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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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5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8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75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J 6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
NB/T 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4-20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5-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NB/T 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GBJ 14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申请验收单位在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后,填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验收申请表》(附录C),递交项目所属地市的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申请表可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网站下载。
(3)由各地市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供电等部门成立验收评审小组,通过审阅现场核查报告和现场考察结合的方式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证书》((附录D)。
A.4
A.4.1
供电系统验收只针对需要新增供电变压器的充电设施,无需增加供电变压器的充电设施需提供设备安全用电的有关证明材料。
表A.1供电系统验收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变压器
检查变压器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变压器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3和GB 50255的有关规定
东电市〔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办法(试行)
1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部署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关于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6406号)等文件的要求,促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能正确显示计量计费信息、充电时间信息等结算信息。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满足充电费率准确,充电卡(或远程支付)结算正常。
通信功能
充电时实时数据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充电记录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安全防护功能
绝缘电阻试验符合NB/T 33002的技术要求。
故障及报警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3
地面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地面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3的有关规定
4
建筑装饰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装饰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4的有关规定
5
采暖和给排水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采暖和给排水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5的有关规定
检查供电系统电气装置的防雷和接地,核对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J 65的有关规定
注:验收结论中,如该项合格,则在验收结论中打“√”,不合格打“×”,后文同此处理。
A.4.2
A.4.2.1
表A.2交流充电桩验收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型号
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检查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
型号
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检查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额定输出电压
额定输出电流
额定功率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2
基本构成
充电机外壳应平整,无明显缺陷。
表面涂镀应均匀,无脱落。
零部件紧固可靠,无锈蚀裂纹等损伤。
标志与标识
所有铭牌标识安装齐全、端正、牢固、字迹清晰,具有明显警示标志。屏可正常显示,显示内容符合技术要求,触摸屏可正常响应。
4
低压配电
检查低压配线的接线和相序、配电设备布置、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核对配电设备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575和GB 50054的有关规定
5
电缆
检查电缆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电缆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68和GB 50303的有关规定
对具备紧急停止功能的交流充电桩,紧急停止功能正常。
4
充电接口的结
构、物理尺寸、
端子定义
检查充电接口的结构、物理尺寸及公差、端子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0234.2的有关规定。
5
产品安装
安装牢固,有防盗、防撞、防恶意破坏措施。
A.4.2.2
表A.3直流充电机验收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3
人机交互功能
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应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具备手机启停的充电设施,手机APP(或微信等其它远程操作方式)与充电设施交互正常。
具备输入功能的充电设施,输入功能正常
具备刷卡功能的充电设施,读卡器读卡正常。
充电功能
充电桩能够正常完成从身份认证、充电启动、充电结束、结算等全部充电流程。
安全防护功能
绝缘电阻试验符合NB/T 33001的技术要求。
故障及报警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需具备紧急停机装置,紧急停止功能正常。
4
充电接口的结构、物理尺寸、端子定义
检查充电接口的结构、物理尺寸及公差、端子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0234.3的有关规定。
5
产品安装
安装牢固,必要防盗、防撞、防恶意破坏。
NB/T 33008.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09-20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CJJ/T15-2011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DL/T 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A.3
A.3.1
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服务区、机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全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A.3.2
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物流环卫等专用车站场建设,为对应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A.3.3
指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
附录
A.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广东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的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的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A.2
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砖石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砖石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1的有关规定
2
屋面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屋面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2的有关规定
额定输出电压
额定输出电流
额定功率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2
基本构成
充电机外壳应平整,无明显缺陷。
表面涂镀应均匀,无脱落。
零部件紧固可靠,无锈蚀裂纹等损伤。
标志与标识
所有铭牌标识安装齐全、端正、牢固、字迹清晰,具有明显警示标志。
3
人机交互功能
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应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充电桩实时状态(空闲、在充、离线、故障)、交易账单等实时数据变化后监控系统应能立即显示。
4
数据可靠性检测
监控平台充电桩实时状态(空闲、在充、离线、故障)应与实际保持一致
