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结构变迁的几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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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结构变迁的几大特征

作者:田大洲田娜

来源:《职业》2013年第08期

进入21世纪以来,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和商业服务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中供求最为旺盛的两大职业门类,也是供不应求、存在较大人才缺口的两个职业。在这种环境背景下,研究我国职业结构的演变路径,有助于把握当前就业矛盾的细微特征,也有助于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并为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展指明方向。

一、职业分类标准的演变

我国现行的职业分类标准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确立了同工人等级制度紧密结合的“八级制”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之后,分别于1963年和1979年进行了修订。经过两次修订,我国形成了一个涵盖近万个工种的工人技术登记标准体系,成为工人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和确定工人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但由于没有进行行业间的综合平衡,因此普遍存在着工种划分过细、工种重复交叉严重、等级线随意拔高等问题。

为了适应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总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982年3月公布了《职业分类标准》。这个标准依据在业人口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将全国范围内的职业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层,即8大类、64中类、301小类。

1986年,为适应全国人口普查的需要,原国家标准局、国家统计局首次颁布了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T6565-1986)。这个标准中的大类与1982年的一致。

1992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这个目录将当时我国近万个工种归并为分属46个大类的4700多个工种,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工人从事的工作种类,初步建立起行业齐全、层次分明、内容比较完整、结构比较合理的工种分类体系及标准体系。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确定了职业分类的法律地位,为国家对职业进行分类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一法律规定,使职业分类管理向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999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T6565-1999)。1999年版的《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将全国职业分类划分为大类8个,中类65个,小类410个。

21世纪初期,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新职业层出不穷,原来的职业分类已经不能反映职业的这些变化。2009年《职业分类与代码》(GB/T6565-2009)正式发布,第六次人口普查所用的职业分类标准就是根据这一版本进行统计汇总的。

二、涉农职业所占比重持续走低

根据我国职业分类标准的变化,将历次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的职业结构数据进行汇总,以此可以分析我国从业人员在过去30年间职业结构的变化。

过去30年我国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所占比重一直呈现下降态势,28年的时间比重下降了近24个百分点,尤其是近十年,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所占比重下降的速度愈加迅速,以平均近1.2个百分点的速度在下降。

非农职业中,商业、服务业人员以及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在各阶段明显上升,变动速度居于前列,尤其是商业服务业人员,1982年所占比重为4.01%,2010年所占比重已经上升到了16.17%,增长了12个百分点,是原来比重的4倍;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所占比重的变动轨迹也类似,从1982年的1.3%增加到2010年的4.32%。

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比重变化幅度不大,但大体呈现波动性递增趋势,专业技术人员1982年所占比重为5.07%,到2010年增加到6.84%,而单位负责人1982年所占比重为1.56%,到2010年增加到1.77%,其中1995年的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其比重曾达到2.01%。

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所占比重在过去30年中出现了较大的、先降低后增高的波动状态,1982年所占比重近16%,到1990和1995年分别下降到15.16%和14.42%,之后2005年又上升到17.79%,2010年比重增加到22.49%。

从数量上看,新的就业模式中可能居于主导地位的职业是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而从增长速度上看,商业、服务业人员具有不可低估的优势;但目前我国职业就业结构仍然以农业就业为主,农业职业者基数相当庞大,每年又从中转出大量剩余劳动力,作为第二产业主要职业类别的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职业岗位比重并没有较大提高,因而真正向产业工人转移的、具有较高劳动素质的农业职业者比重相当有限。目前吸收农业职业转移人员的许多岗位来自素质要求不高的商业、服务职业,对提升职业结构起到重要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比较缓慢。

三、性别·职业结构变动分析

性别构成反映了男女在各职业就业的平等状况。总体来看,男女从业人员的性别结构仍有一定的差距,且性别差距有继续拉大的趋势。1982、1990、2000年从业人员中男性比重均高于女性,但是男女比重差距有所减少,差距由1982年的129:100减少到2000年的121:100,到2010年反弹到124:100。职业性别差异现象明显有改善,但是男性从业人员在一些

职业中仍占有较大比重。过去30年间,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和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男女性别比大体呈下降趋势,这说明从业人员中男性比重大体呈下降趋势,女性比重上升;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中的男性比重则呈现上升趋势。虽然有如此变动趋势,男性从业人员在一些职业中仍占主要比重。这一类职业包括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等。此外,农业人员等职业中男女比重差距不断缩小,2010年的男女性别比为103:100,相差不大。商业服务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重则超过了男性。

从分职业大类看,单位负责人中的男性比例远远超过女性比例,但是差距缩小。1982年男女性别比为863:100,男性远远超过女性,2000年为497:100,到2010年这一比例降低到298:100,男性仍旧远远超过女性,但是差距相比30年前已经有所缩小,这说明有更多的女性从事这类职业。

专业技术人员的男女性别比在1982~2010年间发生了较大变化,女性比重从低于男性变为高于男性。1982年,专业技术人员的男女性别比为161:100,到2000年已经颠覆为93:100,到2010年仍旧处于96:100的水平,女性从业人员多于男性。

与单位负责人男女性别比的演变路径相似,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男性比例高于女性比例,且男女性别比逐渐缩小,从1982年的309:100下降到2010年的203:100。商业服务业人员的男女比例接近一致,1982年男女性别比为113:100,2010年,已经降低到93:100,女性从业者数量超过了男性。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男女性别比在过去近30年中的变动较小,但是能够看出其缓慢的变动规律,即男性从业者逐渐从这一职业中退出,男女性别比从1982年的114:100,下降到2005年的101:100,虽然2010年增加到103:100,但是相比于1982年的男女差距,仍能够看出男性劳动力在这一职业中的递减,这与我国近30年来大量的男性农民工进入城市从事非农职业有关。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是过去30年中男性从业人员一直不断增加,男女性别比不断增大的职业,男性劳动者在这一职业中的比重日渐增大,1982年的男女性别比为182:100,到2010年已经线性增加到了216:100。

四、年龄·职业结构变动分析

各职业从业人员的年龄构成反映了不同职业的从业人员在各年龄段的分布状况。1990~2010年间,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组别的从业人员所占比重也在不断变化。

1990~2010年间,单位负责人中35~54岁年龄组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较大,20~39岁年龄组比重呈现增长趋势,40~49岁年龄组大体维持在35%左右,而50岁及以上年龄组从业比重呈递减趋势。负责人呈现年轻化趋势,这与三个因素有关系。第一,我国推行的干部年轻化政策使得负责人的年龄出现下降趋势;第二,改革开放以来,企业负责人的年龄下降也推进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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