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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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地下管廊. 背景理论国内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文/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
一、国外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在城市中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概念,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欧洲,首先出现在法国。自从1833的巴黎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条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系统后,至今已经有近182年的发展历程。经过百年来的探索、研究、改良和实践,其技术水平已完全成熟,并在国外的许多城市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已成为了国外发达城市市政建设管理的现代化象征,也已经成为了城市公共管理的一部分。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国外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法国
法国由于1832年发生了霍乱,当时研究发现城市的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对于抑制流行病的
发生与传播至关重要,于是在第二年,巴黎市着手规划市区下水道系统网络,并在管道中收容自来水(包括饮用水及清洗用的两类自来水)、电信电缆、压缩空气管及交通信号电缆等五种管线,这是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的综合管廊型式。
近代以来,巴黎市逐步推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在19世纪60年代末,为配合巴黎市副中心的开发,规划了完整的综合管廊系统,收容自来水、电力、电信、冷热水管及集尘配管等,并且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线的种类多和敷设要求高等特点,而把综合管廊的断面修改成了矩形形式。迄今为止,巴黎市区及郊区的综合管廊总长已达2100公里,堪称世界城市里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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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法国已制定了在所有有条件的大城市中建设综合管廊的长远规划,为综合管廊在全世界的推广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德国
1893年,原德国在前西德汉堡市的Kaiser-Wilheim街,两侧人行道下方兴建450米的综合管廊收容暖气管、自来水管、电力、电信缆线及煤气管,但不含下水道。在德国第一条综合管廊兴建完成后发生了使用上的困扰,自来水管破裂使综合管廊内积水,当时因设计不佳,热水管的绝缘材料,使用后无法全面更换。沿街建筑物的配管需要以及横越管路的设置仍发生常挖马路的情况,同时因沿街用户的增加,规划断面未预估日后的需求容量,而使原兴建的综合管廊断面空间不足,为了新增用户,不得不在原共同沟外之道路地面下再增设直埋管线,尽管有这些缺失,但在当时评价仍很高,所以1959年又在布白鲁他市兴建了300米的综合管廊用以收容瓦斯管和自来水管。1964年前东德的苏尔市(Suhl)及哈利市(Halle)开始兴建综合管廊的实验计划,至1970年共完成15公里以上的综合管廊并开始营运,同时也拟定在全国推广综合管廊的网络系统计划。前东德共收容的管线包括雨水管、污水管、饮用水管、热水管、工业用水干管、电力、电缆、通讯电缆、路灯用电缆及瓦斯管等。
西班牙
西班牙在1933年开始计划建设综合管廊,
关注:地下管廊. 背景理论1953年马德里市首先开始进行综合管廊的规划与建设,当时称为服务综合管廊计划,而后演变成目前广泛使用的综合管廊管道系统。经市政府官员调查结果发现,建设综合管廊的道路,路面开挖的次数大幅减少,路面塌陷与交通阻塞的现象也得以消除,道路寿命也比其他道路显著延长,在技术和经济上都收到了满意的效果,于是,综合管廊逐步得以推广。
美国
