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问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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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

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

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首先,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现状是不够重视。

由于监狱管理中的各种工作繁琐且复杂,心理矫治往往被边缘化。

监狱管理者和工作人员过于关注物质安全和秩序维护,而忽视了罪犯的心理健康和个人成长。

这导致了罪犯在服刑期间得不到充分的心理矫治和帮助,容易再次犯罪。

其次,监狱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心理矫治人员和资源。

目前,监狱管理中的心理矫治工作主要由狱警和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承担。

他们缺乏专业的心理矫治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地开展心理矫治工作。

而且,监狱中的心理矫治资源有限,无法满足罪犯的需求。

第三,监狱管理中缺乏个性化和综合化的心理矫治方案。

每位罪犯的心理问题和个性特点都不同,需要量身定制的心理矫治方案。

然而,目前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大多是一刀切的,缺乏针对性和差异化。

此外,监狱中的心理矫治和其他矫治方式(如教育、职业培训等)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协同。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对策。

首先,监狱管理者和工作人员要重视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通过加强心理矫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第三,制定个性化和综合化的心理矫治方案。

监狱管理者和心理矫治人员应该通过对罪犯的详细评估和分析,制定符合其个性和需求的矫治方案。

可以采用心理评估工具和方法,了解罪犯的心理问题和特点,为其量身定制适当的心理矫治措施。

同时,将心理矫治与其他矫治方式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和协同的矫治体系。

最后,加强监狱和社会的衔接和合作。

监狱管理人员和心理矫治人员应与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密切合作。

通过开展培训、研讨会和合作项目,共同推进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

此外,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罪犯的心理矫治情况和效果。

综上所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目前,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监狱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解决。

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知识点

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知识点

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知识点1. 罪犯心理咨询的定义和目的罪犯心理咨询是指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和咨询的过程,旨在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问题和错误,解决心理障碍,改变不良行为,最终达到社会融入和再教育的目标。

罪犯心理咨询的目的包括: - 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问题和错误; - 解决罪犯的心理障碍; - 促使罪犯改变不良行为; - 培养罪犯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帮助罪犯实现社会融入和再教育。

2. 罪犯心理咨询的重要性罪犯心理咨询在刑事司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2.1 促使罪犯认识问题通过与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沟通交流,罪犯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问题和错误,从而有助于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和认知。

2.2 解决罪犯的心理障碍很多罪犯在犯罪过程中或之前存在各种心理障碍,如焦虑、抑郁、人格障碍等。

通过心理咨询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心理问题,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3 改变不良行为罪犯往往有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这些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之一。

通过心理咨询,可以帮助罪犯改变这些不良行为,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2.4 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罪犯往往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导致他们在社会中产生不良行为。

通过心理咨询,可以帮助罪犯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并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5 实现社会融入和再教育罪犯心理咨询的最终目的是帮助罪犯实现社会融入和再教育。

通过心理咨询,罪犯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方式,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3. 罪犯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巧罪犯心理咨询需要运用一系列方法和技巧来达到预期的效果。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和技巧:3.1 倾听与沟通倾听是心理咨询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技能之一。

通过倾听,心理咨询师可以让罪犯感受到被尊重和被理解的情感,从而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

3.2 面对面交流面对面交流是罪犯心理咨询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面对面交流,心理咨询师可以观察罪犯的非语言表达,并及时给予反馈,促进双方之间更深入的沟通。

浅谈新入监罪犯的心理问题及矫治对策

浅谈新入监罪犯的心理问题及矫治对策

了解新入监罪犯的心理问题是为了应用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的理论和技术。

[1]由专业人员在与被治疗罪犯间形成的一种职关系基础上,通过表情、语言、文字、动作等媒介消除或缓解罪犯的各种心理障碍及异常行为,促使罪犯恢复心理健康。

目的是帮助他们解除心理问题,消除不良行为,增强自我控制和社会适应能力,重塑健全人格。

1.新入监罪犯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新入监罪犯是指第一次服刑,处于入监初期的犯罪。

[2]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技术、方法,通过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矫正罪犯不正当认识,调节罪犯情绪,扫除其不良或异常心理,完善其人格的一中改造手段。

心理矫治作为一种新型的改造罪犯手段,具有其他改造手段的不可替代性,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迫切的需要心理矫治。

对新入监罪犯进行及时有效地心理矫治,使罪犯进入良性的改造轨道,这对于罪犯的整个服刑生活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1新入监罪犯的绝望心理罪犯绝望心理既是一种心理疾病,一种情绪,又是一种危险的意识,如果这种危险意识不除,极有可能导演出肆无忌惮的危险行为。

[3]新入监罪犯普遍存在意志脆弱,易生烦恼,不能正确面对人生现实,尤其是不能勇敢承受人生挫折和困难的懦夫。

他们在面对人生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时缺乏沉着、冷静的心态;其情绪往往因逆境的困扰而波动起伏;他们在人生的逆境中看不到希望的曙光,对人生灰心意冷;在服刑改造中常常烦躁不安,或唉声叹气,或牢骚满腹,或消极对抗,是绝望心理的初期症状。

