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第十一章-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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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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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段段型设计
根据城市规划用地的地理条件和与正线的接轨条件,确定车辆段 段型是采用贯通式布置还是尽端式布置。贯通式车辆段段型的停车库 线两头各接一个车站,方便车辆进出段,段内运用与检修作业顺畅, 调车作业与出入段车辆可平行进行,车辆走行距离较短,缺点是占地 较多,如图11—1所示。贯通式车辆段范例是广州地铁1号线芳村车辆 段。尽端式车辆段段型的停车库线与检修库线采用横列布置或纵列式 反向布置,运用于检修作业之间需“之”字形折返调车,车辆走行距 离长,作业不便,调车作业与出入段作业有干扰,但优点是充分利用 规划用地,占地少,工程量小,能节省规划用地,如图11-2所示。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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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车辆基地风水电设计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内根据需要设置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和跟随降 压变电所。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供电系统按满足一、二级负荷要求,两 路电源设汁。动力、照明设备容量按远期最大负荷设计,并考虑一定 裕量。
车辆基地给排水及消防设计。给水工程设施要安全可靠,并保证 各用水点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不同要求。段内生产废水采用分质处 理、集中排放的方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人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须经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应有完善的水消防 系统。
4)线路设计
线路的配置应满足各种生产功能的要求,力求布置顺畅,避免车 辆在段内迂回运行或互相干扰,尽量缩短车辆在段内的空走距离。有 条件时,车辆段内设置回转线(俗称“灯泡线”),以实现列车调头, 改善车轮偏磨。车辆段与地铁车站(或正线)间设置出/人段线,出/ 人段线不宜少于两条线,确保车辆进出段互不干扰。车辆段与国铁轨 道间有条件时应设置专用联络线。
1)功能定位设计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应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 训中心和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车辆的厂、架修功能应从线网的角度 分析确定。车辆段定修宜1条线仅设1个定修段。培训中心原则上一个 城市仅设一个。综合维修中心和物资总库等也应充分考虑线网资源共 享,以节约投资,提高效率。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1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
第十一章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第十一章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2
一 二
三 四
பைடு நூலகம்
第十一章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3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简称“车辆基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配套 系统,它主要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和培训中心四大 基本部分,并辅以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国内有些地铁城市,还将 行车调度指挥中心、地铁公安分局或运营公司部分职能处室整合在车 辆基地内。
(1)车辆停放及日常保养功能——地铁车辆的停放和管理;车辆 的外部洗刷、内部清扫及定期消毒;驾乘人员每日出、退勤前的技术 交接;对运用车辆的日常保养(包括列检和双周检、三月检)及一般 性临时故障的处理等。
(2)车辆检修功能——依据地铁车辆的检修周期,定期完成对地 铁车辆的计划性修理(包括定修、架修和大修)。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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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贯通式车辆段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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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尽端式车辆段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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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留物业开发条件
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物业 开发的条件。妥善处理基地建设与物业开发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建 筑消防、结构预留、给排水、通风等诸多因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合理进行物业开
(3)列车救援功能——列车发生事故(如脱轨、颠覆)或接触网 中断供电时,能迅速出动救援设备起复车辆,或将列车牵引至邻近车 站或地铁车辆段,并排除线路故障,恢复行车秩序。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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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功能——对地铁各系统, 包括供电、环控、通信、信号、防灾报警、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 给排水、自动扶梯等机电设备和房屋建筑、轨道、隧道、桥涵、车站 等建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等。
(5)材料物资供应功能——负责地铁系统在运营和检修过程中, 所需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备品备件、劳保用品以及其他物资的采购、 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6)技术培训功能——负责对地铁各系统的工人、技术和管理人 员进行培训。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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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车辆基地设计原则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设计应根据线路和车辆的技术特征,在充分 利用所选段址地形地貌和周围环境的基础上,以确保修车质量和生产 安全,满足工艺要求为前提,以努力提高作业效率、改善劳动条件、 节省基建投资、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最佳综合效益为目的,确定主要 设计原则如下。
本章主要阐述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基本功能定位、设计原则、平 面布置、车辆段任务和检修体系,以及基地内主要设施和设备。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4
1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作为地铁系统的运用、检修、材料/后勤保障 和培训基地,其功能应体现为整个地铁系统服务,因此,车辆段与综 合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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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平面功能区域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为主体,统筹考虑其他设施的工作性质和 功能要求,按照有利于生产、确保安全、方便管理、方便生活的基本 原则合理布置,力求工艺顺畅、作业方便。
车辆段布置宜将停车运用部分与办公生活区、非带电的检修区分 开布置,保证车流和人流互不干扰。房屋及设备的布置应根据检修作 业和生产性质按系统布置,房屋建筑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性质相 同或相近的房屋适当集中设置,尽量合建,以节约城市用地、方便使 用。总图布置应以运用库和检修主厂房为核心,各辅助房屋根据运用、 检修作业工艺流程和生产性质按系统布置,避免相互影响,并综合考 虑防火、道路、管道敷设及绿化、环保等的有关要求,力求布置整齐、 紧凑、合理,为安全作业、文明生产创造条件;建筑造型做到错落有 致,格调简洁明快整体协调。
