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设计制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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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计制图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制图比例

1.1.1工艺设计图必须按比例绘制(流程图、管道系统图、示意图除外),常用比

例和可用比例见下表。

常用比例1:1 1:2 1:5 1:10 1:20 1:50 1:100 1:200 1:500 1:1000 可用比例1:3 1:15 1:25 1:30 1:40 1:60 1:150 1:250 1:300 1:400

1.1.2制图的比例,应根据设计时间、图面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图纸幅面的大小来

适当选择,以图面清晰为原则。

1.1.3工艺制图比例规定如下:

(1)全厂生产车间布置图,平面图可选择1:1000、1:500的比例,剖面图可选用1:200的比例

(2)各子项布置平、剖面图,尽量采用1:100的比例,也可以选用1:50、1:200的比例。

(3)详图、单体图、图册等可选用1:50、1:30、1:20、1:10、1:5等的比例。1.1.4在同一张图纸中只采用一种比例时,仅注在标题栏中即可;在同一张图纸

中采用多种比例时,应将比例注写在各样图名称横线下面的中间,比例的字高应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如下图。

1.1.5同一样图中比例应尽量相同,设计制图时应严格按比例绘制。

第二节字体及书写方法

1.2.1工艺设计图纸中统一采用字体,字体高度系列为2.5、3.5、5、7(字

体的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

1.2.2 CAD制图中英文字体式样名统一采用。字体文件用:simplex

字型文件,字体的宽度比例一般为字高0.7倍。

1.2.3文字、数字或符号不得与图线重迭、混淆,不可避免时,应先保证文字或

者数字的清晰,如下图。

1.2.4工艺图中常用字高的一般规定,见下表。

字高(mm)一般用途7号1、图纸名称; 2、图中剖面编号

5号1、布置图中设备及非标件标号的标注;2、附注文件中的文件说明;3、图示栏目的填写

3.5号1、布置图中尺寸、标高、载荷、储库等的标注,图中说明性文字;2、局部剖面编号;3、流程图,系统管道图中设备编号等。

2.5号1、布置图中尺寸、标高、载荷等的标注太拥挤的场合。

第三节图线及其用法

1.3.1图纸中线型线宽,采用0.7、0.4和0.27三种线宽

(1)线宽0.7:压缩空气管道,煤粉输送管道。颜色为绿色;

(2)线宽0.4:设备及非标轮廓线。颜色为白色;

(3)线宽0.27:建构筑物轮廓线,尺寸线,尺寸界线,中心线,相关线,虚线,文字等。颜色分别为、、、、、等,详见下表。

名称

线型

线宽用途

粗实线0.7 1、图面名称下粗横线;2、布置图室内地平线,铁路吊车、葫芦、堆取料机的轨道线;3、布置图中用粗实线绘制的各种生产管道。

细实线0.4 1、设备及非标轮廓线;2、流程图中图例线;3、图面名称下细实线。

细实线0.27 1、布置图中建筑及结构的轮廓线,即砖墙、梁、钢平台、柱等的轮廓线;2、尺寸线和尺寸界线;3、所有引出线;

4、布置图中道路线,室外地坪线。

虚线0.27 1、流程图中气体流向线;2、规定预

留扩建部分轮廓线。

点划线0.27 1、所有中心线,即设备、非标、建筑

结构等的中心线。

双点划

线

0.27

折断线0.27

波浪线0.27

1.3.2相互平行的图线,其间隙不宜小于其中的粗线的宽度,且不宜小于0.7mm。

1.3.3 CAD绘制工艺布置图时图层使用规定,见下表。

序号图层线型使用说明

1

2

3

4

5

6

7

第二章图面的画法

第一节投影法

2.1.1工艺布置图的图样(流程图及管道系统图除外),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见下图。

第二节图面布置

2.2.1在同一张纸上,如绘制几个样图时,一般按主次关系从左到右一次排列。

相同高度的平面布置图及平面基础图应尽可能绘制在一张图纸上。上下、左右宜相应对齐。当几个剖面在同一张图上时,基准面图线宜平齐。

2.2.2每个样图,一般均应标注样图名称,图样名称应标注在样图上方的中部,

并在名称下绘制两横线,上粗(0.7mm),下西(0.35mm),长度应与名称所占长度相当。

2.2.3图中的附注,一般应写在图纸的右下方图示上。附注的内容应是进一步说

明设计意图或其他注意事项。附注的标注形式如下:

注:1.本车间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xxxx米。

2.图中注“*”号尺寸为斜尺寸。

第三节平面图、剖视图及详图

2.3.1在工艺布置图中经常选用的主要视图为对车间厂房完整的剖面视图,通常

称为平面图和剖视图。

2.3.2平面图按其所主要绘制的内容分为平面布置图和平面基础图。

(1)平面布置图:图中绘制有建筑结构和设备(包括非标)及生产管道的平面布置的图样。

(2)平面基础图:图中完全绘制建筑结构及设备(非标、管道支架)基础结构的图样。

2.3.3在同一平面图中,可绘制同一高度或不同高度的平面(斜面)上的设备的

布置;也可绘制同一高度或不同高度的平面(斜面)上的设备的基础结构。(1)车间(子项)的平面图,一般只绘制平面基础图。当平面上设备较多,布置较复杂时,可分别绘制相同高度平面的平面布置图及平面基础图。

(2)对两套(台)及以上相同的设备,在同一平面图中应绘制一套(台)设备的平面布置,其余绘制设备的平面基础结构。

(3)如车间(子项)内设备布置分散,或相关联的车间(子项)较多时,应作车间(子项)的平面布置图表示设备、料流、气流间的相互关系。如:废气处理、烧成窑头、室外管网,由多台输送设备组成定的输送系统等。

(4)在全厂生产车间布置平面图中,应按各子项的主机所在平面绘制。对储库可绘制库顶平面,也可绘制库底平面的布置;或库顶库底布置各一半的绘制。

2.3.4平面图的方向:

(1)车间(子项)布置图的主平面方向一半应与全厂生产车间布置图的方向一致。在总平面上垂直或倾斜布置的车间可旋转水平后绘制,其旋转规则为:

1.在总平面上垂直布置的车间,逆时针旋转90°绘制。

2. 在总平面上倾斜布置的车间,其旋转角度应小于90°。

(2)车间(子项)布置图的各平面(平台)的方向一般应与主平面的方向一致,在主平面图中垂直或倾斜布置的走廊(或平台),可旋转水平后绘制。其旋转规则同上。

(3)全厂生产车间布置平见图的方向必须与总平面图的方向一致。

2.3.5平面图的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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