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重点要求

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1 应根据线路输送容量、系统运行条件、电缆路径、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电缆和附件结构型式及相关材料。

1.2 应避免电缆通道邻近热力管线、腐蚀性、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确实不能避开时,电缆通道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3 应加强电力电缆和电缆附件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商。

1.4 同一受电端的双回或多回电缆线路宜选用不同制造商的电缆、附件。人员密集区域或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新建电缆线路户外终端应选择复合套管终端。

1.5 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耐压试验作业空间、安全距离,在GIS电缆终端与线路隔离开关之间宜配置试验专用隔离开关,并根据需求配置GIS试验套管。110(66)kV及以上采用电缆进出线的GIS,宜预留电缆试验、故障测寻用的高压套管连接位置并考虑足够的作业空间。GIS电缆终端尾管与GIS筒之间应设计过电压限制元件。

1.6 110(6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站外户外终端应有检修平台。终端塔应有围墙(围栏),并有监控等技防措施。

1.7 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干法化学交联的生产工艺,110(66)kV

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悬链或立塔式工艺。

1.8 运行在潮湿或浸水环境中的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应有纵向阻水功能,电缆附件应密封防潮;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缆附件的密封防潮性能应能满足长期运行需要。

1.9 电缆主绝缘、单芯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有可靠的过电压保护措施。统包型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两端直接接地。

1.10 合理安排电缆段长,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严禁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竖井、50米及以下桥架等缆线密集区域布置电力电缆接头。110(66)kV电缆线路在非开挖定向钻拖拉管两端工作井内不应布置电力电缆接头。

1.11 重要电力电缆及通道应合理部署状态监测装置,掌握运行状态。

1.12 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110(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重要线路的电缆,应进行工厂验收。

1.13 应严格进行到货验收,并开展到货检测。

1.14 在电缆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电缆受到碰撞、挤压等导致的机械损伤,严禁平放电缆盘。电缆敷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牵引力、侧压力和弯曲半径。

1.15 电缆通道、夹层及管孔等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110(66)kV 及以上电缆的支架应满足电缆蛇形敷设的要求,支架立柱部分不应采用角钢以避免硌伤电缆,1600mm2截面及以上电缆的支架横撑应采用非铁磁性材料。电缆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敷设、固定。110(66) kV及上电压等级电缆接头两侧端部、终端下部应采用刚性固定。电缆支架、固定金具等均应可靠接地。

1.16 施工期间应做好电缆和电缆附件的防潮、防尘、防外力损伤措施。在现场安装高压电缆附件之前,其组装部件应试装配。安装现场的温度、湿度和清洁度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严禁在雨、雾、风沙等有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安装电缆附件。加强高压电缆附件安装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施工,对于重要工序应进行影像记录。

1.17 应检测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电阻、接地箱(互联箱)端子接触电阻,阻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18 金属护层采取交叉互联方式时,应逐相进行导通测试,确保连接方式正确。金属护层对地绝缘电阻应试验合格,过电压限制元件在安装前应检测合格。

1.19 电缆支架、固定金具、排管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设计和长期安全运行的要求,且无尖锐棱角。户外终端应采取措施避免杆塔沉降,电缆引上直埋部分应填砂掩埋。

1.20 110(66) kV及以上电缆穿越桥梁等振动较为频繁的区域时,应采用可缓冲机械应力的固定装置。

1.21 电缆终端尾管应采用封铅方式,可加装铜编织线连接尾管和金属护套以确保等电位。

1.22 运维部门应加强电缆线路负荷和温度的检(监)测,防止过负荷运行,多条并联的电缆应分别进行测量。巡视过程中应重点检测电缆附件、接地系统等的关键接点的温度。

1.23 严禁金属护层不接地运行。应严格按照试验规程对电缆金属护层的接地系统开展运行状态检测、试验。

1.24 运维部门应每年开展电缆线路状态评价,对异常状态和严重状态的电缆线路应及时检修。对重要电缆及通道应开展带电检测或在线监测,掌握运行状态。

1.25 应监视重载和重要电缆线路因运行温度变化产生的伸缩位移,出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26 电缆线路发生运行故障后,应检查接地系统是否受损,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1.27 人员密集区域或有防爆要求场所的存量瓷套终端应更换为复合套管终端。

