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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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
署要求。
二、对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做出总体
部署,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组织指导本系统、本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
设的各项措施。
四、抓好联系点综治平安建设的指导、督促和联系工作。
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六、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处理局综治领导
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综治工作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三、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以及履职所涉及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工作,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和治安稳定形式,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
四、积极配合和抓好社会管理工作,搞好本系统、本单位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禁毒、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发动
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各项措施。
六、组织、指导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平安创建。
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
经验。及时向上级综治机构申报表彰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
八、指导、检查和考核本系统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向局党组提出奖惩建议。
九、办理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稳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对本系统、本单位一个时期社会稳定工作做出总结部署,并监
督实施。
三、认真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社会事项开展稳定风险评估,
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分析研究本系统、本单位不稳定因素,切实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和稳控方案。
四、组织本系统、办单位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落实和化解稳控
责任,及时进行疏导处理。
五、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和疏导民
意。
六、根据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检查、督促本系统、
本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七、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县维稳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防邪教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及
工作部署。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防、处邪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一定时期内的防、处邪工作目标任务。
三、检查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和联系点防、处邪工作措施落实,指
导推动防、处邪工作推进。
四、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完成本系统、本单位在防、处邪工作中的
目标任务。
五、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共组
部署。
二、对本系统、本单位一个时期内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
监督落实。
三、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四、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五、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对本系统下属部门、单位平安创建工
作进行考核。
六、呈报本系统“平安单位”的命名。
一、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组长抓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
长处理重大问题,成员负责责任范围的综治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由综治领
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的决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
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监督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责
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缺报本系统、本单位平安和谐稳定。
五、实行例会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重大事项,分析掌握辖区内治安形式,落实防范措施。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
组长处理重大事项,各成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维稳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维稳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
定。
三、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维稳目标责任制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分析研判维稳形势,科学制定预案和工作措施。
四、层层落实不稳定因素化解责任,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引
导群众依法合理诉求,落实稳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分析解决系统
内维稳重大事项,研究落实工作措施。
六、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一、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
组长处理重大事项,各成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处邪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原则,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
三、严格执行防邪工作报告制度,对系统内邪教活动在第一时间报
告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妥善进行处置。
四、完善邪教人员教育转化机制,强化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日监控
防范工作,严防恶性事件发生。
五、落实防邪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系统内发生非法集会、集众
上访、自残、自杀、自焚或致他人伤害、死亡等,出现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