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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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 事故。
不同的护士 处理危急情况的能力
不同!
危急情况处理能力
责任护士第一阶段
❖意识到病人有生命危险,需要马上报告, ❖初步处理:调大吸氧浓度,准备急救车
焦急等待医生的到来。
危急情况处理能力
责任护士第二阶段: 通知医生的同时给予病人 必要的急救处理(调大吸氧 浓度,维持气道通畅、胸外 按压、吸好急救药品备用、 准备除颤机等抢救仪器。)
护士的义务
• (二)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公布的卫生行政法规。如 《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 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女职工 劳动保护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等。 • 案例 朝阳医院案
护士的义务
• (三)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 由卫生部 制定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 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如《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护士的义务
• 同时在医嘱执行、危重患者抢救、保护患 者的隐私权等方面重新约定了护患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也就是指护士应当履行的义务
护士的义务
• 第十六条
•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 术规范的规定。
• (一)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文件。如 《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案例 2007 年 ,某县医院与贩毒分子勾结,套取两万多片麻 醉药品事件
危急情况处理能力
❖责任护士第三阶段
在医生到达前能进行应急处理: 静脉注射肾上腺素、阿托品、电击除 颤等急救处理手段。赢取宝贵的抢救 时间
危急情况处理能力
• 高级职称护师及星级护士:
迅速落实措施,分析排除可疑因素, 评估抢救效果,指挥及协调现场的抢 救资源
护士的义务
• 二、关于执行医嘱 • 在规范用药医嘱方面,本条例明显加重护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
,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 和人体健康,有必要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 行政法规。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条
•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 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 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 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护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 目一条的: •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
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 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立法宗旨是: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
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 护理是一项 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 ,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随着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护理事业 发展比较迅速。护理工作为维护和促 进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 第十二条
•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 福利等待遇。
护士的权利
• 第十三条
•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 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 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 ,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 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医护比例严重失调
•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随意减少护 士职数。特别是有些医院认为护士不能为医院带 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对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 工作发展没有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由于病 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生活照顾不能满足,医院 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虽然满足了病人的生活照 顾需要,但给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隐患, 特别是由于护工承担部分带有治疗性的护理工作 ,使护士应履行的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的职责成为 虚有。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 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 本条是关于护士执业注册、执业注册 条件以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制定 的规定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八条
•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 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 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的义务
• 案例 一: • 某医院:凝血酶事件
医嘱凝血酶口服,实习护士单独执行医嘱 时,静脉注射造成患者死亡。
士责任。 在工作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两个 问题: • (一) 正确执行医嘱。 • (二)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
正确执行医嘱
• 1、核对医嘱 • 2、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
剂量、正确的途径、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 案例 凝血酶事件 氯化钾事件 强痛定 :病人术后疼痛,医师电话用药,结果病 人死亡。未按正确的途径给药,而是在非 抢救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 • 3、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 第十一条 •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
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 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十一条
•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 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 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 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 况等内容。
护士的权利
•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
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 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 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七条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 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 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 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 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 考核合格。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一是在中央层次上;二是在地方层次上。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七条
•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
第一章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 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 本条是关于护士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六条
•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 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 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 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 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 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十条
•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 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 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 册。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十一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
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 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 统。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护士的义务
• 本条例是关于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对紧急 情况和发现有问题的医嘱时,应当遵守的 工作原则。
• 一、关于紧急救护 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职业 准则。 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 在实际工作中,医师不能马上到位。护士 必须即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
护士的义务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 •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
• (四)诊疗技术规范
护士的义务
• 第十七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有效);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 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的义务
•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 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 嘱的医师提出;
• 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 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 员报告。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十条 •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 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 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 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 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 面说明理由。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护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 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 2.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 • 3.医护比例严重失调。
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 在新老人事体制并行的情况下,部分医疗 机构存在着正式编制人员和编外聘用合同 制人员的双轨管理机制。一些医疗机构聘 用的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 称晋升的权利,不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待遇。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 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不 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 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一章 总 则
• 第四条
•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 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 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 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 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 作。
• 本条是关于政府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规定。
2、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
• 一些护士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 ,忽视基础护理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导致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疗质量, 甚至引发医疗事故。一些医院的护理工作 简单化,护士仅注重执行医嘱,忽视了主 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 理等工作,忽视了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 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忽视了与病人的沟通 、交流。
护士的权利
• 第十四条
•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 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 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 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护士的权利
• 第十五条 •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
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 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士条例》
护理部 李玉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 《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护士条例
• 一、总则 • 二、执业注册 • 三、权利和义务 •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 五、法律责任 • 六、附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八条
•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本条是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程序以及护
士执业注册有效期的规定。
第二章 执业注册
• 第九条 •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
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 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 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护士定义
• 护士定义的规定,包含以下三方面的特征 :
• 1、资格特征 护士应当活的护士资格,经 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 2、工作特征 主要职责是保护生命、减轻 痛苦、增进健康。
• 3、身份特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三条 •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
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 尊重护士。 • 本条是关于保护和尊重护士的规定。 • 一是保护护士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 二是保护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 行为; • 三是通过法律规范要求全社会尊重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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