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计划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议编号:】XX期货有限公司
与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XX期货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管理计划运营外包服务商):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XX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
传真:X
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X
法定代表人:X
联系电话:X
传真:X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协议中如下词语均仅具有如下含义:资产管理计划: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
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用于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资金的归集与支付的账户。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指按照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进行份额注册登记,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建立和管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注册登记、建立并保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交易(转让)、非交易过户的份额变更登记等。
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清算:指按照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的清算,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认(申)购份额的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收益分配的计算、相关费用的计算等。
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结算:指按照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销售资金归集账户中完成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费用的资金划付。
资产管理计划估值核算:指按照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以确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
资产管理计划信息展示: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金融外包服务平台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合法形式展示甲方管理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信息。
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指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认(申)购、赎
回、投资交易等业务数据。
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指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对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进行处理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确认金额、交易确认份额、交易相关费用、申赎交收金额、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份额、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交易日可用头寸。
外包服务协议操作备忘录(简称“操作备忘录”):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本协议约定的金融外包服务工作而签订的操作备忘录,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
金融外包服务平台:乙方自主开发为甲方提供在线金融外包服务的平台,甲方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可通过该平台进行认(申)购、赎回等投资者交易数据的交互、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净值查询、投资者份额登记数据查询等操作。
2. 服务事项
甲方作为管理人,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的管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结算、资产管理计划估值核算等金融外包服务业务,但甲方依法应承担的资产管理计划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的管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结算、资产管理计划估值核算等职责不因委托而免除。乙方作为外包服务机构,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业务,并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资质条件,具体外包服务内容和范围以操作备忘录中约定的为准。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的金融外包服务;
(2)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本协议中约定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
金融外包服务业务;
(4)对乙方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
(5)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开展资产管理计划
业务创新和系统升级工作。
3.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确保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若
其制定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乙方内容,应当事先书面提供给乙方并取得确认。如有调整的,亦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取得确认;
(2)甲方应严格履行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计划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管理、资
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资产管理计划估值核算的义务,与乙方做好衔接工作;
(3)甲方在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成立前,应根据双方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详
尽的业务参数信息,并对其提供的业务参数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或要求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数据交换格式(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等)按时向乙方提供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并对甲方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5)甲方应及时接收、查看乙方发送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若发
现异常应当日书面或其他乙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发送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并做好信息备份和维护工作;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进行确认,因技术故
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确认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业务纠错;
(8)甲方应在新业务上线前,与乙方进行充分的联合测试;
(9)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金融外包服务费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需履行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