1.2新入监罪犯的焦虑抑郁心理忧虑抑郁、沮丧悲观是罪犯心理问题的又一症状特征。

特别是性格孤僻、内向、怯懦的罪犯是最容易患上这种心理疾病。

这种心理病症主要表现是:常常面带愁容、沉默寡言,不轻与人交往,也不轻易向别人吐露自己的心思;他们对监狱改造环境和干警的管理有严重“不适应”或“恐惧”或处处小心翼翼,左顾右盼,躲躲闪闪;他们常常独往独来,很不情愿参与群体性的文体活动,在生活、劳动中很少违规范纪;从表面看去给人以“非常老实”的感觉,心理却隐藏着许多琢磨不透的变数。

罪犯心理矫治学试题库

罪犯心理矫治学试题库

罪犯心理矫治学试题库一、填空题:1、罪犯心理是在特定的时间,即,特定的空间即下产生的。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1——CJ——N4——QZ——F003,第一章第一节。

答案:服刑改造时期、监狱环境下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2、罪犯的心理学研究以罪犯的和为主要内容。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2——CS——N3——QZ——F003,第一章第一节。

答案:罪犯的个性心理、心理状态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3、行为治疗方法在罪犯矫正中使用最广泛的是。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3——CS——N4——QZ——F003,第二章第一节。

答案:代币制疗法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4、精神分析理论中人格结构三部说包括,,。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4——CJ——N3——QZ——F003,第二章第二节。

答案:本我、自我、超我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5、精神分析理论对罪犯行为的研究结论指出,具攻击性,受挫折的犯罪是受所控制。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5——CZ——N3——QZ——F003,第二章第二节。

答案:早期不愉快的生活经验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6、认知疗法强调在决定行为中的主要作用。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6——CZ——N3——QZ——F003,第二章第三节。

答案:认知过程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7、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动机理论是,核心理论是。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7——CZ——N3——QZ——F003,第二章第四节。

答案:需要层次论,自我实现理论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8、人本主义心理学的治疗方法是。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4——CZ——N3——QZ——F003,第二章第四节。

答案:当事人中心疗法分值:每空一分答题时间:30秒9、在罪犯心理学的研究中要坚持心理学的方法论就要坚持,坚持。

则其属性标注为:T0010009——CL——N3——QZ——F003,第三章第三节。

罪犯心理咨询

罪犯心理咨询

罪犯心理咨询常见问题
(一)心理问题126 名服刑人员心理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主要心理问题为:
1.情绪沮丧忧郁,兴趣缺乏,消极悲观,对前途无望,无改造目标者21 人;
2.情绪紧张,恐惧、焦虑,心烦意乱,坐立不安者11 人;
3.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愤怒、冲动,经常违纪者10 人;
4.不能适应狱内生活,人际交往差,人际矛盾或人际关系紧张者12 人;
5.敌意、偏见、认知歪曲,不认罪、不服判,逆反、抗拒,不服管教者16 人;
6.因挫折与冲突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持久性精神紧张、过分焦虑,躯体不适感,疑病、顽固性失眠者11 人;
7、患慢性躯体疾病久治未愈,引发心理情绪反应,感觉痛苦、失望者9 人;
8.言语荒谬,行为怪异,情感淡漠,出现妄想幻觉者8 人;
9.智力低下、学习困难,社会适应不良者2 入;
10、自我中心,缺乏同情心,缺乏罪责感,行为冲动。

冷酷,屡教屡犯,难以吸取教训者8 人;
11.因逆反心理严重、犯警关系紧张产生心理危机导致自伤自残者2 人;
12.因性饥渴而过度手淫者3 人;
13.担忧释放后前途者2 人;
14.自卑、失去改造信心者2 人;
15.伪装疾病,企图保外就医者2 人;
16、对自己与他人之间关系的信念和态度发生了病态的歪曲,并用病态歪曲的方式来解释自己与他入关系的结果者 2 人;
17.意识障碍、行为紊乱者1 人。

