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标本采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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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标本采集流程

注意事项:

1、根据医嘱采集标本,根据检验目的与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管,并通知患者准备。

2、落实双人核对检验项目、检验时间、试管、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床号、姓名、年齡、住院号。标本容器准备:应根据真空采血对照表准备

核对试管。

3、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正在输液或输血的肢体或针头、输液或输血穿刺点上方、皮管内采血标本,应在对侧肢体采血。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异常反应。

4、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院输注前进行采血。

5、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标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特殊情况下(如妊娠、病人血管条件差、采血困难者)也可例外,适当延长到5天。

6、如同时采多个项目的标本,采血顺序:血培养→不含添加剂的试管→凝血标本管→其他标本管,需抗凝的试管拔出后按要求轻轻摇匀。

7、采血后知道患者按压穿刺点5-10分钟,勿揉,凝血机制差的患者适当延长按压时间。

8、不合格标本拒收的条件:血量过少、溶血、非EDTA抗凝的血标本,标签模糊、字迹不清、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不符或对患者身份有怀疑等有输血安全隐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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