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 文 呈 批 表 - 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9•【字号】中府办[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中府办〔2007〕7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2006年,市法制局和市属各职能部门、各镇区全面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2005〕93号令)、《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府〔2005〕55号)、《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中府〔2005〕184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审查、备案、发布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改进。
现将2006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6年,市法制局对民政、发展和改革、经贸、城管执法、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等24个部门送审的6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4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审查或备案,对南头、民众、小榄、南朗、东升等15个镇区报送的6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或备案。
6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中,经审核后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发布52件,其余1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因为文件内容明显违法,或不适宜以市政府文件发布改为部门文件颁布,或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有关部门或组织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无法达成协调意见等原因,市法制局按照有关规定缓办或退回起草部门重新论证。
部门规范性文件大多数符合有关要求,只有1件在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退回部门修改,共有1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发文后报送市法制局备案,其中在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的有12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府办函〔2018〕16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府办函〔2018〕168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现通报我市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一、监测情况(一)省政府办公厅第二季度抽查情况。
省府办公厅从全省在运行的1306个政府网站中随机选取了528个进行健康状况抽查,并对各地、各部门网站纠错留言办理、集约化建设以及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结果看,各地、各部门能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工作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政府网站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其中,我市13个在运行网站被抽查,合格率为100%。
(二)我市日常监测情况。
第二季度市信息中心对全市44个部门网站、25个镇区网站开展了网站日常监测。
从监测结果看,大部分网站能切实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工作各项要求,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网站监测合格率达100%。
二、主要问题(一)部分单位网站问题仍较突出。
抽查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首页打不开次数占比较高、存在空白栏目等问题。
栏目内容的标题、正文、附件下载等基本信息错别字、信息来源标注不准确、政策解读栏目中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未进行关联等情况较为严重,个别单位已达到国务院办公厅普查扣分标准。
其中,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防办等部门,神湾镇、黄圃镇、阜沙镇等镇区扣分较为严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改造单元计划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改造单元计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改造单元计划的批复东区街道办事处:你街道《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改造单元计划〉的请示》(东办请〔2023〕1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经审核,《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改造单元计划》(下称“单元计划”)业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一○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前期论证阶段,符合《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0〕95号)、《中山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南》等相关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东区街道桥岗社区沙岗片区改造单元计划》。
二、你街道应当依据已批准的单元计划确定的片区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定位、用地规划意向、开发强度管控要求、交通组织方式、公益性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空间设计、实施监管等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单元计划批准后如需微调,由镇街提出微调申请后直接纳入单元规划编制,如需重大调整,由镇街提出申请后重新申报单元计划,原已批单元计划自行失效。
三、你街道应对片区统筹方案中涉及的干线路网及公益性设施实施预控。
对拟于近期实施改造的单元,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适时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启动单元规划编制申请,如两年内未提出启动申请,已批单元计划自行失效。
单元规划按程序报批后覆盖对应范围内原控规,作为更新单元内改造项目的规划依据。
四、单元计划批准后作为项目启动依据,项目启动后可开展权益认定、协商补偿方案、编制招商方案、编制改造方案等后续工作。
五、你街道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在单元计划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张波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食品药品行政复议行政二审判决书

张波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食品药品行政复议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1【案件字号】(2020)粤71行终11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作斌张珣王硕【审理法官】陈作斌张珣王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波;中山市市某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张波中山市市某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个人】张波【当事人-公司】中山市市某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于直雨广东德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于直雨广东德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于直雨【代理律所】广东德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原告】张波【被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第十条规定:“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扣押复议机关直接证据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第十条规定:“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七批)及到期复审通过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七批)及到期复审通过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11•【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2]3998号•【施行日期】2012.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七批)及到期复审通过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2〕399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有关单位:为推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节能服务中介力量,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经有关单位自愿申请、各地级以上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或所属省直部门初审、我委复核、公示,确定广州科创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为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七批),以及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23家到期复审通过的备案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一、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照《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2〕3274号)的规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积极实践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实技术力量,配备专业的能源计量、检测或分析设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行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动态管理制度。
所有备案的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公告的有效期限为三年。
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报送年度节能服务报告,并将其作为单位工作业绩和实力的重要评价依据,报告内容包括节能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取得的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范围的扩展情况及发展趋势,当前节能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
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活动表格-