监控平台显示的充电记录与现场结算信息应一致,包括充电卡号(账号)、充电起止时间、充电金额、充电电量、各费率起止表码等。
A.4.4
表A.5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验收
(4)验收资料和验收结果通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
4
4.1除本办法规定的验收技术要求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满足消防、住建、城管、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4.2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设施、移动充电设施、光储充一体化充电设施等新家和行业标准可参考国外标准或采用专家鉴定的方式完成技术验收工作,其它验收流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A.4.3
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应具备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充电设施的状态。
表A.4监控系统验收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充电桩在线情况
充电站内所有充电桩通讯应可靠,单个充电设施在监控平台连续离线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2
充电站地理信息
监控平台上充电站地理信息应显示准确。
3
数据实时性检测
具备手机启停的充电设施,手机APP(或微信等其它远程操作方式)与充电设施交互正常。
具备输入功能的充电设施,输入功能正常
具备刷卡功能的充电设施,读卡器读卡正常。
充电功能
充电桩能够正常完成从身份认证、充电启动、充电结束、结算等全部充电流程。
计量功能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具有对输出电能量的正确计量功能。
交易支付功能
2
变流柜及控制柜等盘柜
检查供电系统盘柜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盘柜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3和GB 50171的有关规定
3
低压母线及二次回路
检查设备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设备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71和GBJ 149的有关规定
2
本办法规定的验收对象是指广东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中规定的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对自用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3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验收流程为:
(1)申请验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现场技术确认工作,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技术要求》(附录A)核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第三方机构对所核查项目出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现场核查报告》(附录B)。
GB/T 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T 2931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GB/T 293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29772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
6
电能质量
检测供电系统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谐波限值等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9316的有关规定
7
电能计量
检查供电系统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计量装置的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DL/T 448的有关规定
8
防雷接地
计量功能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具有对输出电能量的正确计量功能。
交易支付功能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能正确显示计量计费信息、充电时间信息等结算信息。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满足充电费率准确,充电卡(或远程支付)结算正常。
通信功能
充电时实时数据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充电记录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8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75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J 6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
NB/T 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4-20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5-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NB/T 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GBJ 14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申请验收单位在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后,填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验收申请表》(附录C),递交项目所属地市的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申请表可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网站下载。
(3)由各地市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供电等部门成立验收评审小组,通过审阅现场核查报告和现场考察结合的方式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证书》((附录D)。
A.4
A.4.1
供电系统验收只针对需要新增供电变压器的充电设施,无需增加供电变压器的充电设施需提供设备安全用电的有关证明材料。
表A.1供电系统验收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变压器
检查变压器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变压器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3和GB 50255的有关规定
东电市〔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办法(试行)
1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部署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关于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6406号)等文件的要求,促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能正确显示计量计费信息、充电时间信息等结算信息。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满足充电费率准确,充电卡(或远程支付)结算正常。
通信功能
充电时实时数据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充电记录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安全防护功能
绝缘电阻试验符合NB/T 33002的技术要求。
故障及报警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3
地面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地面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3的有关规定
4
建筑装饰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装饰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4的有关规定
5
采暖和给排水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采暖和给排水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5的有关规定
检查供电系统电气装置的防雷和接地,核对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J 65的有关规定
注:验收结论中,如该项合格,则在验收结论中打“√”,不合格打“×”,后文同此处理。
A.4.2
A.4.2.1
表A.2交流充电桩验收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型号
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检查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
型号
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检查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额定输出电压
额定输出电流
额定功率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2
基本构成
充电机外壳应平整,无明显缺陷。
表面涂镀应均匀,无脱落。
零部件紧固可靠,无锈蚀裂纹等损伤。
标志与标识
所有铭牌标识安装齐全、端正、牢固、字迹清晰,具有明显警示标志。屏可正常显示,显示内容符合技术要求,触摸屏可正常响应。
4
低压配电
