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发票、收据、押金单领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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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发票、收据、押金单领用管理制度

为健全前台财务制度,规范前台发票、收据、押金单领取程序及使用管理,避免出现重要票据、凭证遗失的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加以约束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票、收据、押金单作为前台收银结算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

管,出现错误不得撕毁、丢弃,需注明“作废”后转由财务处理。

二、发票、收据、押金单由AM及前台领班根据出租率及使用剩余量

领取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负责监督票据的使用情况。

三、收据必须以旧换新,不得有缺联,断号现象。如有则需注明原因,

说明情况。

四、发票、收据具有同等效力,都可以作为报销做账的有效凭证,前

台员工不得同时开具发票及收据。

五、开具发票时,如之前有收据必须收回,方可开具发票。发票金额

必须与实际消费一致。多开发票将按财务制度进行处罚。

六、发票开错后要及时在税控系统中做错、废、退处理。

七、发票领取后及时录入税控系统中,按规定存放在相应位置,不随

意摆放,造成丢失。后果由当班员工共同承担。

八、发票使用必须连号,且与机打号段相符,如发现有发票号与机打

号不一致,立即报告领班、AM处理。

九、前台员工因尽可能的避免工作失误,减少票据凭证的浪费。

十、发现发票、收据、押金单等票据丢失应立即上报部门经理,核实

后如个人所为,将给予当事者相应的经济处罚。

前厅部经理

20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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