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程序 - 广州市气象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CH3811001
(二)办理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24号)
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21号)
4. 《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5.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粤府令142号)
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7. 《从化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从府〔2013〕28号)
(三)审批项目范围:
1、广州市从化区的所有经规划局同意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广州市从化区内的防雷装置整改工程项目。

(四)审批内容:审核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五)应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
形式要求:提交材料前需在提交材料前需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从化分厅网上(网址/ch/wsbs/qryOrgList.action)从化区气象局下载申请书进行录入并用A4纸打印申请书,盖申请单位公章,页和页之间需加盖申请单位骑缝公章。

整改或补装工程应在申请书的设计简介中注明为整改或补装工程。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形式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整改或补装工程不需提交。

3、总规划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
形式要求:总规划平面图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整改或补装工程不需提交。

4、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复印件;
形式要求:复印件须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公章。

设计人员资格证必须是设计图纸对应的设计人员。

5、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原件(蓝图)
形式要求:图纸资料包括:防雷设计说明,电气总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标准层防雷平面图(若有),转换层防雷平面图(若有),均压环防雷平面图(若有),天面防雷平面图,立面图,SPD设计图或示意图,玻璃幕墙及金属构架的等电位连接图(若有)。

图纸需经防雷专业技术机构评价合格,并加盖技术评价机构印章。

6、《防雷装置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形式要求:技术评价报告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报告须加盖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的印章。

7、送件清单原件;
形式要求:需按照办事指南,将递交的申报材料一一列出。

1、A4规格;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形式要求:收件时应核对经办人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授权委托书上的经办人姓名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1、A4规格;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六)应发放的证明文件:《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七)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提速时限:10个工作日(并联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八)办事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128号
广州市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办事窗口(联系电话:87956188)
特别提示:
1.非并联审批项目,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

2.非并联审批项目,许可结果需凭《受理回执》及取件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附:办事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