2 防止电缆火灾事故

2.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设计应有防火设计要求。电缆通道的防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电缆通道应有防火、排水、通风的措施。

2.2 同一电源的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宜选用不同通道,同通道敷设时应两侧布置。同一通道内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按照电压等级的高低从下向上排列,分层敷设在电缆支架上。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进出线口,应与10kV电缆进出线口分开设置。新建重要枢纽变电站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分通道敷设。

2.3 新建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在隧道、电缆沟、变电站内、桥梁内应选用阻燃电缆,其成束阻燃性能应不低于C级。与电力电缆同通道敷设的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选用不低于C级阻燃等级并采取穿入阻燃管或其他防火隔离措施。

2.4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方式且允许带故障运行的新建电力电缆线路不宜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共用隧道、电缆沟、综合管廊电力舱。

2.5 在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电缆密集区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变电站夹层应安装温度、烟气监视报警器,重要的电缆隧道应安装温度在线监测装置,并应定期传动、检测,确保动作可靠、信号准确。

2.6 存在延燃风险的隧道、电缆沟、竖井、桥架等应合理设置防火门、防火墙

等阻火分隔封堵措施。

2.7 非直埋电缆接头的最外层应包覆阻燃材料。充油电缆应全线采用防火槽盒封闭或埋沙。密集区域的电缆接头应选用防火槽盒、防火隔板、防火毯、防爆壳等防火防爆隔离措施。

2.8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与运维单位密切配合,在电缆通道内敷设电缆需经运维部门许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电缆孔洞应加装防火封堵,受损的防火设施应及时恢复,并由运维部门验收。

2.9 隧道、竖井、变电站电缆层应采取防火墙、防火隔板及封堵等防火措施。防火墙、阻火隔板和阻火封堵应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耐火完整性、隔热性要求。

2.10 电缆密集区域的在役接头应加装防火槽盒或采取其他防火隔离措施。输配电电缆同通道敷设应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变电站夹层内在役接头应逐步移出,电力电缆切改或故障抢修时,应将接头布置在站外的电缆通道内。

2.11 运维部门应保持电缆通道、夹层整洁、畅通,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通道沿线及其内部、隧道通风口(亭)外部不得积存易燃、易爆物。

2.12 电缆通道临近易燃或腐蚀性介质的存储容器、输送管道时,应加强监视,防止其渗漏进入电缆通道,进而损害电缆或导致火灾。

2.13 在电缆通道、夹层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在电缆通道、夹层内使用的临时电源应满足绝缘、防火、防潮要求。工作人员撤离时应立即断开电源。

2.14 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定对电缆夹层、通道进行定期巡检,并检测电缆和附件关键部位运行温度。

2.15 与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共用隧道、电缆沟、综合管廊电力舱的存量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方式的电力电缆线路,应开展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或逐步疏导至其他通道,或做好防火隔离措施并在发生接地故障时立即拉开故障线路。

2.16 3~66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一次设备应能快速响应,防止电缆着火、事故扩大。变电站3~66kV各段母线,因地制宜配置主动干预型消弧装置。

3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3.1 同一受电端的的双路或多路电缆宜选用不同通道,同通道敷设时应两侧布置。

3.2 电缆线路路径、附属设备及设施(地上接地箱、出入口、通风亭等)的设置应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应避免电缆通道邻近热力管线、易燃易爆管线(输油、燃气)和腐蚀性介质的管道。综合管廊中110(66)千伏及以上电缆线路应采用独立舱体建设。电力舱不宜与天然气管道舱、热力管道舱紧邻布置。

3.3 电缆终端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区域的工井井盖应设置视频监控、门禁、井盖监控等安防措施。

3.4 建立与规划部门和其他管线单位的联动和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3.5 电缆通道及直埋电缆线路工程、水底电缆敷设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并同步进行竣工测绘,非开挖工艺的电缆通道应进行三维测绘。应在投运前向运维部门提交竣工资料和图纸。

3.6 直埋电缆沿线、水底电缆应装设永久标识或路径感应标识。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处应设置明显方向桩或标桩。