美国自1960年起,即开始了综合管廊的研究,在当时看来,传统的直埋管线和架空缆线所能占用的土地日益减少而且成本愈来愈高,随着管线种类的日益增多,因道路开挖而影响城市交通,破坏城市景观。研究结果认为,从技术上、管理上、城市发展上、社会成本上看,建设综合管廊都是可行且必要的。1970年,美国在White Plains市中心建设综合管廊,其它如大学校园内,军事机关或为特别目的而建设,但均不成系统网络,除了煤气管外,几乎所有管线均收容在综合管廊内。此外,美国具代表性的还有纽约市从束河下穿越并连接Astoria和Hell Gate Generatio Plants的隧道,该隧道长约1554米,收容有345KV输配电力缆线、电信缆线、污水管和自来水干线,而阿拉斯加的Fairbanks和Nome建设的综合管廊系统,是为防止自来水和污水受到冰冻,Faizhanks系统长约有六个廊区,而Nome系统是唯一将整个城市市区的供水和污水系统纳入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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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管廊,沟体长约4022米。
英国
英国于1861年在伦敦市区兴建综合管廊,采用12米×7.6米之半圆形断面,收容自来水管、污水管及瓦斯管、电力、电信外,还敷设了连接用户的供给管线,迄今伦敦市区建设综合管廊已超过22条,伦敦兴建的综合管廊建设经费完全由政府筹措,属伦敦市政府所有,完成后再由市政府出租给管线单位使用。
日本
日本综合管廊的建设始于1926年,为便于推广,他们把综合管廊的名字形象的称之为“共同沟”。东京关东大地震后,为东京都复兴计划鉴于地震灾害原因乃以试验方式设置了三处共同沟:九段阪综合管廊,位于人行道下净宽3米高2米、干管长度270米的钢筋混凝土箱涵构造;滨町金座街综合管廊,设于人行道下为电缆沟,只收容缆线类;东京后火车站至昭和街之综合管廊亦设于人行道下,净宽约3.3米,高约2.1米,收容电力、电信、自来水及瓦斯等管线,后停滞了相当一段时间。一直到1955年,由于汽车交通快速发展,积极新辟道
路,埋设各类管线,为避免经常挖掘道路影响交通,于1959年又再度于东京都淀桥旧净水厂及新宿西口设置共同沟;1962年政府宣布禁止挖掘道路,并于1963年四月颁布共同沟特别措置法,订定建设经费的分摊办法,拟定长期的发展计划,自公布综合管廊专法后,首先在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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崎地区建设综合管廊889米,同时在全国各大都市拟定五年期的综合管廊连续建设计划,在1993-1997年为日本综合管廊的建设高峰期,至1997年已完成干管446公里,较著名的有东京银座、青山、麻布、幕张副都心、横滨M21、多摩新市镇(设置垃圾输送管)等地下综合管廊,如图1所示。其它各大城市,如大阪、京都、各古屋、冈山市、爱知县等均大量的投入综合管廊的建设,至2001年日本全国已兴建超过600公里的综合管廊,在亚洲地区名列第一。迄今为止,日本是世界上综合管廊建设速度最快,规划最完整,法规最完善,技术最先进的国家。
图1 日本地下综合管廊
其他国家
如瑞典、挪威、瑞士、波兰华沙、匈牙利、莱比锡、俄罗斯(前苏联)等许多国家都建设有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项目,并都有相应制定规划的计划。
二、国内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规划
台湾地区
在台湾,综合管廊也叫“共同管道”。台湾地区近十年来,对综合管廊建设的推动不遗余力,成果丰硕。台湾地区自1980年代即开始研究评估综合管廊建设方案,1990年制定了“公共管线埋设拆迁问题处理方案”来积极推动综合管廊建设,首先从立法方面进行研究,1992年委托中华道路协会进行共同管道法立法的研究,2000年5月30日通过立法程序,同年6月14日正式公布实施。2001年12月颁布母法施行细则及建设综合管廊经费分摊办法及工程设计标准,并授权当地政府制订综合管廊的维护办法。至此台湾地区继日本之后成为亚洲具有综合管廊最完备法律基础的地区。
台湾结合新建道路,新区开发、城市再开发、轨道交通系统、铁路地下化及其它重大工程优先推动综合管廊建设,台北、高雄、台中等大城市已完成了系统网络的规划并逐步建成。此外,已完成建设的还包括新近施工中的台湾高速铁路沿线五大新站新市区的开发。到2002年,台湾综合管廊的建设已逾150公里,其累积的经验可供我国其它地区借鉴。
北京
地下综合管廊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第一条综合管沟于1958年建造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下,鉴于天安门在北京有政治的特殊地
关注:地下管廊. 背景理论位,为了日后避免广场被开挖,建造了一条宽4米,高3米、埋深7—8米、长1公里的综合管沟收容电力、电信、暖气等管线,至1977年在修建毛主席纪念馆时,又建造了相同断面的综合管廊,长约500米。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