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税制改革成效研究_1994_2011年_禄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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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 收入比重 66. 21% 70. 21% 71. 88% 77. 98% 44. 30% 47. 83% 50. 58% 51. 14% 50. 47% 48. 89% 47. 82% 47. 62% 45. 04% 45. 36% 45. 06% 47. 71% 47. 22% 45. 93% 46. 71% 47. 58% 48. 87% 50. 59%
注: ( 1) 中央财政实际可支配收入 = 中央财政名义收入 - 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 - 所得税基数返还; ( 2) 基础数据 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并经整理计算后所得。
( 一) 分税制改革以来地区间财力的差距
1. 分析方法。本文运用 Theil 指数来分析地区
间财力的差距,Theil 指数具有可分解性,可以将
果表明我国分税制改革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种效果也具有结构差异性和区域非对
称性的特点; 由于分税制改革不彻底,中央实际的宏观调控能力相对有限,区域间财力的差距
也相对扩大,加剧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我国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来优化税权结
构和转移支付制度,以完善现行的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
关键词: 分税制; 改革成效; 实证分析
就成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 因此,本文 分 别 对 分 税 制 改 革 以 来 地 区 间 的 财 力 差距进行 空 间 分 解 和 构 成 项 目 分 解, 以 找 出 当 前 我国地区间财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表1
中央、地方的名义财政收入比重及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
项目 年度
出台了两次不调整地方固有利益的税收返还政策。 第一次是确立了以 1993 年为基数、逐年递增的消 费税和增 值 税 税 收 返 还 政 策,中 央 对 地 方 的 税 收 返还与消 费 税 和 增 值 税 的 增 长 率 挂 钩, 税 收 返 还 的增长率按照 “两税” 平均增长率的 1: 0. 3 系数 确定。这一 部 分 税 收 成 为 了 中 央 财 政 收 入 中 无 条 件的刚性转移支出部分,“两税” 返还数量占地方 财政收入的比重在 1994 年就达到了 43. 75% 。国 家在 2002 年实施了所得税分享改革,又一次出台 了以 2001 年为基期的所得税基数返还政策,2002 年的所得税返还数量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 5. 2% 。所以,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尽管中央政府 在集中财力、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方面得到了改善, 但是作为分税制改革重要内容的税收返还政策, 在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同时也削弱了中央政府实 际宏观调控的能力; 分税制改革的不彻底,降低 了中央政府实际可支配的财力,使得中央对地区 间财力差距和经济发展失衡的实际调控能力相对 有限。
( 1953 - ) ,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 宏观经济学、政 府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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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研究
2013 /12
于其它指 标 的 差 距 具 有 基 础 性 决 定 作 用。 尤 其 是 对中国当 前 的 发 展 阶 段 和 发 展 模 式 来 说, 政 府 主 导的投资往往是决定地区间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 水平差异的重要因素。因此,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
地方财政可支配 收入比重 66. 21% 70. 21% 71. 88% 77. 98% 78. 76% 77. 74% 76. 88% 74. 39% 71. 56% 67. 42% 64. 30% 61. 71% 60. 95% 61. 13% 58. 73% 59. 58% 57. 36% 53. 96% 53. 70% 53. 91% 54. 30% 55. 11%
下降到了 2011 年的 23. 31% ; 同 时,中 部 地 区 的 财力差距 没 有 明 显 改 变,其 对 总 体 财 力 差 距 的 贡 献率从 1994 年的 4. 36% 缓慢上升到了 2011 年的 5. 14% ; 西部地区财力差距有了明显上升,其对总 体财力差距的贡献率从 1994 年的 6. 55% 扩大到了 2011 年的 14. 64% 。因此,分税制改革后东中西三 大区域的 财 力 差 距 有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改 变, 这 种 改 变是有利 于 东 部 地 区 的 财 力 均 等 化, 但 对 降 低 中 部地区财 力 差 距 的 效 果 有 限,反 而 扩 大 了 西 部 地 区财力的差距。
2013 /12 总第 440 期
商业研究
文章编号: 1001 - 148X ( 2013) 12 - 0131 - 07
COMMERCIAL RESEARCH
中国分税制改革成效研究: 1994 - 2011 年
禄晓龙,张荐华
( 云南大学 经济学院,昆明 650091)
摘要: 基于 1994 - 2011 年的面板数据,本文对我国分税制改革的成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
反映地区 间 财 力 总 体 差 距 的 指 标, 按 区 域 结 构 进
一步分解为区域间财力差距和区域内部财力差距,
Theil 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 Tp = i
Nij Ln(
Nij
/N )
jN
Rij / R
∑ =
i
Nij N
Tpi
+
TBR
= TWR + TBR
( 1)
∑ Tpi =
j
Nij Ln( Nij / Ni )