3.7 电缆终端场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区域的工井井盖应有安防措施,并宜加装在线监控装置。户外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固定金具等应使用防盗螺栓。

3.8 电缆路径上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可能发生外力破坏的区段应加强监视,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9 工井正下方的电缆,宜采取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的保护措施。

3.10 应监视电缆通道结构、周围土层和临近建筑物等的稳定性,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11 敷设于公用通道中的电缆应制定专项管理措施。通道内所有电力电缆及光缆应明确设备归属及运维职责。对盗窃易发地区的电缆设施应加强巡视,接地箱(互联箱)、工井盖等应采取相应的技防措施。

3.12 应及时清理退运的报废缆线,对盗窃易发地区的电缆设施应加强巡视。

3.13 临近大型施工现场的电缆通道宜采用视频监控、光纤振动等技防措施,减少外力破坏发生。因施工原因裸露的电缆线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加强特巡或在施工期间安排人员看护。

3.14 对于电缆通道与燃气、污水、热力等其他管线临近、交叉敷设不满足国标净距要求的情况,应与政府部门主动协商,划清责任界限,商定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电力行业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重点要求 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1 应根据线路输送容量、系统运行条件、电缆路径、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电缆和附件结构型式及相关材料。 1.2 应避免电缆通道邻近热力管线、腐蚀性、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确实不能避开时,电缆通道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3 应加强电力电缆和电缆附件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商。 1.4 同一受电端的双回或多回电缆线路宜选用不同制造商的电缆、附件。人员密集区域或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新建电缆线路户外终端应选择复合套管终端。 1.5 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耐压试验作业空间、安全距离,在GIS电缆终端与线路隔离开关之间宜配置试验专用隔离开关,并根据需求配置GIS试验套管。110(66)kV及以上采用电缆进出线的GIS,宜预留电缆试验、故障测寻用的高压套管连接位置并考虑足够的作业空间。GIS电缆终端尾管与GIS筒之间应设计过电压限制元件。 1.6 110(6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站外户外终端应有检修平台。终端塔应有围墙(围栏),并有监控等技防措施。 1.7 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干法化学交联的生产工艺,110(66)kV 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悬链或立塔式工艺。 1.8 运行在潮湿或浸水环境中的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应有纵向阻水功能,电缆附件应密封防潮;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缆附件的密封防潮性能应能满足长期运行需要。 1.9 电缆主绝缘、单芯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有可靠的过电压保护措施。统包型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两端直接接地。 1.10 合理安排电缆段长,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严禁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竖井、50米及以下桥架等缆线密集区域布置电力电缆接头。110(66)kV电缆线路在非开挖定向钻拖拉管两端工作井内不应布置电力电缆接头。 1.11 重要电力电缆及通道应合理部署状态监测装置,掌握运行状态。

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 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 电力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会对社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减少和避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我们可以从以下三十个方面进行重点要求和相关参考内容的阐述。 1. 做好项目规划阶段的安全评估和论证工作,包括场地地质条件、水文地质和灾害风险等。 2. 制定与规划和设计相适应的施工方案,详细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3. 组织施工前的培训和安全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安全意识。 4. 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施工队伍各级别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6. 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危险工作的操作要求和控制措施。 7.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8.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素质的提升。 9.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10.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物资和机具,确保其安全稳定性。 11. 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人员。 12. 对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

查和维护。 13. 加强对电力设备的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其操作技能 符合要求。 14. 严格规范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确保其操作安全、稳定。 15. 使用合格的施工材料和产品,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16.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为了完成工期而加班加点,导致 安全事故的发生。 17.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施工安全 遣散与应急救援工作。 18. 加强对承包商、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确保其施 工安全质量。 19. 制定合理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20.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密集区域、高处作业等危险环节的 监管和管理。 21. 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的应对和 处置能力。 22.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 全防护意识。 23. 配备和使用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4.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25.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杜绝污染物和废弃物排放。 26. 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和防护工作。 27.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长的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带 头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防止电缆绝缘击穿: 1)设计按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综合考虑输送容量、运行环境、电缆路径、敷设方式等因素选择电缆及附件,通道避离热力和化学腐蚀介质管线。加强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全过程管理,注意屏蔽层、护层的过电压保护措施和接地,控制电缆接头数量,严禁在变电站电缆层、桥架、竖井等缆线密集区设接头。 2)基建时注意重要线路电缆监造和出厂验收,严格到货验收和检验。运输过程防止机械损伤,施工过程严控牵引力、侧压力和转弯半径。施工期间做好防潮、防尘、防外力损伤措施,检测护层接地电阻和端子接触电阻,测量各相连接正确性。 3)运行维护注意加强负荷和温度检(监)测,巡测附件、接地系统等关键点温度,接地端子、过压限制元件状况。开展电缆线路状态评价,及时检修异常和严重状态的电缆线。 (2)防止电缆火灾: 1)设计基建必须严格执行防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禁止防火设施不合格投运。注意通道内电缆分层原则、阻燃电缆等级、其他缆线阻燃或隔离措施,电缆接头施工按工艺要求控制。在电缆通道内敷设电缆需运行部门许可和验