压缩空气供给设计。车辆段压缩空气供给有三种方式:段内压缩 空气站集中供气,或各用气点小型空压机分散供气,或集中供气和分 散供气相结合方式供气。目前国内地铁车辆段三种方式均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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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段段型设计
根据城市规划用地的地理条件和与正线的接轨条件,确定车辆段 段型是采用贯通式布置还是尽端式布置。贯通式车辆段段型的停车库 线两头各接一个车站,方便车辆进出段,段内运用与检修作业顺畅, 调车作业与出入段车辆可平行进行,车辆走行距离较短,缺点是占地 较多,如图11—1所示。贯通式车辆段范例是广州地铁1号线芳村车辆 段。尽端式车辆段段型的停车库线与检修库线采用横列布置或纵列式 反向布置,运用于检修作业之间需“之”字形折返调车,车辆走行距 离长,作业不便,调车作业与出入段作业有干扰,但优点是充分利用 规划用地,占地少,工程量小,能节省规划用地,如图11-2所示。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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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车辆基地风水电设计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内根据需要设置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和跟随降 压变电所。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供电系统按满足一、二级负荷要求,两 路电源设汁。动力、照明设备容量按远期最大负荷设计,并考虑一定 裕量。
车辆基地给排水及消防设计。给水工程设施要安全可靠,并保证 各用水点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不同要求。段内生产废水采用分质处 理、集中排放的方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人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须经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应有完善的水消防 系统。
4)线路设计
线路的配置应满足各种生产功能的要求,力求布置顺畅,避免车 辆在段内迂回运行或互相干扰,尽量缩短车辆在段内的空走距离。有 条件时,车辆段内设置回转线(俗称“灯泡线”),以实现列车调头, 改善车轮偏磨。车辆段与地铁车站(或正线)间设置出/人段线,出/ 人段线不宜少于两条线,确保车辆进出段互不干扰。车辆段与国铁轨 道间有条件时应设置专用联络线。
1)功能定位设计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应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 训中心和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车辆的厂、架修功能应从线网的角度 分析确定。车辆段定修宜1条线仅设1个定修段。培训中心原则上一个 城市仅设一个。综合维修中心和物资总库等也应充分考虑线网资源共 享,以节约投资,提高效率。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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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
第十一章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第十一章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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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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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简称“车辆基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配套 系统,它主要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和培训中心四大 基本部分,并辅以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国内有些地铁城市,还将 行车调度指挥中心、地铁公安分局或运营公司部分职能处室整合在车 辆基地内。
(1)车辆停放及日常保养功能——地铁车辆的停放和管理;车辆 的外部洗刷、内部清扫及定期消毒;驾乘人员每日出、退勤前的技术 交接;对运用车辆的日常保养(包括列检和双周检、三月检)及一般 性临时故障的处理等。
(2)车辆检修功能——依据地铁车辆的检修周期,定期完成对地 铁车辆的计划性修理(包括定修、架修和大修)。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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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贯通式车辆段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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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尽端式车辆段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10
3)预留物业开发条件
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物业 开发的条件。妥善处理基地建设与物业开发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建 筑消防、结构预留、给排水、通风等诸多因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合理进行物业开
(3)列车救援功能——列车发生事故(如脱轨、颠覆)或接触网 中断供电时,能迅速出动救援设备起复车辆,或将列车牵引至邻近车 站或地铁车辆段,并排除线路故障,恢复行车秩序。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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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功能——对地铁各系统, 包括供电、环控、通信、信号、防灾报警、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 给排水、自动扶梯等机电设备和房屋建筑、轨道、隧道、桥涵、车站 等建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等。
(5)材料物资供应功能——负责地铁系统在运营和检修过程中, 所需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备品备件、劳保用品以及其他物资的采购、 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6)技术培训功能——负责对地铁各系统的工人、技术和管理人 员进行培训。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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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车辆基地设计原则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设计应根据线路和车辆的技术特征,在充分 利用所选段址地形地貌和周围环境的基础上,以确保修车质量和生产 安全,满足工艺要求为前提,以努力提高作业效率、改善劳动条件、 节省基建投资、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最佳综合效益为目的,确定主要 设计原则如下。
本章主要阐述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基本功能定位、设计原则、平 面布置、车辆段任务和检修体系,以及基地内主要设施和设备。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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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作为地铁系统的运用、检修、材料/后勤保障 和培训基地,其功能应体现为整个地铁系统服务,因此,车辆段与综 合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1.1 车辆基地的基本功能和
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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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平面功能区域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为主体,统筹考虑其他设施的工作性质和 功能要求,按照有利于生产、确保安全、方便管理、方便生活的基本 原则合理布置,力求工艺顺畅、作业方便。
车辆段布置宜将停车运用部分与办公生活区、非带电的检修区分 开布置,保证车流和人流互不干扰。房屋及设备的布置应根据检修作 业和生产性质按系统布置,房屋建筑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性质相 同或相近的房屋适当集中设置,尽量合建,以节约城市用地、方便使 用。总图布置应以运用库和检修主厂房为核心,各辅助房屋根据运用、 检修作业工艺流程和生产性质按系统布置,避免相互影响,并综合考 虑防火、道路、管道敷设及绿化、环保等的有关要求,力求布置整齐、 紧凑、合理,为安全作业、文明生产创造条件;建筑造型做到错落有 致,格调简洁明快整体协调。
压缩空气供给设计。车辆段压缩空气供给有三种方式:段内压缩 空气站集中供气,或各用气点小型空压机分散供气,或集中供气和分 散供气相结合方式供气。目前国内地铁车辆段三种方式均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