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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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
1、1994年7月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有以下特征:①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②是有偿性的劳动③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其特征:①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②劳动关系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③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劳动的产生
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第二节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1、1918年12月,苏维埃政权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即《苏俄劳动法》又称《劳动法典》。
2、1923年,北洋政府公布的《暂行工厂规则》是我国劳动法颁布的开始。
第三节中国劳动立法概述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及初期国际劳动立法
1、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广义上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公约及建议书,联合国和区域性的公约或协定,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定。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动建议书)。
第二节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机构
中国是1919年参加巴黎和会的国家,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第四章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
第一节劳动法的地位
第二节劳动法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依照本法执行。
第五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第二节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劳动权利: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⑧结社权;⑨集体协商权;⑩民主管理权。
第三节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我国劳动者应履行以下基本劳动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章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思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
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及消灭
按行为人所处的地位和实施行为目的、性质和职责划分,行为又可以分为: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行为、劳动司法行为四大类。
第七章劳动就业
第一节劳动就业概述
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征:①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②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即公民主观上必须具有求职愿望;③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④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第二节职业介绍与就业服务
1、职业介绍:是指有关部门或机构依法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与就业所提供的就业中介服务。
2、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介绍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3、境外就业中介: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实行备用金制度,不少于50万元,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自行解散、破产或许证被注销后,如2年内未发生针对该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投诉或者诉讼,可凭备用金监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开户银行领取其备用金及其利息。
4、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障、生产自救。
第三节特殊群体就业保障
1、失业人员:是指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从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2、下岗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期限为3年,3年后应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
第八章劳动合同
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
1、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称雇用(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就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②劳动合同内容具有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③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④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2、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2、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处理方式:撤销合同、修改合同、赔偿损失。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①劳动合同的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条款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的其他补充条款。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有试用期、保密事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
1、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坚持以下三项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合作履行原则。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第六节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