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颂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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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克功事件看党的法制建设
12级金融三班杨三仪 201218110326
延安时期指的是中共中央在陕北的13年,具体指193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吴起镇,落户“陕北”到1948年3月23日,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在陕北吴堡县东渡黄河,迎接革命胜利的曙光这近13年时间,是党的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13年间,形成了一种革命精神——延安精神,它是中华民族奋发进取,自强不息,不畏艰难险阻,敢于和善于夺取胜利的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我们民族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而电视连续剧《延安颂》,是一部反映我党革命历程的大制作,表现的是红军到达陕北后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10年间的战斗历史,塑造了当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光辉形象,表现他们与时俱进的先进思想,讴歌了延安精神。并用“至诚至爱感动许世友”、“关心体贴刘志丹的干娘”、“善待骂人的伍家婆姨”、“果断处理‘黄克功事件’”四个主要细节,塑造出鲜活的毛泽东形象,人性化地反映了毛泽东的亲情、友情,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深厚人民情。
其中毛主席果断处理“黄克功事件”的强硬的态度让我印象十分深刻。
黄克功,16岁就加入了红军,参加过井冈山的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二渡赤水、夺取娄山关屡建战功。曾任团政委和旅长。在抗大学习后留校任第六队队长。年轻又功勋卓著,颇受人们喜爱和瞩目。
而就是这样一位战功累累的老井岗、爱国爱党的革命战士,是
1937年10月,延安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的凶手。
因发现女友对自己的感情日渐淡漠并移情别恋时,黄克强恼羞成怒、失去理智,在延河边枪杀了女友——当时只有20岁的陕北公学女学生、七七事变后投奔延安的爱国女青年刘茜。
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后,人们议论纷纷。国民党也借此大文章,用舆论攻击共产党。并且在延安和各解放区,无论党内党外,都存在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一些人认为,杀人偿命,黄克功应处以极刑;另一些人则认为,在当时急需人才之时,更应该给老红军、老革命、老井岗戴罪立功的机会。
而毛主席听闻此事之后很愤怒,并且坚持主张判黄克功死刑。不止黄克功本人写了申诉信求情,抗大的教务处长得知毛主席的决定之后前来劝说主席要听取老革命们的意见,群众代表也前来求情并且表示愿意替死,连毛主席的夫人都亲自为黄克功辩解是“被玩弄了感情”。毛主席不为所动,并且复信强调指出:“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总之,“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同时,复信还指出:“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毛主席的决定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坚强意志。让我深切理解到,共产党员与革命干部,只能成为严格遵守法律的模范,绝无高居法律之上或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权;坚决不能使人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革命的法制原则不容践踏。这个时间也表明严肃处理那些有违人民军队的宗旨、党的纪律的干部,不管其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决不姑息迁就,既是纯洁革命队伍的需要,也是教育和挽救更多干部的反面教材。更让我理解和认识到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我看到毛主席发至思想中摈弃“唯成分论”、“唯功绩论”,实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闪光点,这也是当时法制教育的重要原则。黄克强事件之后,边区政府根据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法制工作原则:“马列主义为立法指导思想;党的领导,为立法核心力量;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为立法基本内容;从实际出发,依靠群众,为立法基本路线”。根据这个原则,边区参议院、政府和高等法院,起草、拟定和颁布了数量达千件以上的法律、法规以及命令和指令。这些法律集中体现了工农大众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巩固了人民群众革命取得的胜利成果,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关系,维护了革命的新秩序,并为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也为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在革命实践中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个广大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也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在如今,研究延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制教育和毛泽东的法制教育思想,对我们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法制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与借鉴意义。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认为,首要的是明确,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公仆,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在思想上政治上要比群众有更高的觉悟,自觉成为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
同时,政府也要通过法制教育的形式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灌输”先进的法制观念和法治理念。社会在进步,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必然向前发展,法制教育也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地位,更新教育形式,强化教育目标,优化教育途径,注重教育方法。譬如,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法制教育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这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共产党法制教育的理论成果,极大的丰富了中国人民对法制教育的认识,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判断水平已经站在一个新的时代起点上。
法制建设是必要的:一个内部党员与人民平等、为人民服务的党,一个强调法制思想、大力发展法制建设的国家,必定受人尊敬爱护。党会永葆活力,国会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