收,及时进行孔洞防火封堵,恢复受损防火设施。隧道及竖井采取防火隔离、分段阻燃措施。 2)运行维护注意在役接头防火隔离措施,变电站夹层内的在役接头应安排移除,保持通道、夹层整洁畅通无杂物。加强电缆通道邻近易燃、化学腐蚀性介质管道、容器监视,防止渗入电缆通道。在电缆通道、夹层内动火应办理动火工作票,使用临时电源应满足绝缘、防火、防潮措施。变电站夹层宜安装温感、烟感监视报警器,重要电缆隧道应安装温度在线监测装置。严格按规程规定巡检电缆夹层、通道防火状况,包括电缆和接头测温。 (3)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设计基建注意双(多)路电源负载电缆的相离布置,按有关标准设计和施工电缆通道和线路,向运行部门提交竣工测绘图纸资料。直埋电缆沿线、水底电缆装设永久标识,电缆终端场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区域的工井井盖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运行维护对电缆路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易发生外力破坏、盗窃区段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加强运行监视。工井正下方的电缆采取防坠物打击保护措施,监视电缆通道结构、土基和邻近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三十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三十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三十项重点要求 电力生产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为了保障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以下是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三十项重点要求: 一、加强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二、加强设备管理 4.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加强设备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

6.加强设备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更新新型设备。 三、加强电力生产过程管理 7.建立电力生产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过程。 8.加强电力生产过程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9.加强电力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四、加强应急管理 10.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 11.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 五、加强安全监测 13.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对电力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测。 14.加强安全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5.加强安全监测设备维护,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加强安全评估 16.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对电力生产过程进行定期评估。 17.加强安全评估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8.加强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加强安全技术研究 19.加强安全技术研究,开展安全技术创新。 20.加强安全技术应用,推广安全技术成果。 21.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八、加强安全宣传 22.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重点要求及实施导则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重点要求及实施导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生产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 组成部分。为了从根本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 全和健康,需要对电力生产事故防范进行有力的组织和实施。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重点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力生产单位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单位的重要日常工作中,从而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2.加强事故监测预警。电力生产单位应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工 作环境和生产过程的监测,对可能出现异常情况做出预警,通过预防 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避免产生风险事故。 3.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做 到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对安全措施和自我保护方法有更 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电力设施维护和设备保养。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电力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无故障。 实施导则: 1.完善组织机构,划分管理职责,明确岗位责任。 2.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作业规范,制定标准化的操作 流程和作业规程。 3.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比赛,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 我保护意识。 4.定期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5.加强设备检修和设施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进行演练,以保障事故的 迅速处置和救援。

7.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并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总的来说,要坚持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保障电力生产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电力行业的首要职责。为了进一步明确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工作重点,提高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下述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健康发展。各电力企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可控、风险可预见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健康发展。 二、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确保电力生产工艺安全可靠。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电力生产工艺设备的安全评估和技术论证,落实设备可靠性和完整性管理,建立和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电力生产工艺安全可靠。 三、加强职业健康防护,确保电力生产人员身心健康。各电力企业要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加强对电力生产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测,提高电力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电力生产人员身心健康。 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电力生产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电力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五、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生产持续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监管力度和监管效果,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的考核和评估,严厉打击安全管理不到位和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电力生产持续稳定。 六、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确保电力供应可靠性。各电力企业要制定和实施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对电力供应设备的操作监控和维护管理,做好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可靠性。 七、加强安全信息共享,确保电力行业安全联防联控。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及时传递安全提示和警示信息,建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电力行业安全联防联控,共同防范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知识普及。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要加大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电力生产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知识普及。 以上是《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工作,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稳定、可靠和可持续发展。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 严格执行以下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并落实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运维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的明确划分和 层级清晰。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电力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 类安全事故。 三、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运维、检修等 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四、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定期对电力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 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五、加强电厂供电质量监控

