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沥青标准(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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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6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适用于开级配沥青混合料、密级配沥青混合料。 6.1.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的有关规定。 6.1.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运输、摊铺和压实等应采用机械化施 工。 6.1.4 施工前应提供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所有路用材料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 可使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6.1.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铺筑 100m-200m 试验路段,进行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试拌、试铺和试压试验,并据此制定正式的施 工程序。 试验路应开展如下工作: 1、确定拌和温度、拌和时间,验证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2、确定摊铺温度、摊铺速度; 3、确定压实温度、压路机类型、压实工艺及压实遍数; 4、检测试验路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找出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铺筑 试验路,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6.1.6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各阶段施工温度可参照表 6.1.6 使用。
(≥%)
(≤%)
8
25(20)
22
GB4498 GB/T13249-91 GB/T3516
碳黑含量 (≥%)
28 GB/T14837
表 4.2.2-2 橡胶烃含量
(≥%) 42
GB/T14837
4.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
4.3.1 制备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时,应采用适宜的生产条件和方法进行,通过 试验确定合理的改性剂量和适宜的加工温度,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4.3.2 废轮胎胶粉掺入量可根据实际使用的技术要求确定,最低掺入量不应低 于基质沥青的 15%。
4.3.3 在现场制造的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宜随配随用;需作短时间保存时,应 保持适宜的温度,并进行不间断的搅拌或泵送循环,以保证改性沥青具有足够的
4
稳定性和使用质量。
4.3.4 工厂生产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作为成品出厂时,在使用废轮胎胶粉的同 时,还必须使用合适的助剂,防止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在使用前发生离析。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石屑或机制砂规格
表4.5.1-1
规格
公称粒径 (mm)
S15
0-5
S16
0-3
水洗法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100 90-100 60-90 40-75 20-55 7-40 2-20 0-10
--
PG64-16
PG58-22
177℃旋转粘度(Pa.s)
1.5-4.0
1.5-4.0
针入度
(4℃, 200g 60S 0.1mm)≥
10
15
软化点(环球法,℃), ≥
57
54
回弹率 25℃%, ≥
30
25
表 4.3.5
CRM-Ⅲ型
1-4
40-60
0.6 10 55 230 1 60 5 2.5 70
g/kg
25
棱角性(流动时间),≥
s
30
(合成密度)
g/cm3
(2.35~2.85)
(合成吸水率)
%
(0~2.5)
(破裂面)
……
至少 85%(两个破裂面)
(针片状含量)
%
按照 5:1 长短比,不超过 10%
6
(碳酸盐含量)
%
(磨耗率)
%
4.6 粗集料
4.75mm 以上集料含有最高 30%碳酸盐
100 转,最大 9%;500 转, 最大。
4.6.1 上、中面层中的粗集料应选用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表面粗糙 的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的相 关规定。
4.7 纤维稳定剂
4.7.1 为保障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抗剥落性能及混合料 抗析漏能力,可考虑掺加纤维 ( 矿物纤维、合成纤维等 )。
进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应进行车辙试验,以检验沥 青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高温性能应满足表 5.2.2 中要求。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高温性能要求
交通等级 一般交通路段 重交通路段
指标 动稳定度(次/mm),>
相对变形 (%) ,< 动稳定度(次/mm),> 相对变形 (%) ,<
2
3 基层
3.0.1 道路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天津 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在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 收,只有在基层质量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沥青面层的施工。 3.0.2 用于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应按照现行部颁有关试验规程 的规定进行试验。 3.0.3 新建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层按结构组合设计要求,参照国家和天 津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用旧沥青路面作为基层时,原路面应经过必要的 补强、修补及整平,并符合设计规定的几何尺寸以及强度和平整度要求。 3.0.4 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基层时,应检查水泥混凝土板并进行必要的处 理或修整,接缝处宜采取防止反射裂缝的措施。
