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管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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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配管设计规定
1、配管设计的一般规定
⑴工艺管道的配管设计,必须符合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的要求。

⑵管道的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
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并力求整齐美观。

⑶管道应尽可能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以埋地
或敷设在管沟内。

⑷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
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行。

⑸管道设计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揉性,确保对机
泵和设备嘴子的作用力和力矩不超过允许值;并在此前
提下使做到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

⑹管道系统应有正确和可靠的支撑,保证管道能稳定就
位、正常安全运行。

⑺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
或“液袋”。

否则应根据检修和操作的要求设置放空、
放净口。

管道布置应尽量减少“盲肠”。

⑻有隔热保温、保冷的管道,在支架处应设置管托。

当管
道热膨胀量超过100mm时应选用加长管托。

⑼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墙、楼板或屋顶时,应加设套管,套
管与管道之间空隙应密封,并不影响管道热位移。

套管
直径应大于管道隔热层直径。

管道焊口不能在套管内,并要距套管150mm。

穿越楼板、屋面的套管应高出地
面50mm。

⑽管道的设计布置应满足抗震设计的要求。

⑾除必要的法兰、罗纹连接外,管道尽量采用焊接连接。

⑿气液两相流的管道在分流、合流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严格按PID图的要求布置。

2、管道净空高度和埋设深度
⑴管道跨越厂区、装置区的道路和铁路时:跨越装置内
检修道路和消防道路时净空高度为4.5m;装置内人行
道路面净空高度为2.2m;跨越厂区道路的管道净空高
度为5m(六厂规定为6.5m);跨越铁路时,轨面以上
的净空高度为5.5m;管架立柱边缘距离道路路肩不应
小于1m、距离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m。

⑵装置内管廊的高度,除应满足设备接管和检修要求
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管廊下布置泵或冷换设备时,
管底净空高度按设备或管道布置的要求决定;管廊下
不布置泵或冷换设备时,管底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m;
管廊下方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4.5m。

⑶全厂性管廊的高度:管廊下方考虑人员通行时,管廊
底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1m;管墩上的管底距地面不宜
小于0.4m。

⑷多层管架的层间距根据管道直径和管架结构确定,但
不宜小于1.2m。

⑸埋地管道的埋设深度应以管道不受损害为原则,并需
要考虑最大冻土层深度及地下水位的影响。

管顶距地
面不宜小于0.5m;在室内或室外有混凝土地面的区
域,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3m;通过机械车辆通道下
要用套管保护,否则埋深不宜小于0.75m。

⑹管道在管沟敷设时,不保温管道的管底距沟底净高不
小于200mm,保温管道不小于300mm。

而且沟底应
有2‰的坡度,并有排水设施。

3、管架边缘与以下设施的水平距离(GB50316-2000)
⑴至铁路轨外侧≥3.0m;至道路边缘≥1.0m;至人行道
边缘≥0.5m;至厂区围墙中心≥1.0m;至有门窗的建
筑物外墙≥3.0m;至无门窗的建筑物外墙≥1.5m。

⑵管道与铁路或道路平行时,其突出部分距铁路中心不
应小于 3.5m,距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m。

(SH3012-2000)
4、管道间距
⑴地上敷设的管道不论有无隔热层,其净距不应小于
50mm,法兰外缘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得小于25mm。

⑵管沟内管间净距离不应小于80mm,法兰外缘与管道
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0mm。

⑶管道外壁或管道隔热层最外缘与管架立柱、建筑物墙
壁或沟壁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管道跨距
管道允许跨距,根据《工艺安装设计手册》中“管道最大允许跨距的计算”方法,计算决定,或者从“手册”中的相关表格查得。

6、管道的坡度、放气、排液
⑴PID图上有坡度要求的管道,设计时应按要求满足其
坡度及坡向要求。

管道的坡度可以采用调整管托高
度、在管托上加型钢或钢板垫的方法实现。

⑵由于管道布置形成的高点或低点,应根据操作、维修
等的需要,分别在其管道的顶部或底部设置排气管、
排液管及其切断阀。

排气管、排液管的最小公称直径
按SH3012-2000中,表3.6.3决定。

⑶其他排放管道的要求,见SH3012-2000中“3.6 泄放
管道的布置”。

7、取样管道的布置
⑴取样点的位置设置,应使采集到的样品能具有代表
性,不应设在管道中物流的死角处。

⑵取样阀门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阀门与所取样品的
设备或管道之间的距离应尽量短。

⑶气体管道水平管上的取样口应设在管道的顶部,立
管上的取样口当气体自下而上动时取样口应向上斜
45°;压力输送的液体管道水平管上的取样口,宜设
在管道顶部或侧面;自流液体水平管道的取样口宜设
在管道底部,含有固体颗粒的液体管道其取样口应设
在管道侧面;立管上的取样口宜设在介质向上流的管
道上。