(二)心理疾病126 名服刑人员的主要心理问题,其中54 人属与狱内服刑改造生活相关联的一般性的心理问题,占%;另外72 人心理问题较严重.。

罪犯心理矫治个案报告

罪犯心理矫治个案报告
三、诊断:
社交恐怖症。
四、原因分析
生物性原因:该求助者头有胀痛感,经管教干警带去医院检查,躯体无异常。
社会性原因:家中父亲阴冷面孔的负面情绪影响;其哥在幼年时的打骂、恐吓直接导致了求助者的恐怖心理;幼年小女孩之母打屁股训斥其“流氓”等语的负性事件;害怕与人交往,人际交往欠缺;社会道德因素等对心理障碍形成有一定影响。
(二)个人成长史
来访者家住乡镇街道,有哥哥一个,其父系本乡卫生院内科医生,母亲待业。自幼身体健康,未患过严重疾病。从小活泼乖巧聪明,从幼儿园、小学、初中成绩优异,多次获奖或表扬。但因孙某某系家中1988年超生,被计生部门罚款9000元,其哥哥年少不懂事,经常趁父母不在打骂孙某某,孙某某经常被吓得躲于父母怀中或床下。孙某某之父工资低加之被罚款,不快的情绪和阴冷的面孔不自然的带入家中,给孙某某的心灵增添了恐惧的阴影。孙某某初中毕业以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县城重点高中,从高一开始成绩慢慢滑坡,变得不愿跟同学交往,怕跟陌生人说话,也怕跟老师和同学们的眼神对视,跟人说话时感到脸红,生怕别人看穿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进入高二时虽喜爱理科,但因怕老师的目光不敢看黑板而选择文科,因文科便于自己在上课时低头自学,从而避开与老师的对视。高中毕业高考分数不佳,被一私立学校录取,因学费过高无法前往报名,趁原读初中的学校未开学保安疏忽大意之际盗走电脑2台及摄像机等物被判刑7年。入监以来,除了怕见人外,遇到看书学习时脚就发抖,想到身体什么地方就好象什么地方在发抖打颤,有时感到头痛,内心感到很痛苦达2年多。一次指导员找其谈话时,孙某某提出到医院检查治疗的要求。
孙某某哥哥来信反映:那些年爸爸工资低,加之因弟弟超生而罚了款,爸爸沉重阴冷的面孔常带回家来,给弟弟的成长带来一定影响。自己也因爸爸的不快情绪感染,小时候不敢抬头挺胸走路,自己是在外面打工锻炼了几年才好些的。

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

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

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摘要:罪犯服刑期间,心理状态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本文通过对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的研究,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矫治对策,以期帮助罪犯顺利重回社会。

关键词: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矫治对策;社会重建正文:一、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在服刑中期,罪犯往往会出现情绪低落、焦虑不安、烦躁易怒等负面情绪,这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失去自由感罪犯被关押在监狱中,失去了自由的感觉,容易产生无助、绝望、沮丧等情绪。

同时,监狱生活单调乏味、缺乏刺激,缺乏实现自己价值的机会,更加容易导致情绪低落。

2.家庭因素罪犯在服刑期间与家人的交流受到限制,很难获得亲情的支持和鼓励,这种孤独感会加重罪犯的消极情绪。

3.自我认知罪犯通常会出现行为负罪感和自卑心理,他们认为自己是社会的败类,自我价值感受减少,自卑心理加重。

4.外部环境监狱中的环境存在着强烈的冲突和压力,比如监狱秩序、惩罚措施等。

这些因素会给罪犯带来更多的压力,引发出一系列负面情绪,如焦虑、紧张、恐惧等。

二、矫治对策针对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制定有效的矫治对策,帮助罪犯顺利融入社会。

1.建立合理目标矫治机构应当根据罪犯的特点,为其制定合理的矫治方案,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激发他们的活力和动力。

2.加强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师应当根据罪犯的心理特点,制定相应的心理辅导方案并实施。

通过多种手段,如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心理治疗,帮助罪犯调整心态,逐步消除消极情绪。

3.增加关爱和支持矫治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人身关怀,增加外部的关爱和支持。

加强与家属的联系,让罪犯感受到亲情和温暖,在处理监狱中的事务时应该充分尊重罪犯的人格,营造人性化社会关怀环境。

案例:某罪犯在服刑期间,出现了情绪低落、消极抵触等不良心理特点。

矫治机构为其开展了心理辅导,并设计了一系列的娱乐活动,如体育锻炼、游戏活动等,增强了罪犯的自信心和生活乐趣。

同时,机构加强与其家人的联系,让罪犯感受到家庭与社会的支持和关爱。

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几点思考

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几点思考lpz心理矫治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涵行为矫正和心理治疗两个方面,它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对人的心理与行为障碍进行矫正和治疗。

当今社会高节奏、高压力的生活使大多数人们或多或少的都存在心理的亚健康状态,而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由于生活在封闭的环境中,活动范围小,信息交流单一,心理压力大使他们成为心理疾病的易感人群。

目前司法系统对罪犯心理问题的矫治越来越重视,心理矫治工作也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在罪犯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中。

心理矫治是深化新时期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服刑人员改好率的有效手段之一。

对搞好狱内精神文明建设,稳定狱内秩序,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工作在监狱一线的人民警察,笔者对当前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出了如下思考:一、罪犯水平参差不齐,“因材施教”,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心理矫治监狱的罪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如无业人员、农民、工人、国家工作人员等),各个行业(如餐饮业、医疗卫生、宾馆、金融业、政府机关等),各个年龄段(青少年、中年、大专 -本科 文盲、半文盲13%小学(含肄业) 15%老年人等),素质不一,水平参差不齐,相应的也对心理咨 询师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多变的要求。