3
4 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应经过技术试验检验,其技术指标 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的标准和规定。
4.2 废轮胎胶粉
4.2.1 宜首选常温研磨粉碎的废轮胎胶粉。
4.2.2 废轮胎胶粉颗粒宜选用 30-80 目范围内粒径,技术指标应满足表 4.2.2 -1 和表 4.2.2-2 的规定。
表 5.2.3 中下面层
80 70 4级
4级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低温弯曲试验的破坏应变大于 2500 微应变。
9
5.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设计
5.3.1 根据各种不同的使用目的,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有适宜的矿料 级配为:密级配(AC)、开级配及 SMA、OGFC 等间断级配沥青混合料。 5.3.2 在进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与施工时,宜通过废轮胎 胶粉改性沥青的粘温关系,确定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压实温度和操 作条件。 5.3.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遵循《公路沥青路面施工 技术规范》(JTGF 40-2004)中关于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的目标配合比、 生产配合比及试拌试铺验证的三个阶段,确定矿料级配及最佳改性沥青用量。 5.3.4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进行马歇尔试验,以确定合适的改性沥青 用量及矿料级配。马歇尔试验结果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的有关技术要求,但试验温度应相应提高 10oC-20oC。
由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与矿料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
2.0.5 废轮 胎胶粉 改性 沥青路 面 asphalt pavement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d
沥青面层中任一层采用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为结合料铺筑的路面。
2.0.6 助剂 reagent
在沥青或沥青混合料中加入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或无机材料,可熔融和 分散在沥青中,以改善或提高改性沥青的路用性能。
4.3.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3.5 的规定。
检验项目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主要技术指标表
CRM-Ⅰ型
胶粉改性沥青 CRM-Ⅱ型
175℃运动粘度(Pa.s)
1-4
1-4
针入度 (25℃, 100g 5S 0.1mm)
60-80
50-65
针入度指数 , ≥
0.6
0.6
延度 ( 5cm/min, 5℃ ), ≥
表 4.4.2
5
项目
表观密度,≥
含水量,≤
<0.6mm
粒度范围
<0.15mm
<0.075mm
亲水系数,<
塑性指数,<
单位 t/m3
% % % % —— ——
质量技术要求 2.5 1 100
90-100 75-100
1 4
4.5 细集料
4.5.1 细集料宜采用碎石石屑或机制砂,石屑或机制砂规格应满足表4.5.1-1中 要求。细集料中 4.75mm 筛上残余应小于细集料总量的50%,0.3mm以下宜采用石 灰岩石料。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应满足表4.5.1-2中的规定。
5.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5.2.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按马歇尔试验方法进行,沥青混合 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5.2.1 的规定。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试验技术指标
表 5.2.1
项目
单位
马歇尔击实次数(双面)
次
试件尺寸
mm
深约 90mm 以内
上面层 2500
5 3000
5
表 5.2.2
※重载交通路段是指设计交通量在 1000 万辆以上的路段,长大坡度的路段按重载交通路段考虑
5.2.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具有良好的水稳定性,采用浸水马歇尔试验和 沥青与矿料的粘附性试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指标应符合表 5.2.3 中的规定。
Ⅲ型 PG52-28 1.5-4.0
25 52 15
4.4 填 料
4.4.1 混合料的填料应采用石灰石矿粉或消石灰粉或水泥,不宜使用粉尘,水 泥可全部替代矿粉。源自文库
4.4.2 填料不得含有土块、粘土颗粒或其它有害物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应符 合表4.4.2中的规定。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1总 则
1.0.1 为了适应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铺筑路面的需要,保证天津市道路胶粉改 性沥青路面设计施工的质量,提高路面使用性能,延长路面使用寿命,特制定本 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道路热拌热铺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 设计、施工及养护。 1.0.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 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d asphalt
基质沥青与废轮胎胶粉改性剂通过适宜的加工工序形成的混合物。
2.0.4 废轮 胎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混合 料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d asphalt mixture
级配类型 密级配混合料
开级配混合料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指标
指标 残留稳定度(%),≥ 冻融劈裂强度比(%),≥ 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级,不低于 浸水磨耗率(%),≤ 冻融磨耗率(%),≤ 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级,不低于