建立并完善电厂供电质量的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排除供电质量问题,保障电力生产的安全和可靠。 六、确保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 加强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监控和分析,提前发现潜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电力系统的失稳和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控制设备的投入和退出 对电力生产设备的投入和退出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审核,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八、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和指挥机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安全技术防控措施 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技术防控措施,包括设立安全防护区域、配备安全设施和装置等,确保安全生产。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 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一、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三十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三十项重点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 •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力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3. 加强安全培训 •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建设安全监测系统 •安装安全监测设备,及时监测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指标,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和处理。 二、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 5. 设备维护计划 •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技术设备更新 •及时更新技术设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生产效率。 7. 合理布局设备 •合理布局电力生产设备,考虑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防火防爆要求,防止事故扩散。

8. 设备日常巡检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设备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9. 安装消防设施 •配备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提供有效的消防措施来防止火灾事故。 10. 安装泄漏监测装置 •在关键部位安装泄漏监测装置,及时发现有害气体泄漏和液体泄漏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 建设紧急疏散通道 •设置紧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现场,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加强安全防护围栏 •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限制人员进入,防止事故发生和非法入侵。 四、加强工艺管理和操作规范 13. 安全工艺选择 •选择安全工艺和技术,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14. 制定操作规程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要求,规范人员的作业行为。 15. 加强设备操作培训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操作失误引发事故的可能性。

(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力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加强对电力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加强对电力生产关键设备的监控和巡检,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5.加强对电力生产现场的清洁和整治,减少因杂物堆积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6.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的安全撤离。 7.严格执行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反规程的操作行为。 8.加强对电力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在意外事故中的人员安全。 9.加强对电力生产场所的防雷设施建设和维护,减少因雷击引发的事故风险。 10.制定并贯彻电力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处置。 11.加强对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和更换,及时处理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12.严格执行电力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检验,确保设备达到安全要求。 13.加强对电力生产现场的环境监测和治理,减少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事故风险。 14.加强对电力生产设备运行记录的管理和归档,便于事故调查和分析。

15.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1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共同防范和应对电力生产 事故。 17.建立定期报告电力生产事故情况的制度,及时汇总和分析事故 数据。 18.推动电力生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提高生产安全性和效益。 19.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20.建立电力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协助。 21.加强对电力生产事故的学习和总结,完善管理经验和措施。 22.推动电力生产企业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23.加强对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和控制,减少事故发生的 可能性。 24.加强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估和审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25.加强对电力生产事故的监督和调查,追究责任并及时公开通报。

防止发电站电缆着火事故的重点要求

防止发电站电缆着火事故的重点要求 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电缆通道的防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1.2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3对于新建、扩建的火电厂主厂房、升压站、输煤、燃油、制氢、氨区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阻燃电缆。 1.4采用排管、电缆沟、隧道、桥梁及桥架敷设的阻燃电缆,其成束阻燃性能应不低于C级。与电力电缆同通道敷设的控制电缆、非阻燃通信光缆等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在隧道、电缆沟、变电站内、桥梁内应选用阻燃电缆,其成束阻燃性能应不低于C级。 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宜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信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应配置在不同层或不同侧的支架上,并应实行防火分隔。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并应符合电

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的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6发电厂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问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被贯穿物的耐火极限,且不低于L00h 1.7非直埋电缆接头的外护层及接地线应包覆阻燃材料,充油电缆接头及敷设密集的10~35kV电缆的接头应用耐火防爆槽盒封闭。密集区域(4回及以上)的110(6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接头应选用防火槽盒、防火隔板、防火毯、防爆壳等防火防爆隔离措施。 1.8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直流、保护、消防水泵,主变压器电动事故排油,应使用耐火电缆。水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消防电梯、消防系统回路,应急电源、断路器、灭磁开关等直流操作电源回路,以及发电机组紧急停机、进水口快速闸门或阀门紧急闭门的直流电源等重要回路,计算机监控、双重化继电保护的电源回路,应使用耐火电缆。 1.9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主控室或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0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