笔者随机对105名罪犯进行了调查,以文化程度进行划 分为例:文盲、半文盲 14人,占调查人数的13.3% ,小学、 小学肄业16人,占调查人数的15.2%,初中、初中肄业 50 人,占调查人数的 47.6%,高中、高中肄业 12人,占调查 人数的11.4%,大专9人,占调查人数的8.6%,本科4人 占调查人数的3.9% (附图1 )。

105名罪犯学历情况分布图9% ]:% 「1高中匕 11% =圣--j初中(含肄业) 48%口文盲、半文盲■小学(含肄业)口初中(含肄业)口高中■大专口本科针对这一状况,应当因材施教,运用灵活的方式方法开 展心理咨询活动。

罪犯焦虑心理的矫治

罪犯焦虑心理的矫治

罪犯焦虑心理矫治实例摘要: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心理问题与社会上的其他人员的心理问题比较,具有特殊性。

罪犯在狱出现的境遇型心理障碍:自伤自残、抑郁、焦虑等发生的几率会提高,往往与罪犯的改造表现有关。

从科学的角度分析,罪犯一般性心理障碍与罪犯的犯罪心理和犯罪恶习的矫正是有严格区别的,但从心理问题形成过程和原因看,又是绝对不能分开的,必须综合矫治。

罪犯心理矫治,既包括一般的心理障碍的矫治,也包括罪犯犯罪心理和犯罪恶习的矫治。

罪犯心理障碍,是通过心理学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来进行矫治的。

罪犯心理恶习的矫治则是广大从事管教工作的民警共同完成的。

本人在从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中,通过对130多人次罪犯的心理咨询与矫治来看,45%的罪犯为焦虑倾向的,而从全监狱心理测试情况来看70%左右存在轻微或轻度焦虑。

以下是对于焦虑症的心理矫治一个成功案例。

关键词:罪犯、焦虑、矫治一、罪犯求询:2005年11月14日上午9时许,该犯在分监区管教干事的带领下,要求心理咨询,主要求询问题:最近总是感觉焦虑不安,担心妻子与其离婚,家中的年迈的父母无人照顾,孩子上高中学习跟不上,考不上大学,很苦闷。

头痛、失眠、心慌、烦躁、坐立不安,作恶梦,半夜醒来经常是一身汗。

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在监舍内走来走去,影响他人休息,受到坐班的批评,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二、咨询准备第一步了解罪犯的基本情况。

李某,男,45岁,汉族,已婚,初中文化。

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2005年6月22日投入我监狱改造。

该犯在入监后,在监狱和分监区心理辅导与健康教育课中对心理健康基本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情况引起民警注意后,建议他主动寻求心理咨询,产生试试看的想法,申请寻求心理咨询。

第二步:通过心理测试,了解罪犯的心理状况。

查阅该犯的心理档案,查看该犯心理测试情况如下:1、COPA-PI(《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析测验》)PD1=55分,性格内向;PD2=64分,情绪易变,起伏不定、通常性情暴躁,易生烦恼;PD3=60分,随群附和,依赖性强;PD9=64分,自卑,缺乏自信心;PD10=61分,焦虑不安,抑郁忧虑,悲观失望,明显缺乏安全感。

第19章 罪犯心理矫治

第19章 罪犯心理矫治
人民 法院
人民 检察院
被告人
■ 三、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和范围
■ 四、二审程序审理的特殊环节和审理 期限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的裁判
一、第二审裁判的种类和运用
维持
变更
发回重审
中止或终结
刑诉法 第189条 第1项
刑诉法 第189条 第2项、 第3项
刑诉法 第189条 第3项和 第191条
刑诉法 没有明 确规定 依司法 解释
冲突和心理创伤所 导致的心理
问题、疾病的防卫 能力, 以预防和减轻
1
2
情绪的管理 与控制技术 的应用
罪犯危 机干预
3
4
对被告人实 团体心理咨 行数罪并罚 询 的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一、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主体 1、提起上诉的主体 被害人的上诉权 独立的上 诉权主体非独立上诉权主体 2.提起抗诉的主体
.1、选任制度化、 规范化 2、明确对陪审员的物质保 障 3、应赋予当事人 有选择陪审制的诉讼权利 4.应提高我国专 职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节 罪犯心理评估
■ 概念

罪犯心理评估又叫罪犯心理甄别, 有广义狭
义之分, 广义是指对罪犯人格状况、心理健康状
况、人身危险性、心理疾病等所做的评价和鉴定
活动。包括对罪犯群体和个体的心理评估。
力,重塑健康人格
罪犯心理 预测技术
全体罪犯
直观预测、量 表预测法等
把握罪犯心理发展变化的 趋势,了解罪犯心理问题 的性质与程度,通报罪犯 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以便进行及时的预防或干

学习 理论
心 理 依 据
学习 理论
人性 理论
认知 理论
精神分 析理论

浅谈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及心理对策

浅谈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及心理对策

浅谈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及心理对策徐玮当前押犯中存在的许多改造问题多是由于罪犯不良心理所引发,大力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善于适用心理学方法转化罪犯的犯罪心理系统是对监管工作民警的现实要求。

