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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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教人[2012]119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2.24

【实施日期】2012.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2〕119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了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认定依据

1、参加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至2000年底未被招转,也没有纳入计划内退养者,主要依据1989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民办教师名单和原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进行认定。

2、参加1982年民办教师整顿,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未通过1989年民办教师职

评者,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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