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及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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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录:
一、定义
二、壁垒形式
三、原因
四、我国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现状
五、对策
附录:案例
一、定义
1、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出口产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2、它是目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人为设置贸易壁垒,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有效手段。
3、WTO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文件有两个,分别是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
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
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壁垒形式
1、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利用技术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具有非对等性和隐蔽性。
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
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强制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使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出口厂商望尘莫及。
而且这些
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
有自己的特殊规定,使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要么无
从知晓、无所适从,要么为了迎合其标准付出较
高的成本,削弱产品的竞争力。
2、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
在贸易自由化渐成潮流的形势下,质量认证
和合格评定对于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和进口市场
的保护作用愈益突出。
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质量认定标准是ISO9000系列标准。
此外,美、日、欧盟等还有各自的技术标准体系。
3、严格的包装、标签规则
为防止包装及其废弃物可能对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构成威胁,许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
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来看,包装制度确有积极作用,但它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且技术要求各国不一、变化无常,往往迫使外国出口商不断变换包装,失去不少贸易机会。
三、我国产品遭遇技术性壁垒的原因
(一)外因
1、维护该国的利益是一切国际关系的根本目的。
虽然为了推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承诺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在保持现状下逐步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
但现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维护该国的贸易利益,在逐步取消明显有违WTO精神的一些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的同时又不断推出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名目繁多,要求越来越苛刻。
在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
只是由于在技术水平上,发展中国家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大。
2、《WTO协定》中的许多例外条文和漏洞,也为技术性壁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规定:“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认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
”又如《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缔约方有权采纳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而且只要缔约方确认其的措施有科学依据和保护水平是适当的就“可以实施或维持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措施”。
这意味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立具有很大的合法性。
3、各国和国际性环保组织的地位在不断地提高,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所以各国政府在实行有关政策时,不得不考虑他们的声音,在有关方面
做出让步,增加贸易壁垒。
由于地球环境在不断地恶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性的环保组织纷纷成立,比较有名的,如绿色和平组织、国际环境影视集团、世界自然基金会等。
他们在许多国家都设有分机构,拥有众多的会员,进行广泛的环境保护宣传,并极力反对各国政府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强烈要求各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欧盟就曾在环保组织的压力下,多次提高环保标准要求,以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及增加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保障。
4、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为各国进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了理论支持。
如前所述,世界环境问题已引起各国人民及政府的重视,可持续发展正深入民心。
所以,各国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取得更加有利的地位,在逐步消除一些明显违反WTO精神的非关税壁垒的同时,祭起了可持续发展大旗,越来越多地转向了卫生检疫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等与人民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非关税壁垒。
由于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广大民众的意愿(尤其在发达国家)。
因此,各国实施起来是有恃无恐,而且标准越来越苛刻,种类越来越多。
这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
(二)内因
1、整体经济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起步比较晚,经济、科技发展远不及发达国家。
我国出1:3的许多产品在技术水平、环保意识等多方面跟不上发达国家的进度,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对他人技术的依赖性明显,这就必然会受到技术壁垒带来的影响。
另外,我国政府有关机构设置、配套政策服务没有统一协调地进行管理,没有专业权威的、国际普遍认可的产品检验检疫部门,从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政府服务平台的不健全。
2、我国出口产品相对弱质性。
我国以出口初级产品,如农产品、纺织服装品为主。