表面层 85 75 4级 12 16 4级
5.2.4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低温性能
100 80-100 50-80 25-60 8-45 0-25 0-1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 4.5.1-2
指
标
单位
技术质量要求
表观相对密度,≥
g/cm3
2.5
坚固性(>0.3mm 部分),≤
%
12
含泥量(小于 0.075mm 的含量),≤
%
3
砂当量 ,≥
%
60(55)
亚甲蓝值,≤
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试验方法
废轮胎胶粉的物理技术指标一览表 相对密度(g/cm3) 水分(%) 金属含量(%) 1.10-1.30(1.20) <0.75(1.0) <0.01(0)
表 4.2.2-1 纤维含量(%)
<0.5
废轮胎胶粉的化学技术指标一览表
灰分
天然橡胶含量 丙酮抽出物
(≤%)
1
2 术语
2.0.1 废轮胎胶粉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由废轮胎经过粉碎加工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具有一定细度的橡胶产 品。
2.0.2 废轮胎胶粉改性剂 (CRM)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r
为改善或提高沥青的路用性能,以熔融和分散的方式,掺加在沥青或沥青混 合料中的废轮胎胶粉。
%
空隙率 VV
深约 90mm 以下
%
稳定度 MS, ≥
kN
流值 FL
mm
饱和度 VFA
%
析漏损失,<
%
肯特堡飞散损失,<
%
密级配混合料
开级配型混合料
75 次
50 次
Φ101.6mmX63.5mm
3-5 >15
3-6
8
5
2-4
--
65-75
--
--
0.3
--
20
8
5.2.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
30
20
软化点(环球法,℃), ≥
55
60
闪点(℃), ≥
230
230
质量损失(%), ≤
1
1
T OFT 后残 25℃ 针入度比(%),
留物
≥
60
65
延度(5℃),≥
20
10
离析,软化点差(℃),≤
2.5
2.5
25℃ 弹性恢复(%), ≥
75
75
橡胶沥青主要技术指标表(金邦)
性质
Ⅰ型
Ⅱ型
基质沥青等级
7
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应具有坚实、平整 、抗滑、耐久的品质,同时, 还应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抗水损害以及防止雨水渗入基层的功能。
5.1.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可用于沥青混凝土、应力吸收层、防水层或其他的 路面结构功能层。
5.1.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质沥青标号可采用 70 号(A/B)、90 号(A/B) 和 110 号(A/B)。基质沥青性能指标、沥青标号宜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 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等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适用于开级配沥青混合料、密级配沥青混合料。 6.1.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的有关规定。 6.1.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运输、摊铺和压实等应采用机械化施 工。 6.1.4 施工前应提供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所有路用材料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 可使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6.1.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铺筑 100m-200m 试验路段,进行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试拌、试铺和试压试验,并据此制定正式的施 工程序。 试验路应开展如下工作: 1、确定拌和温度、拌和时间,验证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2、确定摊铺温度、摊铺速度; 3、确定压实温度、压路机类型、压实工艺及压实遍数; 4、检测试验路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找出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铺筑 试验路,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6.1.6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各阶段施工温度可参照表 6.1.6 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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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
22
GB4498 GB/T13249-91 GB/T3516
碳黑含量 (≥%)
28 GB/T14837
表 4.2.2-2 橡胶烃含量
(≥%) 42
GB/T14837
4.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
4.3.1 制备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时,应采用适宜的生产条件和方法进行,通过 试验确定合理的改性剂量和适宜的加工温度,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4.3.2 废轮胎胶粉掺入量可根据实际使用的技术要求确定,最低掺入量不应低 于基质沥青的 15%。
4.3.3 在现场制造的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宜随配随用;需作短时间保存时,应 保持适宜的温度,并进行不间断的搅拌或泵送循环,以保证改性沥青具有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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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和使用质量。
4.3.4 工厂生产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作为成品出厂时,在使用废轮胎胶粉的同 时,还必须使用合适的助剂,防止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在使用前发生离析。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石屑或机制砂规格