笔者就此问题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应有正确、全面的认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基于监管改造罪犯的实际需要而产生,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但要使这项工作在监管改造罪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必须使民警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有一个基本的统一的思想认识。

1、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含义及作用、地位的基本理解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我国监狱应用心理学知识,改善传统思想改造方法,科学营造改造气氛,纠正罪犯不良心理倾向和心理状态,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的监管改造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关注罪犯个体的心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对管教民警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以说,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具有群体性、客观性、一般性、思想性特点,而罪犯心理矫治则具有个体性、微观性、特殊性、心理性的特点,与传统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手段有很大的不同。

实践证明,罪犯心理矫治作为监管改造的手段,对于稳定监所秩序、预防狱内又犯罪,培养身心健康的守法公民都具有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一是预防功能。

在监管改造罪犯过程中,监狱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安全,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各监狱无不给予高度重视。

但不可否认,实践中,多是凭直觉、经验做防范工作,事后应付多于超前预防,即使是个别教育、狱情分析也不能科学的预测罪犯违法犯罪心理。

尽管广大民警尽了很大努力,仍然是防不胜防,事故不断发生。

而心理矫治工作,不仅使我们的监管改造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及时掌握罪犯深层次的思想动向,防患于未然,而且,心理矫治工作还为罪犯合理宣泄不良情绪疏通了渠道,从而稳定罪犯心理,避免罪犯铤而走险。

二是激励和评价功能。

心理矫治重视矫治双方建立平等、信赖的关系,重视根据罪犯的个性特点、智力、技能等组织管理、教育和劳动,更能培养罪犯自尊心、自信心,有效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

浅谈罪犯常见十种心理问题

浅谈罪犯常见十种心理问题

浅谈罪犯常见十种心理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技术已经登堂入室,广泛走各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遍布了社会的角角落落,心理学技术进入罪犯心理矫治领域尽管时间不长,但已开花结果,取得了绚丽多彩的成绩和收获。

罪犯心理矫治又称罪犯心理行为治疗,是指用心理学和相关知识采用心理测量、心理咨询等方式方法对存在心理问题和心理异常的罪犯进行心理治疗,消除其心理障碍,力求使其行为状态发生改变的一种过程。

作者对当前罪犯的心理状况作了初步统计和分析,认为罪犯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孤立性心理大多数服刑罪犯与社会家庭情人朋友的关系相处不好,有的甚至是众叛亲离,犯罪后进了监狱,更不可能得到家人和亲朋的温暖和关怀,有的家庭甚至将其抛弃,不闻不问,固有的罪犯入狱后两三年后仍没有人来探望。

这种犯人长期被孤立,性格孤僻,与他犯相处也不十分融洽,也使他犯对他敬而远之,久而形成一种鼓励个性和人格,也有可能产生自卑自虐仇恨自杀脱逃等现象。

二仇视性心理有不少罪犯因各种原因对他人、对家庭、对父母兄妹对朋友甚至对国家对社会产生仇视。

这种心理的产生大多是由于家庭暴力、婚姻不幸、分配不公、财产纠纷、执法欠妥、发律知识欠缺等社会问题和心理偏执、矛盾积滞、不包容等心理因素造成的,当然前者是后者形成的的直接原因,后者也为前者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心理基础和犯罪条件。

仇视性心理最易导致矛盾激化情绪失控,是导致域内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自绝型心理有一定数量的罪犯入狱后表现为精神低迷,自我调节能力很差,心理压力不断淤积,没有机会和空间释放,加之自己看不到前途和希望,灰心丧气,郁郁寡欢,往往产生吞物、切腕、割喉、跳楼、上吊等自虐自杀心理及行为,无论是主动性自杀还是消极的被动性自杀,其心理活动都会表现为忧郁厌世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丢人现眼不如闭眼,苦熬赖活不如一死的想法,他们把自杀当成了习惯性动作,一旦遇到不太顺心的事,如同犯欺负、警官批评、或妻子离婚等家庭变故时,往往产生自绝念头,妄想死后就可以无牵无挂彻底解脱。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总结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总结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总结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教育改造中及时解决罪犯的一般心理问题--对罪犯李某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教育改造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罪犯存在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监区心理咨询师就要科学运用心理学知识,针对罪犯的具体情况制定对策,及时的进行心理干预。

在教育改造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心理问题的罪犯都是一般心理问题,只要及时的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作用,就能及时的化解罪犯的一般心理问题,促进罪犯顺利改造,消除影响监区安全稳定的不良心理因素,确保监管安全。

20XX年5月至20XX年9月,心理咨询师对有心理问题的罪犯李某进行了为期五个月的会谈和矫治,帮助罪犯李某及时发现问题,抓住主要原因,充分利用教育改造的各种手段解决罪犯自身问题,有效缓解了该犯的悲观情绪,改善了该犯的适应性,促进了该犯的心理健康。

一、一般资料1、人口学资料:李某,男,汉族,46岁,云南省**县人,运输毒品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XX年7月17日入监。

