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职业技能竞赛案件查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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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5月8日,某市局接到举报,王某雇佣十几个河南人,在某镇某村一果园内生产非法卷烟已达半年。

结合本地市场出现的大量假冒卷烟,市局经过分析认为,王某生产假冒卷烟时间长、数量大,遂指派稽查队员对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综合多种情况,该情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经过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准备对举报的非法生产点进行检查。

请问:
1、本案在调查取证时采用哪种形式比较适宜
答:联合形式。

2、重点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①抓获涉案当事人;②查获涉案的烟机设备;③烟草制品和各种原料;④固定各类证据。

3、该案件在现场取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现场要注意收集注重原始证据,要尽量在封闭的场所内,由专人清点涉案物品,清点的整个过程要进行照相、摄像;②如果无法在现场清点登记而需要转移,必须对证据进行封存,加贴封条,整个过程进行摄像,人货不能分离。

二.2009年4月5日上午8:30分,某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赵某伙同他人同驾驶一辆解放牌汽车满载假烟正在驶向该县。

该专卖局经过讨论,准备安排人员对此车辆进行检查。

请问:
1、在此案件的检查中,重点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①抓获涉案当事人;②查获涉案的烟草专卖品和运输车辆;③固定各类证据。

2、如果车辆到达时,公安交警部门未及时设伏,专卖执法人员应当怎么办?
答:公安交警部门未参与设伏的,可跟踪违法运输车辆,及时协调公安部门在各卡口进行堵截
3、跟踪过程中,如果发现嫌疑车辆,可能驶往外省、市或难以继续跟踪时,专卖执法人员应当怎么办?
答:当发现嫌疑车辆,可能驶往外省、市或难以继续跟踪时,应立即通知可能途经的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4、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应如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答:①涉案人员发现执法车辆进行跟踪后,弃车逃跑的,指挥人员应立即安排人员实施跟踪追击,同时控制好涉案车辆;②涉案人员发现执法车辆拦截后,驾车强行闯关的,指挥人员应提醒驾驶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与其车辆正面发生冲突,要由协助检查的公安部门进行堵截;③在现场查处过程中,涉案人员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人身构成威胁时,办案人员应齐心合力,并及时报警,保护执法人身安全;④对办案现场围观人员较多,可能造成混乱的,要加强宣传,并应及时把涉案车辆、人员带离现场。

三某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李某将大量卷烟储存于市郊XX胡同的出租屋内,在对该举报核实分析后,遂决定对该出租屋进行检查,问:
1、李某存储卷烟的场所属于哪种类型?
答:非经营性场所。

2、在对该案情报分析核实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①接到报案后,及时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对,辨别真伪。

②分析案件,掌握存储烟草专卖品场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状况。

③确定存储环节(窝点)案件的检查节点。

3、如果当事人李某不主动配合检查,应该怎么办?
答:.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要有确凿证据支持下,可在公安干警配合下,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视听资料的采集。

某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起举报后,在经过长达半年的摸排调查后,对不法烟贩王某某和孙
某某在该市某区化工路附近存放违法卷烟的仓库已基本摸清,侦破该起案件的时机已经成熟。

在向主管副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准备组织第三稽查大队的专卖管理人员和公安干警对该藏匿非法卷烟的仓库进行检查。

为了确保此次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高效、安全开展,某市烟草专卖局准备制订一份调查取证方案。

请针对该案件,制订一份调查取证方案。

四某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对其辖区内开展一次卷烟打假专项行动,为预防和解决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发生,该县局拟制订一份妥善处置行政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在该预案中:
1、执法受阻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执法人员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答:当遭遇执法受阻时,一般情况下先报告稽查大队大队长,然后按大队长的要求处置;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县局分管领导并直接联系公安部门,同时尽量控制事态发展;接到指令后,按指令处置。

2、县局分管领导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展开工作。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向主要领导报告;得到主要领导指令后,按指令组织实施处置工作。

3、可以采取哪些现场处置方法?
答:①以理服人,劝说制止。

②避免激化,迂回执法。

③把握时机,以快制快。

4、在预案中应明确哪些预防措施?
答:①当组织容易引发执法受阻的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时,在制定详细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先期要通过多种渠道摸清当事人的情况,力争整治行动平稳顺利。

执法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并事先与公安治安等部门做好沟通,做到有备无患。

②对弱势群体的个人(老年人、伤残人、儿童、孕妇、特困下岗职工、精神病患者)出现的违章行为要区别对待,以教育整改为主,对屡教不改的可减轻处罚。

③对初次违章的当事人一般是口头警告或现场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可逐次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制止其再次违章。

④对少数民族的个人违章查处时,要以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基本原则。

要把握民族政策,谨慎处置,必要时要取得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

⑤对违章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示本人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执法人员要谨慎处置,切不可有过急行为而引发严重后果
六。

在张某渠道外进货案件中,张某供述所查获卷烟为从邻县购进,共进30条,准备销售但尚未售出。

案件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从其记录的销售账册发现,张某共购进了40条,已经售出10条,遂进行了教育,并就进货数量再次对其进行询问,张某承认的确购进了40条,已经售出了10条。

办案人员认为,对张某第二次询问制作的笔录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第一次的询问笔录予以舍弃,不作为定案的依据。

