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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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其他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三)《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四、受理机构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少年儿童: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2、大学生: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招收高级工或技师班的技工院校中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
3.其他城乡居民: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
人员。
4、城乡居民医保费按以下标准缴纳,按规定划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
(1)少年儿童的医保费为每人每年65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2)大学生的医保费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3)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保:
1.一档:医保费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2.二档:医保费为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纳4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补贴一半,其他持证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全额补贴。
(5)收养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
八、禁止性要求
除政府另有规定外,外籍学生和外籍学龄前儿童不纳入参保范围。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Q1-Q4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收件,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接收,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2、受理,初步审核、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参保登记;
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3、办结,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告知缴费事项。
4、送达,送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单》,新参保的人员并核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同意参保登记,给首次参保人员核发医保证历本。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网上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Q1-Q4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9:00-12:00;13:30-17:00(夏令时间14:00-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