表4.5.1-1
规格
公称粒径 (mm)
S15
0-5
S16
0-3
水洗法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100 90-100 60-90 40-75 20-55 7-40 2-20 0-10
--
PG64-16
PG58-22
177℃旋转粘度(Pa.s)
1.5-4.0
1.5-4.0
针入度
(4℃, 200g 60S 0.1mm)≥
10
15
软化点(环球法,℃), ≥
57
54
回弹率 25℃%, ≥
30
25
表 4.3.5
CRM-Ⅲ型
1-4
40-60
0.6 10 55 230 1 60 5 2.5 70
g/kg
25
棱角性(流动时间),≥
s
30
(合成密度)
g/cm3
(2.35~2.85)
(合成吸水率)
%
(0~2.5)
(破裂面)
……
至少 85%(两个破裂面)
(针片状含量)
%
按照 5:1 长短比,不超过 10%
6
(碳酸盐含量)
%
(磨耗率)
%
4.6 粗集料
4.75mm 以上集料含有最高 30%碳酸盐
100 转,最大 9%;500 转, 最大。
4.6.1 上、中面层中的粗集料应选用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表面粗糙 的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的相 关规定。
4.7 纤维稳定剂
4.7.1 为保障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抗剥落性能及混合料 抗析漏能力,可考虑掺加纤维 ( 矿物纤维、合成纤维等 )。
进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应进行车辙试验,以检验沥 青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高温性能应满足表 5.2.2 中要求。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高温性能要求
交通等级 一般交通路段 重交通路段
指标 动稳定度(次/mm),>
相对变形 (%) ,< 动稳定度(次/mm),> 相对变形 (%) ,<
2
3 基层
3.0.1 道路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天津 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在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 收,只有在基层质量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沥青面层的施工。 3.0.2 用于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应按照现行部颁有关试验规程 的规定进行试验。 3.0.3 新建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层按结构组合设计要求,参照国家和天 津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用旧沥青路面作为基层时,原路面应经过必要的 补强、修补及整平,并符合设计规定的几何尺寸以及强度和平整度要求。 3.0.4 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基层时,应检查水泥混凝土板并进行必要的处 理或修整,接缝处宜采取防止反射裂缝的措施。
3
4 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应经过技术试验检验,其技术指标 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的标准和规定。
4.2 废轮胎胶粉
4.2.1 宜首选常温研磨粉碎的废轮胎胶粉。
4.2.2 废轮胎胶粉颗粒宜选用 30-80 目范围内粒径,技术指标应满足表 4.2.2 -1 和表 4.2.2-2 的规定。
表 5.2.3 中下面层
80 70 4级
4级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低温弯曲试验的破坏应变大于 2500 微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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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设计
5.3.1 根据各种不同的使用目的,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有适宜的矿料 级配为:密级配(AC)、开级配及 SMA、OGFC 等间断级配沥青混合料。 5.3.2 在进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与施工时,宜通过废轮胎 胶粉改性沥青的粘温关系,确定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压实温度和操 作条件。 5.3.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遵循《公路沥青路面施工 技术规范》(JTGF 40-2004)中关于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的目标配合比、 生产配合比及试拌试铺验证的三个阶段,确定矿料级配及最佳改性沥青用量。 5.3.4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进行马歇尔试验,以确定合适的改性沥青 用量及矿料级配。马歇尔试验结果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的有关技术要求,但试验温度应相应提高 10oC-20oC。
由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与矿料按一定比例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
2.0.5 废轮 胎胶粉 改性 沥青路 面 asphalt pavement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d
沥青面层中任一层采用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为结合料铺筑的路面。
2.0.6 助剂 reagent
在沥青或沥青混合料中加入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或无机材料,可熔融和 分散在沥青中,以改善或提高改性沥青的路用性能。
4.3.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3.5 的规定。
检验项目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主要技术指标表
CRM-Ⅰ型
胶粉改性沥青 CRM-Ⅱ型
175℃运动粘度(Pa.s)
1-4
1-4
针入度 (25℃, 100g 5S 0.1mm)
60-80
50-65