二、分税制改革对地区间财力差距的影响分析
地区间的差 距 包 括 了 财 力 差 距、 公 共 服 务 差 距和经济 发 展 水 平 差 距 等 内 容,其 中 财 力 差 距 对
收稿日期: 2013 - 07 - 15 作者简介: 禄晓龙 ( 1977 - ) ,男,贵阳人,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财政学、金融学; 张荐华
区域内差距 贡献率 55. 13%
东部地区 贡献率 44. 21%
中部地区 贡献率 4. 36%
0. 59368
60. 23%
39. 77%
22. 35%
6. 36%
0. 546553
60. 19%
39. 81%
23. 56%
5. 46%
0. 606459
63. 07%
36. 93%
22. 26%
4. 74%
2. 实证分析及结果。根据公式 ( 1) 、 ( 2) 、 ( 3) 计算得到 1994 - 2011 年我国地区间财力总体 差距的 Theil 指数,及不同区域对财力总体差距的 贡献率,如表 2 所示①。由表 2 可知反映地区间财 力总体差距的 Theil 指数,由 1994 年的 0. 990366 下降到了 2011 年的 0. 279049,地区间财力总体差 距明显缩 小,这 说 明 从 全 国 范 围 整 体 上 来 看 分 税 制改革对 缩 小 地 区 间 财 力 差 距 成 效 比 较 显 著, 但 是地区间 财 力 总 体 差 距 依 然 存 在, 而 且 这 种 差 距
Ni
Rij / Ri
( 2)
∑ TBR =
i
Ni N
Ln(
Ni Ri
/N /R)
( 3)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其中 Nij 是 i 区域内 j 省的人口数,N 是全国的 人口数。Rij 是 i 区域内 j 省的财力,R 是全国的财力。 Tp 是地区间财力的总体差距,Tpi 是 i 区域内省际间 财力 差 距,TBR 是 各 区 域 间 财 力 差 距 ( 胡 德 仁, 2011) 。
总第 440 期
禄晓龙: 中国分税制改革成效研究: 1994 -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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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体现 为 东 中 西 部 不 同 区 域 间 的 财 力 差 距。 从 区域间财力差距对财力总体差距的贡献率来 看, 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从 1994 年的 44. 87% 上升 到了 2011 年的 56. 91% ,这说明分税制改革对于 平衡区域间财力差距的效果相对有限。另外,从东 中西三大区域内部对总体财力差距的贡献率来看, 区域内部差距贡献率由 1994 年的 55. 13% 下降到 2011 年的 43. 09% ,因此地区间财力总体差距的缩 小应主要 归 功 于 各 区 域 内 部 财 力 差 距 的 减 少。 尤 其是东部 地 区 各 省 间 财 力 差 距 的 显 著 减 少, 使 得 其对总体财力差距的贡献率从 1994 年的 44. 21%
0. 572087
62. 33%
37. 67%
23. 13%
4. 76%
0. 616994
63. 86%
36. 14%
21. 66%
5. 62%
0. 628134
68. 96%
31. 04%
18. 10%
5. 67%
0. 574267
64. 34%
35. 66%
20. 21%
6. 70%
0. 600137
中图分类号: F812
文献标识码: A
从世界范围来看,税收制度不仅体现了国家 的意志和 政 策 导 向,而 且 是 国 民 经 济 宏 观 调 控 的 重要工具 和 手 段,对 国 家 职 能 的 实 现 具 有 至 关 重 要的影响。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 1994 年分税制 改革时确立的,至今已经实施了近 20 年,有必要 对其实施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分 析,找 出 其 中 存 在 的 问 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65. 69%
34. 31%
19. 22%
5. 90%
0. 579182
65. 84%
34. 16%
20. 34%
5. 85%
0. 508517
61. 15%
38. 85%
23. 36%
6. 48%
0. 488288
61. 36%
38. 64%
23. 18%
5. 84%
0. 429381
表2
年度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地区间财力总体差距的 Theil 指数、不同区域财力差距的贡献率
Theil 指数 0. 990366
区域间差距 贡献率 44. 87%
一、分税制改革对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影响
在分税制改 革 前, 中 央 的 财 政 收 入 所 占 比 重 一直在 20% - 30% 左右 ( 见表 1) ,地方财政收入 所占比重在 70% 左右,中央缺乏足够的财力进行 宏观调控。1994 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政名 义 收 入 的 比 重 不 断 提 高, 1994 年 就 达 到 了 55. 70% ,此后该比重一直在 50% 左右。但是,如 果考虑到分税制改革时确定的税收返还收入政策, 中央财政 实 际 可 供 支 配 的 收 入 就 大 为 减 少 了, 其 所占比重 的 提 高 并 没 有 很 快 得 以 实 现, 反 而 在 实 施分 税 制 改 革 的 1994 年 实 际 比 重 还 下 降 到 了 21. 24% 。在随后的近 20 年时间里,中央财政可支 配收入比重缓慢上升到了 44. 89% ,但一直都没有 达到改革之初所设想的 60% 比重。其主要原因是 为了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
中央财政实际可支配 收入比重 33. 79% 29. 79% 28. 12% 22. 02% 21. 24% 22. 26% 23. 12% 25. 61% 28. 44% 32. 58% 35. 70% 38. 29% 39. 05% 38. 87% 41. 27% 40. 42% 42. 64% 46. 04% 46. 30% 46. 09% 45. 70% 44. 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中央财政名义 收入比重 33. 79% 29. 79% 28. 12% 22. 02% 55. 70% 52. 17% 49. 42% 48. 86% 49. 53% 51. 11% 52. 18% 52. 38% 54. 96% 54. 64% 54. 94% 52. 29% 52. 78% 54. 07% 53. 29% 52. 42% 51. 13% 49.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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