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五莲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五莲县人民医院购置多合一读卡器设备编制时间:二〇一九年一月

一、项目简况及预算情况

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百日行动”30件实事尽快落地,需购置多合一读卡器设备150台,采购预算43。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4。1优采强采

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2小微企业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2。2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3监狱企业

4。3。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3。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4。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5小型、微型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7天安装并调试完毕,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质保期:3年。

实行相关国家验收标准。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

1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人:五莲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文

联系电话:

地址:五莲县利民路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五莲县富强路66号

联系人:赵武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附件:五莲县人民医院

就诊一卡通设备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一、读卡器技术要求

参数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