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商业秘密案例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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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商业秘密案例统计分析
商密卫士—中国商业秘密保护网
2011年1月1日
“商密卫士—中国商业秘密保护网”对2010年12月31日前收集到的全国商业秘密侵权案例进行了统计分析,从其统计分析结果,可以发现我国企业当前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助于广大企业汲取经验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搜集到案例均是公开报道的真实商业秘密侵权事件,而且大部分已经完成了司法诉讼或行政处罚程序并结案。
由于我国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普遍较低,以及商业秘密的秘密特性,导致很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权后自己并不知晓,或是不能提供被侵权的证据,无法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所以公开报道的案例仅是全部商业秘密侵权事件的冰山一角,其统计分析结果或许不能完全反映全部商业秘密侵权事件发生的特性规律。
因此,本统计分析结果仅供参考或借鉴。
一、内部人员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主要因素
由于企业内部人员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占全部案例的78.25%, 由企业外部人员实施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占21.75%。
商密卫士点评:
该数据说明企业商业秘密资产面临最大的威胁来自于企业内部。
与外部人员相比,内部人员更有条件接触和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别是因工作需要而掌握或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关键人员,如果防范不当,这些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就会在利益的诱惑下,通过自己使用、跳槽、出卖等方式将商业秘密泄露出去。
如此高的内部人员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比例,也说明企业在防止内部人员窃密方面存在较大的漏洞。
如何防范内部人员非法泄露商业秘密,一直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难题,特别是现在人才频繁流动的社会现状,更加剧了内部人员泄密的状况,任何单独的保密协议、技术防护手段、管理规定,都不能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
只有在泄密风险测评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泄密风险高低,分析泄密风险因素,然后采取系统性的、有的放矢的全面保护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商业秘密。
中小企业可以利用“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方法”保护商业秘密,大型企业可以利用“商业秘密深度保护方法”保护商业秘密。
这两种方法都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全面的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保护成本低、保护效果好的特点。
二、窃取商业秘密供自己使用是内部侵权的主要目的
对企业内部人员窃取商业秘密的目的进行分类,结果是:
自己使用:59.40%
跳槽:28.06%
出卖转让:11.94%
报复:0.60%
商密卫士点评:
内部人员侵权目的为“自己使用”的比例最高,约为60%。
说明企业内部对商业秘密的侵权人员主要是企业的关键人员,这些人员了解、掌握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能力和客户资源等,具备利用这些商业秘密进行生产或经营的能力,他们窃取商业秘密后,自己成立公司或企业,经营或生产相同的产品,与商业秘密权利人进行竞争,获取高额的利益。
由于关键人员侵权后供自己使用产生的利益最大,所以这种侵权目的的比例也最高。
这种侵权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最大,应该是企业防范的重点。
三、京广沪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例高发地
按照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发生地统计,其结果是:
北京17.41%
广东13.99%
上海13.65%
江苏12.97%
浙江7.85%
其它34.13%
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这五个地区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高发地区,占据了全部侵权案件的65.87%。
商密卫士点评:
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这五个省市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例占据了全部案例的66%,这五个省市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说明商业秘密的侵权案件与区域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
经济越发达、企业越多、高新技术企业也越多,商业秘密事件也就越多。
四、制造业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例最多
按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发生行业分析,制造业占66.89%,IT行业占9.22%,服务行业占8.53%,其它行业占13.36%。
商密卫士点评:
生产制造行业、IT行业、服务行业发生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约占全部案例的85%,说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主要集中在这些行业。
IT行业和服务行业虽然占据的比例比较低,各自不到10%,但考虑到这两个行业的企业数量远不如生产制造业多,其发生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五、侵权案例中,技术信息比重略大于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大类,在全部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例中,涉及技术信息侵权的比例是56.73%,涉及经营信息侵权的比例是42.98%。
商密卫士点评:
技术信息类的商业秘密一直是侵权的主要目标,而近几年对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侵权的案例数量不断增长,现在已到达43%,既说明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也提示企业在保护技术类商业秘密的同时,必须重视对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的保护。
技术信息类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等、设计资料、制造方法、电路设计、产品配方、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指标、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数据库、计算机程序等
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一般包括:经营战略、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市场策略、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发展方向和趋势、定价政策、劳动报酬、产销策略、营销计划、流通渠道和机构等、管理诀窍、客户名单、采购资料、进货渠道、不公开的财务资源、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需要保护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六、黑客入侵导致商业秘密泄密的比例很少
从商业秘密侵权的方式分析,企业内部人员自盗占了80%,收买、利润、威胁的方式占14.50%,网络入侵方式占0.30%,其它方式占5.14%。
商密卫士点评:
企业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的方式为商业秘密泄密的主要方式,为80.06%。
再一次证明企业内部的关键人员是商业秘密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应当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点。
由于黑客通过网络入侵的方式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仅占全部案例的0.30%,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黑客入侵导致的商业秘密案例比例很低,并不代表来自网络的风险就低。
考虑到企业的网络应用水平、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的隐蔽性、难以确定窃密源头、不容易收集证据,难以立案起诉等特点,可能该数据并不能真正代表企业遭受黑客网络窃密的真实状况。
各类企业仍需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防范来自网络的窃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