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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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新农保的内容及特征新农保,全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具有“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四项基本原则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农保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行,一是从农村实际经济水平出发,养老保险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承受力相互适应;二是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级承担缴费责任,缓解单方承担的压力;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响应相结合,达到农民普遍参保的效果;四是先以试点为基础,逐步推广,最终达到全国范围。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上的突破创新:一是支付结构的创新,即实行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筹资办法。二是筹资结构的创新,即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1.支付结构:基本养老金和个人支付养老金结合(1)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也就是新农保额度的基础,由国家统一支付,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没有其他影响因素其金额稳定不变。山东省规定每人每月55元作为基本养老金,年满60周岁,只要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按规定缴费、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可以按月领取。(2)个人支付养老金个人支付养老金是由参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状况适当的缴费,从而决定个人参保金额,以此确定个人最终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与基本养老金相比较,新农保有更大的灵活性,不受条框等死规定的限制束缚。山东省新农保试点将个人支付养老金的缴费标准划分为5个级别,缴费金额从100元到500元每100元分为一个级别,同时各地方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等条件增加缴费级别,可以向上,也可以向下,这个原则体现了新农保“有弹性”的特点。2.养老金筹资结构:个人支付,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结合(1)个人支付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的主要来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社会救助制度,它要求参保人在享受社会新农保的待遇的同时,自身也要承担义务,因此个人支付一定基础的参保金是推行新农保的前提条件,从而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2)政府补贴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的有力后备保障新农保最大的特色,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战略思路之一就是要明确政府责任、落实财政补贴机制。[3]政府补贴体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不同的支付单位。对基础养老金,中央实行对东部地区参保农民补助50%,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贴,使农民对基本养老金没有后顾之忧。其次,各地方政府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推行新农保政策的实行,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保热情,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民利益,适当地给予参保人补贴。山东省对纳入到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按照东、中、西部地区的地理位置分别以40%、60%、80%的比例给予补贴。(3)集体补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的客观要求结合中国数千年的历史背景,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集体财产归集体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观念也根深蒂固。因此,即使在社会迅速发展,集体化组织不再那么凸显的现在,村集体仍然应该适当的承担着对本村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支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应对参保人的养老保险金适当的补助,但也不强制执行,补助与否应有村民委员会通过民主的方式自行决定。

(二)推行新农保试点的意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更好的巩固国家和谐,贯彻中央惠民政策,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发展角度,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角度以及农民心理结构角度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的加大,此时推行新农保有利于提高亿万农民的经济生活水平,鼓励更多的农民购买商品,拉动内需,从而也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缓解了国家整个经济发展的压力,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据有关统计显示,农村老年人贫困发生率相当于城镇的三倍以上。建立新农保制度,可以直接增加老人收入,减少贫困老人的数量,有利于缩小城乡老人的收入差距,从而改善农村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减少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新农保的推行有利于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地位。随着中国老龄化人口的日益增加,在农村,越来越多的老人在一定年龄后就成了子女的负累,

“踢足球”、虐待等一系列的不孝事件时有发生,道德规范已经无法也无力约束这些行为,更多的应该靠实际的经济政策来有效地解决问题。新农保的推行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提高老人收入,降低对子女的依赖,也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使两代人都能更轻松的和睦生活,敬老爱幼的风气和和谐的家庭关系是一个国家兴旺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

任何制度的实行在试行最初难免存在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新农保的推行也不例外。参保金的实际购买力,参保金的增值,参转自:保金的落实监督过程等问题,都是我们在推行新农保时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给新农保带来的影响,借鉴老农保的经验,抓住主要问题,端正态度,切实达成政策试行的目标。

(一)充分考虑新农保金实际购买力及保值增值问题1.新农保金的实际购买力众所周知,经济领域中,一定数量的货币在不同的社会时期代表不同的价值,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对农保金的影响。例如,今天每月200元可以作为农民养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十五年之后,等到农民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的时候,100元却已无法购买今天100元所购商品的价值,这也就失去了我们推行新农保从而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目标。这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关注。鉴于以上这种隐含的问题,各试点单位要防患于未然,积极探索,设法依据当地实际运作情况,建立动态的计算方法。例如,可根据几年的该地区的经济报告数据,找出参保金额和当地消费水平指数之间关系的规律性,建立模型,得出函数关系式,这样就可以以当年的当地消费水平指数来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缴费标准,地方财政支出的标准,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新农保政策,以保证农民养老保险受益额度的实际购买力的现实价值,从而保证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质量。2.新农保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新农保规定十五年是农民的最低参保年限,也就是说参保人要在个人账户里存够十五年的参保金,也就预示着将有一大笔钱存在个人账户里处于闲置状态,这不仅会使资金极大的浪费,而且也难以保证资金不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如何有效管理这些资金,使其发挥最大功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通常的做法是将个人账户投入到各经营活动,用于各种形式的投资项目,如购买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放的债券,投资国家重点工程,开办工厂、矿山等各种经济实体,委托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收取委托资金等。总之要做到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在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进行周转实现其保值增值目的。

(二)确保新农保涵盖最需要群体,探索无力参保的解决途径一般而言,农村中对新农保最为关注、最为需要的群体,是农村中相对弱势的贫困者,越是贫穷、年龄越大的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越强烈。但是,目前的政策恰好相反。现实农村养老保险走的是一条“保富不保贫”的路子。由于新农保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因此,目前推行新农保大多数是比较发达的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大多来自富裕村,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他们今后的养老也不会成太大的问题,而新农保想要解决的恰恰是那些养老保险未覆盖到的贫穷地区和无能力投保的贫困村民,因此无法从根本上实现推行新农保目标,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政府应加强整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加大财政投入,富裕地区以地方财政补贴为主,贫困地区以国家财政支持为主,补贴标准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平均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补贴计入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样既能提高农民参保缴费的水平和将来养老待遇水平,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又可增加基金来源和抗风险能力。

(三)健全新农保基金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新农保的良性运行要确保把新农保金的安全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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