这些产品以成本低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优势,但在遭遇技术壁垒时,这些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必然被阻挡在国际市场之外。
这也因此成为我国一直以来很难突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根本原因所在。
我国推广的国际标准匮乏,专利技术薄弱。
目前,在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我国的技术标准80%采用的是国际标准,而这些标准往往是
由发达国家制定、推广的。
这就意味着我们自己没有创新,总是一味地依赖这些标准,那么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将处处受制。
3、技术落后是根源。
我国出口企业的技术水平落后,这是我国产品遭遇技术壁垒最根本的原因。
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较差,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技术水平在整体上存在差距,很难真正摆脱技术壁垒的困扰。
目前,我国的出口结构仍是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占主导地位,而附加值高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占次要地位,缺乏具有领先优势和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
当企业面对技术壁垒时,只是一味地去反抗它的不合理,却没有看到它推动技术发展有利的一面,没有想到只有通过自身技术质量管理的改进,增强标准意识,学会运用合理的规定,抵抗歧视性的技术壁垒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我国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现状
1、技术性贸易壁垒数量增速明显
2009年,我国遭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数量为489起,大幅超过了以往发生最多的反倾销案件,比2008年的429起增加了60起,增幅为14%;2010年,中国出口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事件共518起,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29起,增幅为6%。
近几年,美国、欧盟和日本仍是我国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最主要的国家和地区。
其中欧盟在2008—2010年3年间共发起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205起、228起和151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的发起数量增速明显,由2008年的2起迅速增为2009年的44起,2010年则高达63起。
2、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高标准、严要求”
随着我国出口的增长,各国针对我国的贸易保护也在增多,针对我国产品所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也在增加。
各国对我国的出口产品采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做法,严格细致地将标准进行分类,并且不断地增加和变化。
由于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在制定时,手续相对简便,伸缩性较大,所以可以针对不同的进口商品,随时改变标准的要求。
如果我国的厂商根据其变化的标准
进行更改生产工艺,往往会付出较大代价和生产成本,这样使得我国产品在出口市场的竞争力减弱,利润较小甚至无力可图。
有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按照原来进口国的标准生产,往往会因技术等原因被进口国拒之门外。
3、涵盖范围广泛
我国遭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所涉及的行业广泛,产品品种较多。
无论是常规的贸易品种,还是新开发的贸易品种都不同程度面临着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
从行业分析,2009年中国的出口贸易技术性壁垒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和其他产品,而2010年则集中在动植物产品和其他产品上,其中动植物产品最多,为138起,占到整体的27%,机电产品、纺织产品和食品次之。
总体来说,动植物、纺织品、机电产品和其他产品是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与绿色贸易壁垒影响最大的4个行业。
一方面,由于我国在这4个行业具有比较优势,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和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地区);另一方面,这些行业生产的产品不是中间环节的投入品,而多为消费品,所以出口国的消费者对于消费品的安全要求较高。
在农产品与食品方面,检验检疫制度非常严格,对农产品和食品的加工、保护特定动植物品种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与要求。
在纺织业方面我国也受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纺织品出口每年有近30亿美元受到影响。
4、以绿色、环保为由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许多发达国家在产品的包装材料、可回收率、标签制度、条形码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例如我国出口商品包装落后、不易回收等非环保原因都是最终造成无法出口的原因,部分产品的包装使用大量木材,外观设计缺乏创意,甚至容易含有病虫害,这些都为进口国设置技术壁垒提供了机会。
发达国家在标签方面,内容、文字、图形、编码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是造成我国出口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若干措施
针对西方发达国家越筑越高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国应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共同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1. 政府方面
首先, 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 建立宏观管理机制。
我国要完善内
部协调机制,组织国内有关部门形成统一协调机制,研究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的政策,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走科技兴贸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其次, 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加强双边认证。
为减少贸易摩擦和减轻国内企业负担,我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标准制定工作。
当务之急是制定贸易标准和有关电子商务的标准,严格推行 ISO9000 和 ISO14000的认证。
同时我国在进行国际经济合作时, 要积极推广我国标准的使用,这有利于我国企业控制出口市场。
第三, 建立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加强研究和引导生产。
由于主要贸易对象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种类繁多,应该有专口的咨询部门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收集和分类工作, 及时跟踪,便于向国内企业全面宣传,引导生产。
同时认真研究主要贸易对象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 帮助企业打破壁垒,扩大产品出口。
2. 企业方面
首先, 对各种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的信息保持高度敏感性, 时刻紧密跟踪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欧盟、美国、日本)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新动态。