问:本案中执法人员在对证据审查的过程中分别使用了何种证据审查方法?
答:整合认证法;对照分析法;询问释疑法;比较取舍法;
七某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A零售户向B零售户出售非法生产卷烟,遂指派执法人员张三、李四、王五、刘六调查(张三、王五、刘六取得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李四多年从事执法工作,未取得检查证)。

张三和李四前往A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张三出示了检查证件,表明了身份,后在A的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5条,取得非法生产卷烟销售账册一份,并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王五、刘六前往B零售户检查,在出示了检查证件,表明身份后,查获非法生产卷烟5条,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现场依法制作了勘验笔录。

第二天,王五、刘六对B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但没有经A阅读和确认
签字。

1、本案中执法人员分别取得了哪些证据?
答:非法生产卷烟15条、非法生产卷烟销售账册一份、非法生产卷烟5条、勘验笔录、询问笔录
2、请根据案例,用证据的资格确认法对本案取得的证据进行审查。

答:证据的资格确认法包括;一是收集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二是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否合法。

三是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

本案中李四没有取得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取证需要两名执法人员以上,张三李四收集证据的程序违法,所以在A的经营场所取得的证据非法生产卷烟15条、非法生产卷烟销售账册一份不能作为作为定案依据。

王五、刘六前往B零售户收集证据的主体、程序、来源合法,所收集的证据非法生产卷烟5条、勘验笔录可作为定案依据。

王五、刘六制作了询问笔录,但没有经A阅读和确认签字收集证据的程序违法,所以询问笔录不可作为证据使用。

八A县烟草专卖局在对张某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案件调查过程中,取得了以下证据:在甲的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5条,执法人员将非法卷烟装进塑料袋提走,为确保甲配合案件调查,将甲的10条合法卷烟同时扣回。

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记载在张某经营场所查获假烟一宗,因考虑到登记保存合法卷烟会激发与当事人的矛盾,没有让甲在勘验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执法人员对甲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甲供述共购进非法生产卷烟25条,已经销售10条,遂确定甲购进非法生产卷烟25条。

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录像,为增强录像的证明力,对甲的辩解及其他不利于执法人员的部分进行了删减。

邻居乙证明甲不仅存在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还销售过走私卷烟,但乙为精神病人,无法清晰的表达自身意志。

请根据证据的特性法则,对案例中取得的相关证据内容进行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

答:1、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5条封存和保管没有依法进行;2、10条合法卷烟与案件事实没有有关联性;3、勘验笔录没有经当事人签字,违反法定程序;4以甲供述来确定甲购进卷烟25条没有其他证据人印证不能做为事实5视听资料进行了删减,内容不真实;5、乙为精神病人,没有作证能力。

九甲为一个体工商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雇用店员乙经营卷烟。

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甲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一宗。

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对查获的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拍摄了照片。

对甲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经过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甲供述非法生产卷烟全部由自己进货,乙负责销售。

甲的表弟丙听甲说过其经营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并提供了证人证言。

甲的邻居丁也证实曾看到过甲经营非法生产卷烟,并向执法人员作证,丙、丁做为证人的主体条件符合要求。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
1、本案的违法主体是谁,为什么?
答:本案处罚主体是甲。

因为甲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该违法案件中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乙是甲雇佣的店员,属于雇主关系,乙违法经营的地点就是甲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的经营地址。

所以应当有个体工商户甲承担责任。

2、根据证据的采信规则,本案应当优先采信哪些证据?
答:勘验笔录优于询问笔录;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其他证人证言优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

十.2002 年 5 月 15 日,乙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三中队在市场例行检查时,于该县幸福镇孙旺村丁某商店内查获全包大鸡 2 条,盖红塔山 1.3 条。

从包装、印刷等情况分析,初步判定这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遂开具证据登记保存单,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经询问证实,当事人丁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是丁某为本村居民李某代卖,
丁某不承认为假冒卷烟。

乙县烟草专卖局于 5 月 25 日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于 5 月 30 日提起诉讼,理由为认定假冒卷烟行为无效。

为确保证据更加充分翔实,6 月 5 日,乙县烟草专卖局将卷烟送省烟草质量监测站进行鉴定。

经鉴定全部为假冒卷烟,系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出具检测报告一份,法庭上被告还提供了原告账册的复印件两张,经过剪辑和技术处理的录音带一盘。

问:本案中哪些证据将不予采信,为什么?
答:检测报告,因为检测报告应当在做出处罚以前出具。

丁的陈述,因为丁陈述不是假冒卷烟,不能与物证相互印证。

经过剪辑和处理的录音带,因为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
原告账册的复印件,没有经当事人认可。

十一,李某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摆摊零售卷烟,卷烟进货由其丈夫周某负责。

其丈夫周某在商店内从事无证批发烟草制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违法行为。

证据证明周某在从事违法活动时李某没有参与。

1、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有者李某承担,理由如下:第一,李、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财产(含经营财产)共有;第二,本案属家庭经营,李某零售的卷烟也是周某一起购进的,说明其经营活动不能严格分开;第三,周某违法经营的地点就是李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的经营地址。

2、烟草专卖局如果对本案进行处罚,谁应当对违法行为负举证责任?
答:李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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