2、个人成长史:李某自幼在农村长大,兄弟姐妹6人,李某的家乡地处云南边陲地区,该地区毒品泛滥,村里人大多从事毒品交易并以此为谋生和致富之道,李某的近亲中有4人因从事毒品交易先后到监狱服刑,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李某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早早辍学,在家帮助父母务农,常跟社会一些不务正业的人士来往,眼看着身边的人因为从事毒品交易走上致富的道路,由于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加上对身边人一夜暴富的盲目崇拜,自己也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

1993年12月18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云南省第三监狱服刑,于2021年4月29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乡,看到村里的一些后辈因从事毒品交易过上富足的生活,而自己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加上好逸恶劳,心里产生了重操旧业的想法,于是找到在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开始了第二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该犯于20XX年7月17日投入云南省第四监狱改造。

罪犯心理矫治

罪犯心理矫治

2010年监狱人民警察初任培训课程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关系
目前都归属于临床心理学的范畴,但它们确实是两类不 同性质的心理学操作技术。当然,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 的关系非常密切 意见最一致的几点是 1. 咨询与心理治疗是不能完全区别开的。 2. 咨询者的实践在心理治疗家看来是心理治疗。 3. 心理治疗家的实践又被咨询者看作是咨询。 4. 尽管如此,咨询和心理治疗还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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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狱罪犯心理矫治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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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心理矫治的主要内容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罪犯心理测量 罪犯心理咨询 罪犯心理治疗 罪犯心理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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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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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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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测量
罪犯心理测量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反馈监狱管教部门和监区 反馈罪犯本人 列出自杀、暴力、脱逃倾向、犯罪思维模式严重等危 险倾向的罪犯名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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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罪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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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开展罪犯心理矫治的意义
4.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化 – 监狱“软”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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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艰巨性
1.监狱方面的制约因素 2.罪犯方面的制约因素 3.其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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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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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区别
主要区别 1. 工作对象的差异 2. 问题性质的差异 3. 咨询时间的差异 4. 治疗层面的差异 5. 治疗目标的差异 6. 组织构建有所不同 7. 专业人员的称谓和接受的训练不同

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

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

案例分析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江苏某监狱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例 如,一些罪犯对心理矫治持有怀疑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惩罚,不配合治疗; 一些心理咨询师在面对罪犯时缺乏有效沟通技巧,导致矫治效果不佳;同时,监 狱管理人员对心理矫治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
对策建议
对策建议
针对江苏某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监狱应加大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宣传力度,让罪犯认识到心 理矫治的重要性,从而主动参与治疗。
三、对策提出
3.加强专业培训:针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监狱应该加强专业培训,提高 工作人员的心理矫治能力。可以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等为工作人员进 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三、对策提出
4.多元化矫治手段:针对矫治手段单一的问题,监狱应该采取多元化的矫治 手段,满足不同罪犯的心理需求。例如,可以采取团体辅导、个案辅导等多种方 式,以及引入心理剧、心理游戏等趣味性强的心理矫治方法,提高罪犯参与度和 矫治效果。
思考与总结
罪犯心理矫治的目标不仅仅是改变罪犯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建立积 极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以更好地融入社会。为实现这一目标,矫治师需要具备丰 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灵活运用各种心理矫治方法。同时,矫治师还需要具 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共情能力,以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增强矫治效果。
思考与总结
二、问题分析
1.有效性不足:目前,许多监狱的心理矫治工作存在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一 方面,专业人员缺乏,导致心理矫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 矫治手段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罪犯的心理需求,从而影响心理矫治的效果。
二、问题分析
2.落实情况差:在一些监狱中,心理矫治工作往往停留在表面,没有得到真 正的落实。例如,有些监狱的心理咨询机构只是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有些监狱的心理治疗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导致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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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问题罪犯心理矫治是罪犯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作为一个监管改造工作者所应当具备的职业知识和技能。

本课程根据新任监狱人民警察培训的特点,介绍罪犯心理矫治的几个最基本的问题,以对罪犯心理矫治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背景:监狱行刑狱罪犯矫正思想的演变对犯罪人和犯罪心理的矫治是随自由刑的出现而产生的,并与行刑制度和罪犯矫正思想的发展变化紧密相连,是行刑与矫正理念的一种变革。

一、罪犯与罪犯心理(一)罪犯罪犯具有人性意义上的特征,这表现在罪犯具有人所共有的自然(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属性。

即使是通常所说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偏差,在一般人身上也有可能发生,当然在影响犯罪行为产生时,这些偏差的某些方面或许多方面发展到极端,与错误的社会内容相结合,导致了人格的反社会性。

使罪犯与常人相区别的是罪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事罚惩罚性(由此表明了“罪犯”这一概念所具有的法律的规定性)。

作为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刑罚惩罚已成为现实,其人性意义和法律意义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就显得更加的特殊和重要。

