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开放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加快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的必要性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为新创办“科技型”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一系列的服务支持的科技机构。其中心任务是面向科技创业者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这对于促进我县区域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建设方式及相关内容
(一)项目选址
电商园区
(二)建设模式
县工经局统筹,科技中心配合。(建议用我县文亮生产力促进中心+租赁标准厂房)
三、项目建设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突破,夯实科技发展基础;以增强科技孵化能力为重点,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提供“科技信息服务、企业创业服务、科技人才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四大服务;租赁标准厂房作为孵化器,为科技型人才、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场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为建设开放提供科技支撑。
(二)可行性
1、硬件设施建设,即提供物理孵化场地。借用电商园区现有的办公场所(标准办公场所、水电路设施完善)4000——6000平方米。
2、软件功能建设,向在孵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将现有的县文亮生产力服务中心迁移到孵化区域,提供及时服务。费用约20万元左右。
3、政策,有国家十三五科技计划系列配套政策支撑。
4、创业投资人或企业。抓住贵州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契机,加大招商力度,吸引高新技术人才和中小型科技型企业5——10家入住。
(三)实施步骤及阶段目标
1. 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落实孵化器场地,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工作;初步建成科技信息服务、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创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四大平台,落实入孵企
业3-5家。
2. 2018年,入驻孵化企业5-10家以上
3.到2020年,入驻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科技企业总数达到20家以上,出孵企业达到3家,实现产值5000万元,培育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2家,引进、培养3—5名孵化器管理人才,造就8名左右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企业家。研发5—15个具有较强市场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转化10个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四、项目管理体制及运行模式
(一)管理体制
1. 成立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管委会主任,县工经局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县科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其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委会负责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领导、管理和总体协调。
2.设立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工经局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在县科技中心、县工经局、县电商园区办抽调3名。管委会办公室在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孵化器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2017年办公启动经费,由县政府统筹2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今后,每年县科技中心将会在科技开发与应用经费(即科技三项费)
中列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报人大审定,且并逐年递增。
(二)运行模式
1.由组建科技企业孵化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解决科研人员在创业初期存在“办厂资质缺失、管理力量薄弱、启动资金匮乏、产品市场营销难”等问题,同时,对入孵企业进行统一管理运营。公司与文亮生产力促进中心合二为一下设办公室、企业发展部、商务服务部,暂定员5人,其中正副经理1人,工作人员4人。
2.为了满足入孵企业对更多科研、生产场地的需求,由科技企业孵化公司借用场地4000——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场地500——1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3000——5500
平方米。
3.按照入孵企业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孵化:
──对自带科技成果的自然人,由科技孵化公司提供法人、项目代理、创业基金等服务,有偿提供办公、研发场地,享受房租、税费优惠政策。
──对具备法人资格、只需要办公和研发场地的科技企业,由科技孵化公司提供科技信息、科技人才、科技研发、创业基金等服务,有偿提供办公、研发场地,享受房租、税费优惠政策。
──对具备法人资格、需要标准化厂房的科技企业,由
科技孵化公司协助其在园区落实科研和生产场地,享受房租、税费优惠政策。
五、孵化管理程序
(一)入孵条件
1、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二三产业。起步阶段,建议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领域为主。
2、环境污染小、易治理,资源消耗低。
3、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属明确。
4、属于高新技术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收快等。
(二)入孵程序
1.企业(自然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水平、可行性报告、实施状况、市场前景、资金来源、法定代表人等企业的基本情况。
2.入孵评估:由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评估、经济评估、财务评估、市场评估、法人评估。
3.入孵核准:对入孵企业的评估结果,经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委员会审查核准后,方能入驻孵化。
4.入孵签约:获准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与管委会办公室签订孵化协议书、风险责任书等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文本,最大可能地规避孵化风险,减少孵化成本。
(三)迁出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入孵企业应迁出孵化器:
1.经贵州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2.年产值3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上100万元以上的。
3.入驻孵化器三年的企业,仍难以达到前两款任一款要求的。
迁出孵化器的企业,原则上在工业园区落户。
六、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另行制定。
科技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