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转让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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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转让账务处理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当某项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经济利益,或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时,企业应考虑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的资产按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可分为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商誉。
无形资产处置主要指无形资产出售和转销。无论是出售无形资产还是转销无形资产,都表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应将其从企业账面冲销。
确定何时转销无形资产需要进行判断。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
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例:三源株式会社xx年5月20日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收取价款48万元,无形资产账面摊余价值6万元,请问,上述业务应缴纳多少营业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三源株式会社无形资产转让应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现分别做会计处理如下: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则:
借:银行存款48
贷:无形资产 6
应交税金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则:
借:银行存款48
贷:其他业务收入48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应按照5%
的适用税率缴纳营业税,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5]的有关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所有权,二是转让其使用权。两者的会计处理有所区别。
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