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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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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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1、“一把手”负总责制度。

党政“一把手”对本区域内的农民负
担监督工作负总责。

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减
轻农民负担法规、规章和政策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2、农民负担预决算管理制度。

坚持“上限控制、以收定支、量入
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民主决策,逐
级审批。

3、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有事则议、量
力而议的原则和省、市、县规定的对象、标准执行。

不得将“一事一议”变为村集体的固定收入,不得超范围、超标准。

4、票据管理制度。

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专用票据》涉农
收费公示等制度,凭证、凭卡、凭据收费。

5、检查和处理涉农负担事件制度。

实行涉农负担信访查处和责任
追究制度,完善接访、登记、转送和受理、处理、反馈程序。

6、考核制度。

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乡、村各有关部门的目标
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

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制度 强化监管 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长效机制

完善制度 强化监管 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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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落实 中存在 的 问题 在 市委 七 届 四 次全 会 上 对群 众反 映 的 有关 粮食补 贴等政 策性资金 的 起 案件进 行 了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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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市 农监办 纠风办 教育局 联 合对农 民负担代课教 师 工 资 的问题进 行 专项治理
限期 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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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确
对违规 收取费 用及 时 清退 使 脱 岗教师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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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了一 名领导具体分 管 一 名 工作 人 员具 体负责农监 工 作 并
按要求每 月
日前 向市农 监 办报送 涉农案件受理 查处情况 市

农 村经 营管理
农民负担 , 理
作的新途径 完善农 民负 担监 督 管理 工作 的长 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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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反 馈意见 和述 职 报告一 并存档并记 入 本人 档 案 核和提拔使 用干 部 的依据

归类 并先后召开 由市农监 办 政 府纠 风办 市 直 涉农 单位 负责 人 民评 代表 新 闻 媒体以 及 各 县 市 区 主 管领 导 参加 的减轻 农 民负 担工 作汇 报会议和 问题 整改 情况 反 馈 会 对 各县 市
区 整 改情况逐 一 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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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通过 各种群 起 比上 年 同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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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市 政 府历 来十 分重视 减 轻农 民负担 工 作 专 门 在全 市 农 村工 作综合部 门市 委农 工 委 市农 经 委设 立 了副 县 级 机构

物价 审计 财政 等部 门 紧密 配 合 采取 资 源 共 享的办法 经
常对 涉农 负担问题 集 中研 究 认 真处理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一、方案背景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近年来农民面临着严重的负担问题,比如土地流转费用及其管理问题、种植成本高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经济收益,也影响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帮助农民减轻负担,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二、方案内容1. 政府加强管理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费用的管理。

相关部门应该规范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流转费用标准,避免一些地方居民、白手起家的农民在土地租赁过程中遭遇不合理的流转费用,以及黑心中介行为等问题。

政府应该加强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确保土地顺利流转,减轻农民负担。

2. 降低种植成本农民种植成本的高昂也是负担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种植成本,帮助农民减轻负担,促进农业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1)提供贷款支持,鼓励农民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科技、肥料等化肥,以期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减轻农民负担。

(2)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小散弱”党员服务机制,为农民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增强农民的种植技能和科技水平。

3. 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对农民进行保险保障,能够有效减轻农民的风险和负担。

通过实行政府补贴的方式,降低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成本,使得农民的风险承担能力有所增加,从而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的发展。

4. 优化农产品流通优化农产品流通,能够有效地提高农产品的利润,让农民能够真正地获得经济实惠。

针对目前存在的流通环节过多、流通成本高等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产品定价机制,制定统一的价格管理政策,避免农民产品价格受到过度压低的情况。

(2)建立农产品流通标准,对商业中介机构进行彻底规范,避免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垄断农产品流通市场。

三、方案效果以上措施,如果能够全面落实,将对减轻农民负担产生积极效果,可以帮助农民摆脱负担问题,更好地发展农业经济。

具体效果如下:1. 鼓励流转租赁,合理降低土地租赁费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由此引发的矛盾大幅减少,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管力度有所减弱,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惠农补贴发放中乱收代扣问题时有发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不够规范,部分领域农民负担增长较快。