检查低压配线的接线和相序、配电设备布置、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核对配电设备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575和GB 50054的有关规定
5
电缆
检查电缆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电缆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68和GB 50303的有关规定
对具备紧急停止功能的交流充电桩,紧急停止功能正常。
4
充电接口的结
构、物理尺寸、
端子定义
检查充电接口的结构、物理尺寸及公差、端子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0234.2的有关规定。
5
产品安装
安装牢固,有防盗、防撞、防恶意破坏措施。
A.4.2.2
表A.3直流充电机验收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3
人机交互功能
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应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具备手机启停的充电设施,手机APP(或微信等其它远程操作方式)与充电设施交互正常。
具备输入功能的充电设施,输入功能正常
具备刷卡功能的充电设施,读卡器读卡正常。
充电功能
充电桩能够正常完成从身份认证、充电启动、充电结束、结算等全部充电流程。
安全防护功能
绝缘电阻试验符合NB/T 33001的技术要求。
故障及报警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需具备紧急停机装置,紧急停止功能正常。
4
充电接口的结构、物理尺寸、端子定义
检查充电接口的结构、物理尺寸及公差、端子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0234.3的有关规定。
5
产品安装
安装牢固,必要防盗、防撞、防恶意破坏。
NB/T 33008.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09-20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CJJ/T15-2011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DL/T 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A.3
A.3.1
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服务区、机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全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A.3.2
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物流环卫等专用车站场建设,为对应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A.3.3
指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
附录
A.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广东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的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的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A.2
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砖石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砖石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1的有关规定
2
屋面工程
核对站房及附属建筑物屋面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NB/T 33004-2013 7.2.2的有关规定
额定输出电压
额定输出电流
额定功率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2
基本构成
充电机外壳应平整,无明显缺陷。
表面涂镀应均匀,无脱落。
零部件紧固可靠,无锈蚀裂纹等损伤。
标志与标识
所有铭牌标识安装齐全、端正、牢固、字迹清晰,具有明显警示标志。
3
人机交互功能
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应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充电桩实时状态(空闲、在充、离线、故障)、交易账单等实时数据变化后监控系统应能立即显示。
4
数据可靠性检测
监控平台充电桩实时状态(空闲、在充、离线、故障)应与实际保持一致
监控平台显示的充电记录与现场结算信息应一致,包括充电卡号(账号)、充电起止时间、充电金额、充电电量、各费率起止表码等。
A.4.4
表A.5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验收
(4)验收资料和验收结果通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
4
4.1除本办法规定的验收技术要求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满足消防、住建、城管、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4.2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设施、移动充电设施、光储充一体化充电设施等新家和行业标准可参考国外标准或采用专家鉴定的方式完成技术验收工作,其它验收流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A.4.3
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应具备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充电设施的状态。
表A.4监控系统验收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方法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充电桩在线情况
充电站内所有充电桩通讯应可靠,单个充电设施在监控平台连续离线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2
充电站地理信息
监控平台上充电站地理信息应显示准确。
3
数据实时性检测
具备手机启停的充电设施,手机APP(或微信等其它远程操作方式)与充电设施交互正常。
具备输入功能的充电设施,输入功能正常
具备刷卡功能的充电设施,读卡器读卡正常。
充电功能
充电桩能够正常完成从身份认证、充电启动、充电结束、结算等全部充电流程。
计量功能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具有对输出电能量的正确计量功能。
交易支付功能
2
变流柜及控制柜等盘柜
检查供电系统盘柜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盘柜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3和GB 50171的有关规定
3
低压母线及二次回路
检查设备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设备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71和GBJ 149的有关规定
2
本办法规定的验收对象是指广东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中规定的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对自用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3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验收流程为:
(1)申请验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现场技术确认工作,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技术要求》(附录A)核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土建及其它配套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第三方机构对所核查项目出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现场核查报告》(附录B)。
GB/T 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T 2931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GB/T 293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29772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
6
电能质量
检测供电系统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谐波限值等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9316的有关规定
7
电能计量
检查供电系统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配置和数量,核对计量装置的技术参数及实际施工结果与合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是否相符,检查施工记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DL/T 44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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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
计量功能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具有对输出电能量的正确计量功能。
交易支付功能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能正确显示计量计费信息、充电时间信息等结算信息。
对外运营的充电设施,应满足充电费率准确,充电卡(或远程支付)结算正常。
通信功能
充电时实时数据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
充电记录信息与监控系统采集数据核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