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教人[2012]119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2.24
【实施日期】2012.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2〕119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了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认定依据
1、参加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至2000年底未被招转,也没有纳入计划内退养者,主要依据1989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民办教师名单和原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进行认定。
2、参加1982年民办教师整顿,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未通过1989年民办教师职
评者,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