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不使我校任何一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军烈属子女、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及孤儿。

4、因其他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县(团)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的新生既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

二、审批程序:

1、由特困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绿色通道”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注明详细家庭状况以及暂能缴纳的学费数目。

2、经院、系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哈师大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持此单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4、学生持财务处交费收据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应入学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认真考察,严格程序,作到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及时建档,规范管理,为加强特困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申请“绿色通道”审批表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