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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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来自客户及其它相关方的投诉及处置进行规定,确保投诉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来自相关方的投诉的处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四、控制要求
(一)投诉的来源类别
a)设计单位投诉;
b)施工单位投诉;
c)业主投诉;
d)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e)新闻媒体的曝光。
(二)投诉方式。投诉主要分书面投诉和口头投诉两种,其方式主要分为:
a)信函、传真;
b)电话;
c)电子邮件、网上投诉;
d)现场表达;
e)其他方式。
(三)投诉问题级别分类
1、下列任一项构成一般问题投诉:
a)对公司工作或项目工程建设影响很小的投诉;
b)涉及单一部门或范围很小,责任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容易处置
的投诉。
2、下列任一项构成重大问题投诉:
a)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新闻媒体曝光或对公司工作造成严重影
响的投诉;
b)造成工程建设中断或投诉金额较大的;
c)涉及范围大,责任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不能处理的投诉。(四)投诉单接受、记录、传递
1、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的投诉,由市场营销部拆阅、登记、
填写《客户意见接收单》,将投诉单原件送相关责任部门,市场营销部留一份复印件。
2、通过上网或电子邮件发来的投诉,市场营销部资讯技术人员应
将投诉单下载、打印,市场营销部登记,将原件送相关责任部门,市场营销部留一份复印件。
3、以电话、现场表达等口头形式进行的投诉,投诉接受部门应记
录投诉内容,并报送相关责任部门。必要时,相关责任部门就口头投诉内容是否清晰、准确向投诉单位(人)进行复核。(五)投诉处理、改进
1、无论书面或口头投诉,责任部门经理应对投诉内容进行确认,
必要时,责任部门对投诉处理问题进行详实的调查、分析,判别投诉内容是否合理,对合理的投诉签字确认。对不合理的投诉,向投诉单位/人进行解释、说明,或转外部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对合理的投诉,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记录处理过程
和处置意见,填写《客户意见处理单》,并报送一份给投诉处置归口管理部门。责任部门负责将处置意见登录于《客户意见接收单》。
3、跨部门的一般问题和房地产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投诉处理,
由市场营销部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投诉处理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协调。
4、对涉及质量及对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投诉,责任部门除针对投诉
内容进行核实分析,提出处置意见,按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后执行外,还应制订/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具体执行《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5、如投诉处置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应按上款的要求重新实施。(六)投诉处置的回复
1、投诉处置结束后,责任部门应将投诉处置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
式回复投诉单位/人,并征求投诉单位/人对投诉处置结果的确认意见。
2、重大问题投诉处置意见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
回复投诉单位或个人。
3、如投诉单位/人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再次提出投诉,责任部门
应重新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措施予以处理,直至投诉处置最后完全有效。
(七)投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由责任部门归档、管理,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准则运行需提供的记录
1、《客户意见接收单》
2、《客户意见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