电力电缆故障及预防措施

电力电缆故障及预防措施 电力电缆故障是指电力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故障,如断线、短路、击穿等, 这些故障都会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不便。为了预防电力电 缆故障,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定期检查电缆的绝缘状态。绝缘状态是电力电缆正常工作的保证,因此每隔一段 时间就需要对电缆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绝缘有老化、开裂或击穿等现象,及时更换 或修复。 2. 防止电缆过载。过载是导致电缆故障的常见原因之一,当电缆超载工作时,会导 致电缆温度升高过快,从而损坏绝缘层并引发故障。所以,在使用电缆时要合理规划负载,确保电缆处于额定负载下运行。 3. 注意电缆的安装和维护。正确的电缆安装能有效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在安装电 缆时,要注意保护电缆外皮,避免外部物体的损伤。还要定期对电缆进行清洁和维护,确 保电缆的正常工作。 4. 加强电缆接头的绝缘处理。电缆接头是电缆故障的高发区,因此在接头处要进行 绝缘处理,如使用绝缘胶带、绝缘套管等进行包裹,以防止接头处的绝缘层受损引发故 障。 5. 做好电缆的保护。电缆在地下或吊装等环境下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损害,如机械 摩擦、潮湿等,因此要对电缆进行防护措施,如采用电缆井、电缆沟等方式进行保护,避 免电缆受损。 6. 引入现代化检测设备。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如高压测试仪、红外热像仪等,可 以更加准确地检测电缆故障,提前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7. 建立完善的监测和维护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对电缆 进行全面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故障隐患,确保电力电缆的安全运行。 通过以上预防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电力电缆故障发生的概率,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效率。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了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对防 止电力生产事故提出了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这些要求涵盖了电力生产的各 个环节,从供电企业管理层到现场操作人员都需要遵守和执行。 一、供电企业管理层要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责任的明确和落实。 三、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许可、事故预防和处置、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和配件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五、制定并贯彻落实高风险作业的工作许可制度,对涉及高风险的作 业必须先进行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 六、加强对电力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以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九、做好员工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工作,确保员工的操作规程和技能达到要求。 十、设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十一、强化对重点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和巡查工作,确保其安全 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十二、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 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 十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电力生产领域的安全 生产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电力生产的安 全状况。 十五、加强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六、加强对供电企业和相关单位的抽查和随机检查工作,确保其安 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 十七、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 十八、加强对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日常巡视和监测,确保其安全和稳定 运行。 十九、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事故情况,总 结经验教训。 二十、加强与员工和群众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其关于安全问题的 意见和建议。 二十一、完善电力生产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预测和预防安全风险。 二十二、建立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企业的安 全生产水平。

【分享】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分享】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来源:网络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变压器互感器部分 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2.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2.1.1 加强变压器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生产厂家的产品。240MVA 及以下容量变压器应选用通过突发短路试验验证的产品;500kV 变压器和240MVA 以上容量变压器,制造厂应提供同类产品突发短路试验报告或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计算报告应有相关理论和模型试验的技术支持。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都应进行抗震计算。 12.1.2 全电缆线路不应采用重合闸,对于含电缆的混合线路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变压器连续遭受短路冲击。 12.1.3 变压器在遭受近区突发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绕组变形试验,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运。 12.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2.2.1 工厂试验时应将供货的套管安装在变压器上进行试验;所有附件在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经过整体预装。 12.2.2 出厂局部放电试验测量电压为 1.5Um/ 3 -时,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高、中压端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lOOpC。llokV(66kV)电压等级变压器高压侧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lOOpC。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强迫油循环变压器应在油泵全部开启时(除备用油泵)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12.2.3 生产厂家首次设计、新型号或有运行特殊要求的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首批次生产系列中应进行例行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承受短路能力的试验视实际情况而定)。 12.2.4 500kV 及以上并联电抗器的中性点电抗器出厂试验应进行短时感应耐压试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实施细则