(二)罪犯心理罪犯心理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心理和行为现象的总和。

从心理内容来看,罪犯心理包括:1、曾经支配其准备和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即犯罪心理。

在这里指的是还存在于罪犯头脑中的与犯罪经历相联系的某些心理;2、承受刑罚与接受改造的心理,即刑罚心理和改造心理;3、与社会常人所相似的心理。

如前所说,既有常态心理,也有偏差心理。

(三)罪犯心理的特征1、质和量的特征曾经支配罪犯准备和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以及监狱环境中罪犯的服刑改造心理,构成了罪犯区别于其他社会公民的最基本的心理特征。

使罪犯心理具有质的规定性。

罪犯的再社会化,也就是罪犯心理的质的转化。

在行(服)刑改造活动中,罪犯心理或迟或早、或快或慢、或多或少发生着变化,从而表现出罪犯心理的量的特征。

量变引起质变,只要将罪犯处身于具有矫治意义的活动中,就能促进罪犯由“顺化、同化、到内化”,走向再社会化。

2、一般特征、阶段性特征和不同罪犯类别的特征罪犯心理的一般特征,主要表现在罪犯在个性特征上区别于常人。

罪犯心理的阶段性特征,分为服刑初期—心理不适应期的心理;服刑中期—心理适应期的心理;服刑后期—释放前不安期的心理,等等。

罪犯心理的类型特征。

主要分为物欲型罪犯、性欲型罪犯、情感型罪犯、信仰型罪犯和过失型罪犯的心理特征,等等。

3、犯罪心理、刑罚心理和改造心理的特征根据罪犯区别于常人的心理内容,我们重点分析罪犯的犯罪心理、刑罚心理和改造心理的基本特征:(1)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准备和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

在刑法学上,将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的心理特征概括为故意或过失。

一般包括知和意两种心理要素。

直接故意犯罪的,还附随犯罪动机。

以刑法概念的故意犯罪为主要对象,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犯罪心理最主要的心理特征有: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是激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动因。

不仅具体回答“为什么犯罪”,还可以表明动机的构成因素──需要、目标和诱因等。

犯罪动机是犯罪行为的动力性因素,在犯罪心理的形成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犯罪动机的产生,它的性质和强度是犯罪人主观特征及其恶性程度的充分反映,不仅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目的和方向,而且影响到犯罪人的再犯可能和重新社会化的进程。

因而是心理矫治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概念。

价值观念。

与犯罪最为密切的是犯罪人的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

法律观念与道德观念通常由三种基本因素有机地结合而成:带有评价意义的认知因素,伴随内心体验的情感因素和作为行为准备状态的意向因素。

对一个犯罪人,他的价值观念是整体的缺陷还是某一、二方面的缺陷,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精神疾病(变态心理)。

精神疾病(变态心理)与犯罪的关系应当从两方面来分析。

其一,可称为犯罪心理特征的,叫做犯罪的变态心理或变态的犯罪心理(变态相对于常态而言,在法学和司法精神学中一般使用精神障碍这一概念)。

这种心理严格地讲或者从法律上讲,只存在于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中。

其二,影响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形成和发展的有缺陷的个性心理或变态心理。

这种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因犯罪主体的差异有所不同。

具有犯罪倾向的个性。

犯罪人的个性在许多方面与常人有所差异,特别是个性倾向性的某些特征,例如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等。

“倾向”指的是一种可能,在一般情况下或从整体上说,个性与犯罪或再犯罪之间不是一种因果关系,而是表明这种个性倾向与犯罪或再犯罪之间在统计意义上有着较高的相关。

一些特殊的对象,主要是累惯犯、职业罪犯,在他们的个性中存在着严重的犯罪倾向,犯罪是他们个性中的犯罪倾向的结果。

(2)刑罚心理罪犯违法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刑罚处罚,因而罪犯的刑罚心理也就与众不同:其一,罪犯是刑罚的承受者,罪犯的刑罚心理也就是刑罚承受者即承受刑罚惩罚之主体的心理。

其二,罪犯刑罚心理是其“犯罪心理”和“改造心理”相互联结、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媒介”或“交叉体”。

其三,罪犯刑罚心理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双重属性”并且在刑罚功能得以发挥的时候朝着积极方向转化。

(3)改造心理改造心理是指服刑中的罪犯在接受或参与改造活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

从心理过程来讲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为什么改造,即改造动机;二是怎样认识、对待(评价)和接受(或参与)改造,即改造态度。

在改造活动的作用下,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过程,是罪犯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否定,也是罪犯赖以成为守法公民的心理活动的基础。

罪犯改造心理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罪犯是刑罚的承受者,罪犯的改造心理也就是罪犯在服刑过程中,接受刑罚改造之主体的心理。

第二、罪犯的改造心理是以刑罚为中介,对犯罪的重新认识与否定以及守法观念及能力的建立与发展。

第三、罪犯的改造心理具有“被迫改造”和“自觉改造”的双重特征,在刑罚功能充分发挥的时候,逐步朝着自觉改造的方向发展。

二、罪犯心理矫治从广义上说,所有行刑改造活动都具有改变罪犯心理,促进罪犯改造的作用。

而罪犯心理矫治指的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条件下,由矫治工作者运用心理学专业原理、技术和方法对罪犯实施心理影响,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实现罪犯再社会化的一种活动。