8、公用物料管道布置
⑴蒸汽管道
①蒸汽支管应从蒸汽主管的顶部接出,支管的切断阀
应安装在靠近主管水平管上。

②水平敷设的蒸汽主管上分液包(或疏水排凝阀)的
间隔:在装置内,饱和蒸汽宜为80m,过热蒸汽宜
为160m;在装置外,顺坡时宜为300m,逆坡时宜
为200m。

③蒸汽支管的低点,应根据不同情况设排液阀或疏水
阀。

④成组布置的蒸汽分配管底部应设疏水阀。

⑵冷却水管道
①寒冷地区埋地敷设的水管道,引出地面时,应根据
工艺要求,在总管上设切断阀、防冻排水阀、防冻
循环阀、防冻长流水阀等措施。

②寒冷地区架空敷设的水管道应避免盲肠、袋状管道
管段。

否则应考虑保温、防冻等措施。

③寒冷地区使用冷却水设备的冷却水进、出口管道阀
门处所设的防冻循环旁通管及放空阀,应尽量靠近
管道进出口阀门。

⑶压缩空气、氮气管道
①用于吹扫、反吹、检修等的非净化风支管,从管架
上的主管上方引出,并在水平管上设切断阀,在用
风方便的位置设置压缩空气软管接头及阀门。

②仪表用的净化空气支管,从管架上的主管上方引出,
并在水平管上设切断阀。

③氮气支管从主管上方接出,并在水平管上设切断阀。

9、阀门的安装布置
⑴安全阀安装规定
①安全阀应直立安装并靠近被保护的设备或管道布
置。

否则,要考虑被保护设备或管道到安全阀之间
的管道总压力降,不应超过安全阀定压值的3%;
②安全阀出口管道设计应考虑背压不超过安全阀定压
的一定值。

对于普通型弹簧式安全阀,其背压值不
能超过安全阀定压值的10%。

③安全阀安装位置应考虑方便对其进行调试、拆卸等
工作。

④当安全阀排入密闭系统时,其出口管线应与放空总
管顺流成45°斜接;排放介质带液或为可凝气体时,出口管线要高于放空总管,并不得形成低洼液袋;
对空排放的安全阀,放空口不得朝向操作面。

⑤安全阀进出口设有阀门时,阀门应选用单闸板阀,
并且阀杆应水平安装。

⑵气动调节阀安装布置
①调节阀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工艺流程设计的要求。


且布置在便于操作、维修和靠近一次指示仪表的地
方。

②调节阀组立面安装时,调节阀应安装在傍路阀的下
方。

公称直径小于DN25的调节阀也可以安装在傍
路阀的上方。

③调节阀底距地面或平台净空不应小于250mm;调节
阀膜头顶部净空不应小于200mm;傍路阀与调节阀
上下布置时应错开位置。

④在一个区域内有多组调节阀布置时,应考虑形式一
致,整齐、美观操作方便。

⑶止回阀、疏水器
①止回阀安装时,一定要注意不同止回阀的安装要求,
正确安装。

②疏水器安装位置一定要低于疏水点的位置;要方便
检修操作(是否要旁路);疏水器的出口管线布置要
考虑疏水器的背压问题。

③需要多个疏水器时,必须并联安装。

⑷阀门布置
见SH3012-2000中4.1一般规定
主要遵循便于操作、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安装布置。

10、管件和其他附件
⑴水平管道上的大小头,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都采用
偏心大小头。

垂直管道选用同心大小头。

⑵平焊法兰不应与没有直管段的弯头直接焊接。

⑶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塔、反应器、立式容器等设备
裙座内的管道上不得布置法兰或罗纹接头。

⑷调节阀两侧的大小头应紧靠调节阀布置。

⑸加热炉燃料气主管上的阻火器,应靠近加热炉布置,
方便检修,并与燃烧器距离不宜大于12m。

⑹泵入口过滤器要根据设备及其布置情况正确选型、正
确安装,并考虑维护、检修的方便。

⑺由于设备布置或其他因素使管道系统的几何形状受到
限制,补偿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该在管道系统的
适当位置安装补偿器。

“Π”形补偿器与固定点的距离不宜小于两固定点间距
的三分之一。

11、管道上仪表的安装
⑴管道上仪表测量点的位置,必须与PID图的要求完全
一致。

⑵流量孔板前后的直管段应符合如下要求:孔板前
15~20倍管子内径,孔板后5倍管子内径。

⑶转子流量计在介质流向从下向上的、无震动的垂直管
道上。

并保证流量计前有5倍管子内径的直管段。

⑷管道上仪表或测量元件(含设备上的仪表及测量元
件),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维护检修的地方,必要时,
应设操作平台或专用梯子。

12、管道支吊架的布置
⑴管道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管道允许跨距的要求,并
符合应力计算的要求。

⑵管道的支吊点无热位移时,可以采用钢性支吊架;有
热位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适合的弹簧支
吊架。

⑶生根于建筑物、构筑物上的支吊架,其生根点宜设在
立柱或主粱等承重构架上,生根在设备上时要考虑设
备是否热处理的问题。

⑷不得用高温管道、低温管道、震动管道和蒸汽管道支
撑其他管道。

⑸支架构件与管道的连接方式,应根据管道材质、操作
条件考虑决定。

⑹沿直立设备布置的管道应设置承重支架和导向支架。

立管支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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