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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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
储油罐清罐大修投产运行及附件维护保养
管理规定
2011年11月
1范围
本文规定了大庆油田储运销售分公司储油罐在清罐、大修、投产运行及附件的维护保养等阶段的管理办法。
本文适用于大庆油田储运销售分公司范围内拱顶、浮顶原油及成品油储罐。
2 引用标准及管理制度
Q/SY DQ0071—2000 油库储运操作规程
SY/T 0512—1996 石油储罐阻火器
SY/T 5921—2000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原油储罐修理规程
SY/T 5737—2004 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程
SY/T 5920—2007 原油及轻烃站(库)运行管理规范
SY/T 6696—2007 储罐机械清罐操作规范
SY/T 5984—2007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T 4202—2007 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
SY/T 6320—2008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
SY/T 0511.1—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1部分:呼吸阀
SY/T 0511.2—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2部分:液压安全阀
SY/T 0511.3—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3部分:自动通气阀
SY/T 0511.4—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4部分:泡沫塑料一次密封装置
SY/T 0511.5—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5部分:泡沫塑料二次密封装置
SY/T 0511.6—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6部分:浮顶排水管系统
SY/T 0511.8—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8部分:钢制孔类附件
SY/T 0511.9—2010 石油储罐附件第9部分:量油孔
SY/T 6340—2010 防静电推荐做法
SH/T 3150—2007 石油化工搅拌器工程技术规定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995年)
3 储油罐清罐及验收管理
3.1 清罐作业前提:储油罐到达大修年限;罐顶浮船渗漏严重;储油罐发生抽瘪或冒顶事故;中央排水管发生渗漏;罐内泡沫软管漏失泡沫液;罐底蒸汽盘管发生渗漏;搅拌器需进行更换或罐内部分维修;罐壁电加热棒失效;罐底油山堆积过高,无法放底水等影响储油罐正常运行。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确认后,生产运行部报规划计划部列入计划进行清罐。
3.2 储油罐清罐宜采用机械清罐的方式。(SY/T 5737—2004)
3.3 储油罐进行清罐作业前,应由生产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部室对储油罐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标准参见附件1。达标后,生产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接工作,填写交接记录清单(参
见附件2)。
3.4 机械清罐全过程,依据《SY/T 6696—2007 储罐机械清罐操作规范》执行。
3.5 储油罐清罐结束后,由生产运行部组织各专业部室、施工单位、设计部门及生产单位进行清罐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见附件3。
3.6 清罐验收达标后,生产运行部负责编制清罐验收会议纪要;各参检单位留有验收合格文字凭证。清罐方与大修方进行交接工作,并留有双方认可的文字记录,而后进行储油罐大修施工。
4 在运储油罐大修或新建储油罐的验收管理
4.1 除各别突发故障储油罐需大修外,储油罐的大修周期一般为5~7年。新建油罐第一次修理周期最长不宜超过10年(SY/T5921-2000)。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由生产运行部、研究所确认后,生产运行部报规划计划部列入计划进行大修。
4.2 储油罐大修时应制定检修方案。方案中应有明确的安全措施,并提交给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部室召开专项会议,审批通过后进行储罐大修作业。(SY/T 5737—2004)
4.3 储油罐大修施工队伍需严格按照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工作。
4.4 储油罐大修(施工)过程中,进行相关附件的测试、打压时,生产单位应有人现场进行监督。验收达标后,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交接过程中应将相关记录、报告进行交接。
4.5 储油罐大修结束后,由基建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各专业部室、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进行大修罐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见附件4。
4.6 储油罐大修验收达标后,大修方与生产单位进行交接工作,并留有双方认可的文字记录,而后进行储油罐投产作业。
4.7 新建储油罐施工结束后,由基建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各专业部室、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进行大修罐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见《GB 50128-200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及《SY/T 4202-2007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
5 储油罐投产管理
5.1 储油罐竣工后,应经过生产运行、安全消防、计量、技术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工投产。
5.2 储油罐的投运由生产单位制定投产方案,并报至给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部室召开专项会议,审批通过后可进行投产作业。
5.3 储油罐投产前应保证安全附件应齐全、性能良好。(SY/T 5737—2004)
5.4 储油罐投产技术及安全方面要求
5.4.1 浮顶储油罐投运进油时,在浮船升起之前,浮船上不应有人;浮船上升过程中,注意观察浮船的运行状态,以免发生浮船卡阻和倾覆。(SY/T 5737—2004)
5.4.2 初始灌装阶段油品不能向上喷溅。初始进液速度应控制在1m/s以下,控制标准:固定顶油罐,直到管线出口被液面浸没2倍管径以上为止(SY/T 6340—2010);浮顶油罐,直到浮船支柱升起为止。控制方式:通过储油罐容积表、总计量来油量或高液位储罐压油量判断待投储油罐进油液位高度。此后进油速度最高不得超过6m/s(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