它具有以下特征:(一)在执行刑罚的条件下实施罪犯心理矫治心理矫治强调当前环境事件的重要性。

区别于一般的心理矫治,罪犯心理矫治基本特征就是强调刑罚这一环境事件。

我国监狱法规定,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因此罪犯在接收刑罚惩罚的同时成为改造与矫治的对象。

罪犯为何犯罪,刑罚怎样影响罪犯,罪犯如何认识刑罚,是矫治者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与此同时,罪犯心理矫治也受制于刑罚的条件及其影响,这种条件与影响就刑罚功能与目的来讲具有积极意义,即惩罚与改造罪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成功的矫治者应当分析罪犯心理、行为与刑罚这一环境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调节、控制这些关系,积极地、能动地影响罪犯个体,产生希望得到的心理和行为的改变。

(二)罪犯心理矫治是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心理健康发展的有机结合罪犯犯罪与心理障碍有关;罪犯受到刑罚惩罚,在自由被剥夺状态下,也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因此对罪犯心理障碍的矫正与治疗是心理矫治的重要方面。

但心理矫治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方面的功能,即培养与发展罪犯的健康心理。

这是因为与一般人相同,罪犯心理是一个动态的连续体,心理障碍与心理健康是这一连续体的两个端点。

研究表明,就整体而言,罪犯心理偏离正常状态;对个体来说,大都是在有些时候或某些方面产生心理偏差。

曾经或可能走向极端,但在整体上或长时间处于心理障碍的罪犯并不多见。

转而言之,罪犯心理存在着正常或健康的一面,尤其是罪犯向往自由,希望被社会接纳。

因此对罪犯实施心理矫治,应当在帮助罪犯在远离障碍的同时走向健康。

(三)罪犯心理矫治是心理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综合运用罪犯心理矫治是心理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综合运用,它们各自以一个连续体中的相对区段作为自己的重心。

如下图所示:常态的(对象)异常的预防的(功能)治疗的认知的(内容)情感的全体的(范围)个别的专业或准专业的(实施者)专业的结构的(方法)非结构的长期的(时间)定时的主动的(实施)罪犯求询(治)的心理矫治手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四)罪犯心理矫治是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技术与方法的运用心理矫治是一项专业性工作,要求矫治者具备相关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能够正确地理解并能熟练地掌握与运用。

比如心理测验,如果认为简单地运用一个和数个心理量表,根据测验所获得的分数就可以对罪犯心理作出判断的话,那么不仅难以保证测验分数的准确性,也容易产生判断与解释的错误。

因为正确地使用心理测验,必须对心理测验(包括各个心理测验)的性质、作用,以及测试条件有充分的了解并能正确地使用。

对测试分数的理解与解释也要建立在对被测试者的整体了解和对测试目的的正确认识基础之上。

心理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相互之间既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基础,也有不同的专业特点与要求。

而对矫治者的基本要求来说,以下几点是共同的:第一、要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犯罪学和法律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以及心理矫治诸学科的基础知识;第二、能够科学地认识与了解罪犯的心理和行为;第三、掌握并能实际运用矫治罪犯心理的方法与策略。

此外,心理矫治专业性的要求还表现在矫治者必须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

(五)罪犯心理矫治是以罪犯再社会化为最终目标的一项系统活动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与社会所倡导的文化相适应,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这是个体的社会化。

如果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吸收了不良文化的影响,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与社会要求相背离,则表明个体社会化失败。

对社会化的失败者重新社会化,即再社会化。

罪犯再社会化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即执行刑罚过程中的再社会化。

如前所说,刑罚就其功能与目的来讲具有积极意义。

但由于刑罚是对罪犯自由的剥夺或限制,罪犯长期与社会相隔离,难以避免地会受到监狱生活中诸多“自然”或负面因素的影响,比如个人选择的限制、罪犯间的“感染”等等,形成“监狱化”倾向,即“或多或少地沾染上监狱的生活方式、习惯和一般文化”。

这就更表明了对罪犯再社会化的重要性,因为刑罚的目的绝非使罪犯成为一个“监狱人”,而是相反,在于使罪犯成为一个“社会人”,一个融入社会,能自我适应与自我发展的人。

社会化是个体与社会的互动过程。

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实施罪犯再社会化,要求行刑内容与方式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加强社会与罪犯的联系,引导罪犯积极地吸收社会因素的影响,在最大程度地减弱“监狱化”倾向的同时,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三、罪犯心理矫治的任务、原则与实施途径罪犯心理矫治的主要任务:一是面向全体罪犯,通过普遍开展心理教育、心理辅导活动,使罪犯对心理矫治和心理健康有正确的认识,激发和强化自我矫正的积极性,改善和提高自身的心理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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