附件1:2015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荐表姓名工作单位所属镇区填表时间:年月日近填表说明一、本表用微机填写,使用仿宋四号字。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按单位公章),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户籍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
三、主要简历部分,从入读初(高)中学校起至现阶段工作时间止。
四、主要先进事迹对照评选条件所列各项要求填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约300字。
五、用人单位在填写推荐意见一栏,要简述拟推荐人的考核推报情况,并作推荐结论。
六、属于个人自荐的,现住地社区须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入“组织推荐意见”栏中。
七、公示时间要具体注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八、“社会公示结果”一栏由镇区具体负责公示的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制表: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2:小榄镇2015年度百佳推选活动名额规划表附件3:参选“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兹证明(姓名)系我镇(乡)户籍居民,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属未婚的无需填写配偶、生育和节育措施等情况),在我镇(乡)(有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年月日与(姓名)登记结婚,属于(初婚、再婚、离婚、丧偶),配偶于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婚后生育个子女:①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孩子,姓名:,性别:。
②年月日生育第二个孩子,姓名:,性别:。
③年月日生育第二个孩子,姓名:,性别:。
④年月日生育第二个孩子,姓名:,性别:。
(男方或女方)于年月日采取措施(节育措施),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区号)-()附件4:参选保证书本人自愿参加2015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活动,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资料、计生资料、无犯罪记录资料等)真实有效,若存在隐瞒、造假等情况,愿自动放弃参评权,承担一切后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中府通〔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9〕21号)要求,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现将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本清单公布之日起,清单所列单位可以按照法定权和程序就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等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所属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制定。
驻中山市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依照本系统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承担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完善本单位合法性审核、备案、评估清理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等工作制度。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及机构改革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1日附件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中府办函[2014]10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中府办函[2014]10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db935db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83.png)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
正文: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
(中府办函〔2014〕108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中规报〔2014〕45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要求,原则同意《控规》。
二、《控规》为东区新安片区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局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局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结束——。
各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已采纳。本规划已在编制中,后续将按程序积极推进项目上报等工作。
无意见
——
1、《规划》对现有的水利工程用地情况阐述、规划的水利工程用地情况、组 织实施、实施保障措施,编制科学,符合客观实际。
——
1
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
2、近几年来,每逢古镇镇、横栏镇、小榄镇遭遇暴雨,金鱼沥水道水位便上 升,加之小榄南泵站开机排涝,大量雨水经太平水闸涌入我镇十六顷涌,致 使我镇太平村白里村内涝严重。建议由市级投入资金重建该水闸,以解内涝 之急。
已采纳。已根据意见对新涌泵站、乌沙泵站、尤鱼泵站三项工程用地范围进行修改 。
3、建议将近五年规划需重建的鸡头口水闸、官佃水闸、生生口水闸用地情况 已核。鸡头口水闸、官佃水闸、生生口水闸三项工程均已列入现状工程近期规划建
纳入《中山市规划水利工程用地情况表》内。
设部分。
4、如以上几点采纳,则《中山市水利工程用地规划(2015-2030年)》中第 已采纳。已对《中山市水利工程用地规划(2015-2030年)》中第21、38页中有关三
1
2 市级部 门意见
3
4 5
意见主体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附表7《中山市水利工程用地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意见
采纳情况说明
1、建议补充《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作为规划编制依据。
已采纳。已在规划编制依据章节添加《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作为依据 。
海航道部门正着手对其进行重建,故建议将联石湾船闸归类为“现状工程(近 新统计。
期规划)”范畴,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统计。
2、《规划》附表6《中山市现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细表》涉及坦洲镇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06•【字号】中府办〔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6〕2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6日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粤府办〔2005〕1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分步实施、注重绩效”等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是指与政务活动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市级财政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含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含基建配套智能化项目)。
第四条市政府设立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额度由各年度市财政预算确定,专项用于电子政务项目建设。
各单位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所需经费原则上在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内安排,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基建配套智能化项目(含机房、网络综合布线、多媒体会议室、户内外大屏、数字广播、门禁、停车场管理、安防监控、一卡通等),本类项目经费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列支。
(二)信息系统运维费、网络租金和信息服务费,本类项目经费纳入项目建设单位年度预算。
第五条建立市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常设机构由市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公安局、保密局、信息中心等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审议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具体项目,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解决有关项目建设问题。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清理结果
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03
•【字号】中府函〔2015〕310号
•【施行日期】2015.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府函〔2015〕310号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经研究,决定对《关于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1〕15号)等9个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中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废止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附件。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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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务服务网
中山市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国土32-33号窗口 办理地点: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3号(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760-8761718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 :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4 2路公交车在“横栏中心公园”站下车即可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坦洲分局 办理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一楼办证大厅综合窗 办公电话:0760-86213773/866529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 :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搭乘公交车206/212/K11/K15/4 2/681/682/684 /685/991/992/993/坦洲拱北A线/坦洲拱北B线在金斗湾客运站下。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基本编码 行使层级 实施主体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2112002000 市级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办结时 限
