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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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二期工程“2·12”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9名责任人和3家责
任单位被重罚
2007年2月12日,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工程发生坍塌,该事故一度备受关注。2008年3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建设部门获悉,二期工程事故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未履行法定职责,有关监理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而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涉及该事故的9名责任人和3家责任单位,已分别受到处罚。
【事故回放】
2007年2月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正在施工的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10983万元(以下简称“2·12”事故)。
剪刀撑有问题直接导致事故
南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12”事故调查组查明,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高大模板支架在搭设时,没有设置水平剪刀撑和横向剪刀撑,纵向剪刀撑严重不足。加上连墙件的数量和设置方式未达到要求,严重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致使模板支架整体不稳定,是导致“2·12”事故的直接原因。
该负责人称,技术人员编制的《演讲厅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并没有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存在一系列重大原则性错误。而在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高大模板支架搭设前,施工单位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技术交底。模板搭设完成后,没有组织验收,没有取得工程监理组同意就进行混凝土浇注。这些都是造成“2·12”事故的主要原因。
监理失职渎职埋下重大隐患
采访中,南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监理单位严重失职渎职,为二期工程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记者了解到,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调查组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二期工程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宾龙,担任了7个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在二期工程监理组,除了宾龙外,监理公司还违规任命了张毅(仅有监理员资格,但公司违规任命张为土建监理工程师)、聘用工作人员莫晓辉(不具备监理员资格,但公司违规任命莫晓辉为监理员)为监理组成员。
而该工程的《演讲厅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梁伟南编制完成后,梁于2007年1月15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交由项目经理李伟签字“报送监理审批”。同日,张毅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内签名“同意按此方案施工”,宾龙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内签名,但该方案并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南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称,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007年1月18日,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高大模板在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情况下,项目部施工员郑汉英安排架子工长组织架子班开始搭设模板架子。2月3日至11日,模板支架搭设、模板安装和钢筋架安装相继完成后,项目部都没有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组织验收。监理人员张毅也发现了立杆间距离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等问题,但他没有向项目监理总工程师汇报,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制止,也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监理组在上述施工过程中,严重失职渎职,为二期工程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事故有关责任者被依法处以重罚
根据“2·12”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涉及事故的多名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被处以重罚。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因对二期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在南宁市建设系统内被通报批评。
二期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梁伟南被建议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施工员郑汉英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施工人员的资格,并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项目部经理李伟则被吊销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同时被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了宾龙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且终身不予注册,并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张毅的监理员资格,处以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作为监理公司的负责人陈旭能,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二期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梁武超和许观福,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期工程项目部架子工班长王革生则被企业解聘,并进行经济处罚。
在3月20日举办的南宁市建设系统安全培训班上,南宁市副市长钱学明说:“抓安全生产,不仅仅是看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而是要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上来。今后南宁市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者。各部门要齐抓共管,从源头上预防、遏制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南宁市建委主任告诉记者,安全培训班以“2·12”事故为教材,是为了警示建筑工程的建
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目前南宁开展的建筑安全大检查中,高大模板将被重点盯防,以避免类似“2·12”事故再发生。(本报记者徐庆成实习生唐静通讯员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