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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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不使我校任何一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军烈属子女、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及孤儿。
4、因其他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县(团)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的新生既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二、审批程序:
1、由特困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绿色通道”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注明详细家庭状况以及暂能缴纳的学费数目。
2、经院、系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哈师大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持此单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4、学生持财务处交费收据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应入学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认真考察,严格程序,作到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及时建档,规范管理,为加强特困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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