5 ( 工作日 )
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办理结果类 型
申请表盖章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 否 理
联办机构
无
通办范围
不通办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编码
114 4 200070764 1522532112002000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五桂山分局4 21室 办理地点:中山市五桂山商业街68号五桂山行政服务中心4 21室 办公电话:0760-2337868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 :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013、213、090、091、216、K09、K10路在五桂山办事处站下车走路即可。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国际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中府函〔2020〕10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国际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
告的批复
正文: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国际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国际学校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成果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0〕376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国际学校项目拟落实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国际学校地块规划条件论证》,命名调整为《中山市东区白沙湾片区国际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该报告所提出的规划条件作为东区白沙湾片区国际学校用地项目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你局要加强对上述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你局应加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将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相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
请市教育体育局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该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校建设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三、你局应在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结束——。
中共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作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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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修缮工程(4)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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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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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解放中山独立团集结 地旧址修缮项目】中选结果的公 告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 有限公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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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解放中山独立团集结 地旧址修缮项目】中选结果的公 告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中共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41
同比增长:-18.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397.97
同比增长:-36.9%
平均金额(万元)
¥13.27
同比增长:3.1%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深圳市深水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
0.6
TOP3
关于【中山解放中山独立团集结 地旧址修缮项目】中选结果的公 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5•【字号】中府办[2008]106号•【施行日期】200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的通报(中府办〔2008〕106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2007年,各镇区、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2005〕93号令)、《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中府〔2005〕55号)、《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中府〔2005〕184号)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监督,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镇区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审查、备案、发布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的送审及发布程序进一步规范,部门及镇区规范性文件发文后基本上都能在规定载体公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
现将2007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科技、水利、经贸、财政、规划、国土、民政等20个职能部门送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55件,经审核后以市政府或市府办文件发文29件,其余文件由于存在较大争议,或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条件尚未成熟,或未经充分论证等原因,由市政府或市法制局作出暂缓办理或退回起草部门补充论证等处理。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教育、规划、人事、科技、发展和改革等19个部门送审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51件,另有未经市法制局前置审查直接发文后备案的文件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送审的5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中,经审查后以部门文件发文并备案的42件,经审查后以部门文件发文但未向市法制局备案的4件,经审查后以市府办文件发文3件,经审查后认为不适宜出台的2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中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中山市第四批市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23
•【字号】中府[2012]127号
•【施行日期】2012.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中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中府〔2012〕12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小榄民间刺绣等6个项目列入我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公布。
附件:中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3日附件
中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第一部分新入选名录项目(共1项)
第二部分扩展项目(共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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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山市东区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二○○九年八月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由封面、编制说明、目次和正文四部分组成。
其中,封面部分标识目录版本、编制机构和编制时间;编制说明部分对《目录》编制目的、信息入编范围、数据项释义等进行说明;目次部分由信息的具体类目及其所在页次组成。
中山市东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版)编制机关:中山市东区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编制时间:2009年8月编制目的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入编范围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属本机关管理的驻外部门、双管单位所发布的信息由其负责编制目录并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数据项释义1. 索引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2. 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3. 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4. 产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时间;5. 公开类型:信息公开的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机关名称及编码机关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机关编码:007333350目次一、机构介绍1、机构设置2、领导分工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政策法规2、规范性文件三、规划计划1、长期规划2、年度计划总结3、政府工作报告四、业务工作1、行政许可事项2、非行政许可事项3、服务事项4、查询事项五、工作动态1、政务动态2、公告公示3、统计数据六、资金信息1、财政预决算2、专项资金信息3、其他资金信息七、人事信息1、任前公示2、人事任免3、人员招聘4、教育培训八、招商引资信息1、投资信息2、采购招标信息3、产业导向目录九、其它1、重要会议2、应急管理3、突发公共事件1.机构介绍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规划计划4.业务工作5.工作动态6.资金信息7.人事信息8.招商引资信息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