为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

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

农民负担管控整顿工作方案模版(3篇)

农民负担管控整顿工作方案模版(3篇)

农民负担管控整顿工作方案模版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___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省政府___《___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___新农村建设大局,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

坚持监管和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防止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和严重___,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重点(一)搞好涉农收费及价格监管。

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县域涉农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和村___负担的文件,需征求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

全面推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和公示效果。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年度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___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

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对依法利用农村___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减少供水环节,降低农民水费支出。

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___利益,不得借注册登记或检查的名义向专业合作___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加大动态(范本)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___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一是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___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

乡镇社区减负实施方案

乡镇社区减负实施方案

乡镇社区减负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乡镇社区的工作日益繁重,减负成为当前乡镇社区工作的紧迫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乡镇社区减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减负实施方案。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乡镇社区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合理分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优化工作流程。

对乡镇社区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简化繁琐的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采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电子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乡镇社区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减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推行精细化管理。

乡镇社区应推行精细化管理,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宣传和倡导。

乡镇社区应加强减负工作的宣传和倡导,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共同努力,推动减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心理疏导,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六、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

乡镇社区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广大员工积极投身到减负工作中来。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困难的员工的关心和帮助,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七、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乡镇社区应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减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总之,乡镇社区减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倡导、激励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真正减轻乡镇社区工作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为乡镇社区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鲁办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08]7号2008年6月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8]1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省委、省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一直高度重视,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印发一个文件、开展一次检查。

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省农民负担信访案件从占信访总量的1/3减少到5%以下,连续7年没有发生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奔康致富的积极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并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准确把握减负工作总体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我省减负工作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农村综合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我省的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教育、卫生、道路、农田水利及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等都需要快速发展和大量投入,乡村两级债务需要妥善化解;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尚未完全树立;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观念和作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能力和处理新时期农村矛盾的能力不高,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隐患没有完全消除。

我国开始重点建立健全为农民减负五项制度

我国开始重点建立健全为农民减负五项制度
通 知要求严 格耕地 占补平衡 监督管理 和考核工作 。各省 ( 、 ) 区 市 要切实落实建设用地项 目补 充耕 地与土地整理复垦开
发项 目挂 钩 、 补充 耕地储 备库和 台账管理等 制度 , 不得通过 调
剂补充耕地 “ 指标” 方式 实现 占补平衡 。根据《 耕地 占补平衡考 核办法》 要严格按建设用 地项 目考核 , , 确保补充耕地数 量和质 量 。要统筹协调建设 占用和补充耕地 规模 。根据本行政区域 内 耕地 占补平 衡的要求 , 各省 ( 、 ) 区 市 国土资源部 门在新一轮 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和年度 土地利 用计划指标分配时 , 应充分 考 核 当地耕 地后 备资 源状况 、 补充耕 地潜力 等因素 , 合理确定 非 农建设 占用耕 地和补充 耕地 的规模 、 布局 和时序 , 确保实现 耕地 占补平衡 。
财 部 务 局 台 民 业 作 税 优 政 政 税 总 出 农 专 合 社 收 惠 策
据悉 , 财政部 、 国家税务 总局近 日出台 了有关 农 民专业 合
作 社 的 税 收 优 惠 政策 , 已 于 今 年 7月 1日起 正式 实 施 。 并
两部 门还 明确 ,对农 民专业合作社 向本社成 员销售 的农 膜、 种子 、 种苗 、 化肥 、 农药 、 农机 , 免征增值税 , 外对农 民专 将 此
业合作社 与本社成 员签订 的农业产 品和农业 生产资料购 销合
同 , 征 印花 税 。 免
两部 门在通知 中指 出,享受税 收优惠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
是 指依照《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农 民专业 合作社 法》 规定 设立和 登
记 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
国 土 资 源 部
紧急叫停建设占用和地跨省域礼充

