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与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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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 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 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 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 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 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 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 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 家会诊,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 特殊情况下级医师可越级使用24h量,但事后要补充相关 资料。
“国家药物目录”编写的指导性文件 指导医生遵照国家规定,对患者合理、安全、有效 地进行药物治疗的专业文件 医院管理的重要文件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重要文件 实施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文件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注重与临床常见病、多发病、
慢性病特别是重大疾病防治的 衔接 覆盖了19大类疾病,254个病种。 针对性地增加了适用于老年、 妇女、儿童科学诊疗、合理用 药的专项内容
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目的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 止流入非法渠道。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1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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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处方权获得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
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 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处方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
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即获得第二类精神
药品的处方权。
地西泮(安定),苯巴比妥,艾司唑仑等
四、抗菌药物
• 2011年到2013年连续3年的抗菌药物专项 整治活动。 • 2012年8月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 法》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 一、处方管理办法 • 二、国家基本药物 •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四、抗菌药物 • 五、重点监控药物
一、处方管理办法
• 《处方管理办法》 •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 第三章 •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 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 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 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疗、处理、用药等标准化、规范化,使医疗机构, 特别是基层更准确、合理地对常见病进行诊断、治
疗,能够科学、合理地选择基本药物,加强药品不
良反应监测,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民众用
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国家处方集》(National Formulary) 是按照“国家药物政策”、“国家治疗指南”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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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2009年8月我国卫生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
合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中将基本药物定
义为:“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 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
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2002年,WHO将基本药物定义为:“基本药物 (Essential Drug)是满足社会公众重点卫生保健需要 的药物。基本药物的选择要考虑到公共卫生实用性、 效率和安全方面的依据以及相对的成本效益。在运转 良好的卫生系统中,应当能随时获取足够数量、适当 剂型、质量有保证并具有充分信息的基本药物,其价 格能够被个人和社会接受”。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个人承受得起,国 优先满足群众的基 本医疗卫生需求, 避免贪新求贵 药品剂型易于生产 保存,适合大多数 患者临床使用 家负担得起,同时 生产经营企业有合 理的利润空间 生产和配送企业有 足够的数量满足群 人人都有平等获 得的权利
众用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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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三者紧密结合,引导临床将常见疾病的诊断、治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 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
•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 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 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
处方管理办法
• 第四章
• 第十八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 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 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 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 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 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 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 陷者的严重感染。 •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 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2 种以上复数 菌感染,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 3.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 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 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 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 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 • 4.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 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 效。如两性霉素B 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 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 减少其毒性反应。
处方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 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 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 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 第四十二条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 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 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 业购药。 •
二、国家基本药物
三、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
成瘾癖的药品。
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
麻醉药类及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
植物及其制剂 是药品管理概念!!!!!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麻醉药:
是指能使整个机体或机体局部暂时、
可逆性失去知觉及痛觉的药物。
是药理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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