镇江供电公司二○○三年十月

批准:芮松华 审核:吴浩然 编制:任萱杨广才王敏陈其林张军林李云杰黄宗新石斌

目录 1、防止火灾事故 (1)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9)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13) 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24)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0)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35)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43)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48) 18、防止污闪事故 (52)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60)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72)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78) 24、防止交通事故 (82)

1 防止火灾事故 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电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DL5000-2000)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实施意见: 1、在各项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新建、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以及防火措施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中“9.3电缆及电缆敷设“的要求进行设计,即 (1)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接头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以及长度超过100m的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均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并应根据变电所的规范及重要性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 1)防火隔墙或隔板,并用防火堵料封堵电缆通过的孔洞; 2)电缆局部涂防火涂料或局部采用防火带、防火槽盒。 (2)220kV及以上变电所,当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时,宜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宜设置悬挂式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2、除上述规定以外,电缆防火措施,即电缆防火封堵等必须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和《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缆防火封堵标准》的有关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原则)。即: (1)防止电缆火灾延燃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 (2)涂料、堵料必需经国家技术鉴定合格,并由公安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工厂生产,其产品应是适用于电缆的不燃或难燃料材料,并符合规范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diànlì)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防止(fángzhǐ)火灾事故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guīdìng),并重点要求如下: 1.1 电缆(diànlǎn)防火 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 防火规范》(GB 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 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cuòshī),并与主体工程同 时投产。 1.1.2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 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3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 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 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 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 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 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 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 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其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2 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zhàomíng)充足,禁止堆放杂物。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1.2 汽机(qìjī)油系统防火 1.2.1 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jìnzhǐ)使用铸铁阀门。 1.2.2 油系统法兰禁止(jìnzhǐ)使用塑料垫,像皮垫(含耐油像皮垫)和石棉纸垫。 1.2.3 油管道(guǎndào)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 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应紧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1.2.4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 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1.2.5 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 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防止火灾事故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1电缆防火 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 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 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 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 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 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 足够的人行通道。 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 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 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 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 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 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 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其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 试验。 1.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 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 应定期清扫。 1.2汽机油系统防火 1.2.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1.2.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像皮垫(含耐油像皮垫)和石 棉纸垫。 1.2.3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 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应 紧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1.2.4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1.2.5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1.2.6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 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1.2.7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 换保温材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

二十五项反措部分 一、填空:(365题) 1、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2、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3、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5、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7、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8、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9、如需要电缆中间接头,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0、汽机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11、汽机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12、新增电缆的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1~2毫米。 13、油管道法兰、阀门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14、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15、汽机油系统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 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平时应加铅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16、汽机油系统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7、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 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18、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 19、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 电阻值。 20、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21、磨煤机出口温度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出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22、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 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23、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24、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25、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 清理。 26、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 统影响。 27、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 28、厂区重要道路应设为环形,或者设有回车道、回车场,确保畅通。 29、高温管道、油系统、点火枪下部、制粉系统等易燃易爆附近电缆应采 取防火阻燃措施,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30、汽轮机、发电机两端应设防腐油箱。 31、电缆沟、网控楼、变电所应有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系统。 32、电缆沟应设有合理、有效的排水设施和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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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精选文档】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使用,可编辑推荐下载)

二十五项反措部分 一、填空:(365题) 1、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2、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3、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5、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7、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8、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9、如需要电缆中间接头,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0、汽机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11、汽机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12、新增电缆的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1~2毫米。 13、油管道法兰、阀门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14、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15、汽机油系统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 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平时应加铅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16、汽机油系统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7、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 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18、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 19、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 电阻值。 20、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21、磨煤机出口温度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出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22、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 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23、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24、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25、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 清理。 26、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 统影响。 27、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 28、厂区重要道路应设为环形,或者设有回车道、回车场,确保畅通。 29、高温管道、油系统、点火枪下部、制粉系统等易燃易爆附近电缆应采 取防火阻燃措施,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30、汽轮机、发电机两端应设防腐油箱。 31、电缆沟、网控楼、变电所应有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系统。 32、电缆沟应设有合理、有效的排水设施和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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