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八项措施

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八项措施

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八项措施农民负担的减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下面是八项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一、降低农业税费二、提高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价格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加大对农产品的补贴力度、建立农产品收购机制等,以提高农产品的收益。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农民的利益。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农民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民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四、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是导致农民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交通、水利、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水平,减轻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成本。

六、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解决之策。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七、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不健全是导致农民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农户为主要客户群体的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八、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力度,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对农民利益侵权行为的打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减轻农民负担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只有大家团结一心,共同推动农民负担的减轻,才能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赣发[1999]14号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赣发[1999]14号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赣发〔1999〕14号1999年7月30日)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农民负担问题一直是农村工作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少数地方平摊税费问题;个别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集资问题;以及各种升级达标活动屡禁不止等,致使部分地方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行依法管理、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农民负担减下来。

一、进一步提高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农民负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稳定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长期性,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正气,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无条件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减负政策和规定。

要增强自我约束力,小道理服从大道理,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搞变通,做到令行禁止。

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坚决制止面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及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各种错误做法,坚决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和杜绝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力争近期内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减轻农民负担与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机制

减轻农民负担与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机制

减轻农民负担与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机制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与乡村的差距逐渐扩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始终无法与城市居民相提并论。

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与增加其收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政策机制。

本文将从减轻农民负担与增加农民收入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这个政策机制。

一、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我国社会的基础阶层,农民一直承担着巨大的生产压力和生活负担。

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政府在税收、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①税收减免政策为鼓励农民增加生产,政府对农民的税收进行了一定的减免。

首先,在消费税方面,将生产、销售税运营环节免税;其次,在所得税方面,采取免税和减免税的政策,确保农民的收入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②社会保障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民的保障力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让农民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政府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农民养老、医疗、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在退休、生病等方面的经济安全。

同时,政府还增加了对贫困农民的直接援助力度,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增加农民收入政府不仅致力于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也在积极地向农村注入资金,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下面将从对农村经济的促进、扶贫政策、农村创业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①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为了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政府加大了对乡村经济的投资力度,引入了大量外来资金。

政府更是对农村地区发展新型业态提供了相应增值政策,为当地创造了更多财富。

同时,政府也鼓励民间投资,以市场化的方式向底层农民注入更多的资金。

②扶贫政策在扶贫方面,政府提供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保障,为贫困农民提供了足够的帮助。

政府实施了贫困家庭支出补贴政策,通过发放补贴来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政府实施了“免费教育光荣计划”,鼓励农村家庭重视子女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

同时,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为当地人民创造了更好的生存条件。

③农村创业为鼓励农民创业,并通过市场营销取得收入,政府对农村创业给予了很多支持。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24•【字号】鲁办发[2004]18号•【施行日期】2004.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4]18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全体村民,并抓好贯彻落实。

此前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凡与本文件精神不相符的,以该文件为准。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8月2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方针政策,针对当前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近几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随着今年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及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比较满意。

但从群众信访和检查的情况看,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思想重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等问题,个别地方“三乱”问题仍比较严重,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仍然存在,减负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提出了明确要求,政策力度在不断加大,5年内要在全国范围基本取消农业税。

我省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改革的力度和步子要更大更快。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54号)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个别地方、个别领域农民负担有所反弹,乱收费出现了向新主体、新领域转移的迹象,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克服“农民负担已经很轻,不需要再抓”的思想,强化领导责任,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为中心,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不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二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三是坚持推进基层民主,规范基层民主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增强民主意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是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防控体系。

农民权益保护的基本制度

农民权益保护的基本制度

农民权益保护的基本制度
农业法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主要制度是:
(1)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2)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制度有: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中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4)农民在出售产品和购买生产资料时的利益保护。

(5)农民权益的行政保护。

(6)对农民权益受损时的行政和司法保护。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6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6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6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迫感我省自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特别是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明显减少。