针入度指数 , ≥
0.6
0.6
延度 ( 5cm/min, 5℃ ), ≥
表 4.4.2
5
项目
表观密度,≥
含水量,≤
<0.6mm
粒度范围
<0.15mm
<0.075mm
亲水系数,<
塑性指数,<
单位 t/m3
% % % % —— ——
质量技术要求 2.5 1 100
90-100 75-100
1 4
4.5 细集料
4.5.1 细集料宜采用碎石石屑或机制砂,石屑或机制砂规格应满足表4.5.1-1中 要求。细集料中 4.75mm 筛上残余应小于细集料总量的50%,0.3mm以下宜采用石 灰岩石料。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应满足表4.5.1-2中的规定。
5.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5.2.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按马歇尔试验方法进行,沥青混合 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5.2.1 的规定。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试验技术指标
表 5.2.1
项目
单位
马歇尔击实次数(双面)
次
试件尺寸
mm
深约 90mm 以内
上面层 2500
5 3000
5
表 5.2.2
※重载交通路段是指设计交通量在 1000 万辆以上的路段,长大坡度的路段按重载交通路段考虑
5.2.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具有良好的水稳定性,采用浸水马歇尔试验和 沥青与矿料的粘附性试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指标应符合表 5.2.3 中的规定。
Ⅲ型 PG52-28 1.5-4.0
25 52 15
4.4 填 料
4.4.1 混合料的填料应采用石灰石矿粉或消石灰粉或水泥,不宜使用粉尘,水 泥可全部替代矿粉。源自文库
4.4.2 填料不得含有土块、粘土颗粒或其它有害物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应符 合表4.4.2中的规定。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1总 则
1.0.1 为了适应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铺筑路面的需要,保证天津市道路胶粉改 性沥青路面设计施工的质量,提高路面使用性能,延长路面使用寿命,特制定本 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道路热拌热铺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 设计、施工及养护。 1.0.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 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d asphalt
基质沥青与废轮胎胶粉改性剂通过适宜的加工工序形成的混合物。
2.0.4 废轮 胎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混合 料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d asphalt mixture
级配类型 密级配混合料
开级配混合料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指标
指标 残留稳定度(%),≥ 冻融劈裂强度比(%),≥ 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级,不低于 浸水磨耗率(%),≤ 冻融磨耗率(%),≤ 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级,不低于
表面层 85 75 4级 12 16 4级
5.2.4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低温性能
100 80-100 50-80 25-60 8-45 0-25 0-1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表 4.5.1-2
指
标
单位
技术质量要求
表观相对密度,≥
g/cm3
2.5
坚固性(>0.3mm 部分),≤
%
12
含泥量(小于 0.075mm 的含量),≤
%
3
砂当量 ,≥
%
60(55)
亚甲蓝值,≤
项目 技术指标
检测项目
技术指标 试验方法
废轮胎胶粉的物理技术指标一览表 相对密度(g/cm3) 水分(%) 金属含量(%) 1.10-1.30(1.20) <0.75(1.0) <0.01(0)
表 4.2.2-1 纤维含量(%)
<0.5
废轮胎胶粉的化学技术指标一览表
灰分
天然橡胶含量 丙酮抽出物
(≤%)
1
2 术语
2.0.1 废轮胎胶粉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由废轮胎经过粉碎加工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具有一定细度的橡胶产 品。
2.0.2 废轮胎胶粉改性剂 (CRM) waste tire rubber powder modifier
为改善或提高沥青的路用性能,以熔融和分散的方式,掺加在沥青或沥青混 合料中的废轮胎胶粉。
%
空隙率 VV
深约 90mm 以下
%
稳定度 MS, ≥
kN
流值 FL
mm
饱和度 VFA
%
析漏损失,<
%
肯特堡飞散损失,<
%
密级配混合料
开级配型混合料
75 次
50 次
Φ101.6mmX63.5mm
3-5 >15
3-6
8
5
2-4
--
65-75
--
--
0.3
--
20
8
5.2.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
30
20
软化点(环球法,℃), ≥
55
60
闪点(℃), ≥
230
230
质量损失(%), ≤
1
1
T OFT 后残 25℃ 针入度比(%),
留物
≥
60
65
延度(5℃),≥
20
10
离析,软化点差(℃),≤
2.5
2.5
25℃ 弹性恢复(%), ≥
75
75
橡胶沥青主要技术指标表(金邦)
性质
Ⅰ型
Ⅱ型
基质沥青等级
7
5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应具有坚实、平整 、抗滑、耐久的品质,同时, 还应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抗水损害以及防止雨水渗入基层的功能。
5.1.2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可用于沥青混凝土、应力吸收层、防水层或其他的 路面结构功能层。
5.1.3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基质沥青标号可采用 70 号(A/B)、90 号(A/B) 和 110 号(A/B)。基质沥青性能指标、沥青标号宜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 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等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