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换方式、变换渠道向农民乱收费的问题有所抬头;向农民集资、摊派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现象有所增多;不严格执行政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地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意识有所淡化,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政策,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教育“一费制”、乡(镇)村组织报刊订阅“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严禁各种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严禁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收费,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将乱收费及不合理收费合法化,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要求农民捐资或向农民摊派,严禁将部门经费的缺口转嫁给农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若干政策的规定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若干政策的规定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若干政策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2.06•【字号】辽委发[1997]24号•【施行日期】199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若干政策的规定(1997年12月6日辽委发〔1997〕24号)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规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1996年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情况通报》(中办发〔1997〕12号)下发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全省农民负担已明显减轻。

但是,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没有完全从根本上解决,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现象仍时有发生。

有的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继续执行或擅自恢复中央和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违背中央规定的审批程序,自行出台涉及农民负担项目;有的虚报农民人均收入,借机向农民多收费;有的频繁调整土地,借机扩大机动田面积,多收土地承包金;有的违背大多数农民意愿,借口搞规模经营,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搞高价承包;有的不顾“两工”(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以出劳为主的原则,强迫农民以资代劳;有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甚至违法乱纪,非法强行向农民收取钱物。

这些做法严重地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已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

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务必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把农民不合理负担减下来。

根据中发〔1996〕13号、中办发〔1997〕12号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政策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做好新形势下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我省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管力度有所减弱,局部领域和部门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抵扣、截留、套取和挪用问题屡有发生;一些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费用严重超标;有些部门变换方式和手段向村级组织或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违规收费;农民建房中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比较普遍;向中小学生摊派教辅资料费问题屡禁不止等。

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适应新时期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和社会进步的要求,深刻分析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持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 确保减轻农民负担

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 确保减轻农民负担

6 开展 向村级组 织收 费专 项清 理整 顿活 动
首先 , 区农业局 、 区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 关于开展向
村级组 织收 费专项 清理 整顿工 作 的通 知》 对 清理 内容 、 , 工 作方法 、 时间步 骤和工 作要求 进行 明确 规定 , 其次 , 区组 全 织 4 个 乡镇 干部 对全 区 24 3 4 个行 政村 的公益 事业 建 设项 目 村组织 承担 资金 , 义务教 育 阶段学校 要 求 村级 组 转 农村 织提供 捐款 、 资奖 励 , 关 单 位社 团 向村 级组 织 提 供 捐 工 机 款、 会费 , 村级 出劳 出工 的 达标 升 级 活 动 和超 限 额 公 要求
位 , 制度 管理 、 用 约束 和激励 人 的行 为 , 单位 领导 的责 增强
4 治 理 向农 民专业 合作社 乱收 费
区减负 办印发 《 于开展 治理 向农 民专业 合作社 乱 收 关 费 的通 知》 对 全 区 8 个依 法进行 工 商和 民政社会 团体登 , 7 记 的农 民专 业合 作社 和农 民专 业协会 进行 全 面检 查 , 未 均 发现 向农 民专业 合作 经 济组 织 乱 收 行政 事 业性 、 营 性 、 经 服务 性费 用和罚 款 、 资 等行 为 , 集 为农 民专 业合 作 组 织 发 展创 造 良 环境 。 好
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教科书和寄宿生活补助资金, 购买农
机 具补贴 , 电下 乡产 品补贴 , 家 良种补贴 , 生 稻催 芽肥 补 再 贴 , 村 低 保 、 型农 村 合 作 医疗 补 贴 , 区后 扶 补 助 等 农 新 库 1 惠农 政策 资金项 目, 4个 落实 国家 惠农政 策资 金 2 18 66 万 元, 资金 到位率 为 10 , 0 % 并为农 民工 追 回工资 款 3.4 95 万 元 , 进农 民减负 增收 。 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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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第二人民医院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
一、建立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度。

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向农民收费的项目、范围和标准等,并对收费行为作出明确要求,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否则农民有权拒交。

二、建立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财务科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要及时充实、调整和变更,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

要求院各科室、村级卫生室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

四、建立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各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管理范围内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对管理范围内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罗田县第二人民医院农民减负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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