其次,“防治”结合。
防, 是指企业应投入研究开发费用,生产符合外国技术标准特别是苛刻要求的先进产品,预防和极力避免贸易争端的发生。
治, 是指当贸易争端一旦发生, 要通过政府的交涉,努力使外国政府取消其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企业利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防”与“治”一定要做到紧密结合, 不可偏废一方。
但必须强调的是,预防才是“硬”道理,应以预防为主。
第三, 正确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根本原因, 泰然处之, 灵活应对。
客观地说,我国企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生态环境等方面,与西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正是这些差距,为发达国家凭借各种措施限制我国产品出口留下了设置障碍的空间。
企业面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应理性应对,而不是凭感情用事,动辄将技术性问题政治化, 而要求政府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合理性与不合理性同时共存,很难确切的评论对错,因此企业应充分意识到这一点, 注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生态环境等的保护意识,积极地将这些意识体现在产品的技术标准之中,敢于对产品高标准、严要求。
第四, 积极申请合格认证。
合格认证包括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
产品认证要有所选择,因为发达国家都有自己在国际上较有影响的产品认证标准,企业产品出口到哪个国家或地区, 就通过他们所要求和认同或承认的认证,并获得相应标志;没有特别要求的, 就不需要进行产品认证,只要客户和进口国海关、商检部门同意就行,不必花费过多的认证成本。
体系认证则是越多越好:通过ISO9000 认证,表明企业质量管理达到一定水平,产品质量将得到有效保证和不断改进;通过 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表明企业爱护环境,是对社会负责任的;通过OHSAS18000 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 则表明企业尊重人权、重视人身健康与安全,处处以人为本,讲究道德和信誉。
所有这些认证, 都是对企业品质的肯定, 为企业带来商机和利润。
第五, 提高创新能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 这就提示我们, 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与科技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携手,注重科技创新, 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 应对挑战。
附录:案例
[农产品]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冲击山东农产品出口2011-10-8 14:34:34 【大中小】山东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处表示,一些国家纷纷修订食品及农产品新技术标准,对农产
品出口大省山东带来了强烈冲击。
据该处提供的消息,前不久美国签署并实施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韩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也修订若干食品及农产品新技术标准,这些国家繁杂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山东农产品出口压力。
在此之前的2010年,山东农产品出口超过千亿美元,连续领跑中国农产品出口11年,独占鳌头。
面对一些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山东省有关部门已经要求本土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研发投入的力度,把营销战略的重点从价格竞争转到质量竞争的轨道上。
记者同时获悉,在主要经济体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情况下,今年以来,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对山东出口产品增加了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力度,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首次以关税同盟形式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该省出口产品包括织物、服装及其配件、彩钢板等都有涉案。
[机电] 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对我国汽车出口的影响2011-10-8 14:06:13 【大中小】
三、主要发达国家为保护汽车业而设计的TBT现状
发达国家正在设置更高的汽车产品TBT来保护本国的市场,他们制定严格的汽车油耗
和排放标准以及安全标准,把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汽车挡在国门之外。
1.美国
美国汽车法规制定的依据主要有“车辆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
依据“车辆安全法”,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组织制定了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法规;依据“环境保护法”,美国环境保护署组织制定了机动车环境保护法规。
目前,美国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法规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法规体系之一,它从各方面规定了对乘员、行人的保护及车辆应有的避免事故的性能,规定内容齐全,指标较先进。
美国对汽车实行的安全标准工程有54 项,涉及噪声和排放法规有5个。
美国法规规定的指标及方法对其他国家的标准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导向性。
美国还利用推行国内生产加工方法及其他标准设置技术壁垒。
例如,美国为保护国内的汽车工业,在《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中明确规定,所有进口汽车都必须安装防污装置,并制定了十分苛刻的技术标准,使得排气量过大的汽车被挡在美国市场之外。
2.欧盟
欧盟最先意识到TBT,设置TBT最严重,尤其在汽车、电机、机械和制药等产业中更为明显。
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至少达到3个条件之一:符合欧洲标准(EN),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要取得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O9000认证书。
欧盟还明确要求进入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盟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认证,才允许在欧盟统一市场流通。
在尾气排放法规方面,欧盟1992推行了“欧1”汽车尾气排放标准,1996年实施了“欧2”汽车尾气排放限值,2000年出台了“欧3”标准,加大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力度。
2005年1月欧盟启用“欧4”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汽车尾气排放的颗粒物每公里必须在25毫克以内,标准还要求为柴油车增加特殊的过滤装置。
欧盟最近出台的法令要求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装有“车载检验系统”,在排放超标时提醒驾驶者及时维修。
欧盟各国政府和汽车工业界代表发表了汽车工业《战略研究计划》,提出要让欧洲公路交通“更加安全、更少污染和更具竞争力”。
由此可见,我国汽车出口到欧盟的难度非常之大。
3.日本
日本很多技术标准不同于国际标准,当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时,不仅要求符合国际标准,还要求与日本标准相吻合,否则日本就以质量不达标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在每个行业中,日本又有数项法规从不同方面同时规范,如汽车工业方面有《废气排放检验法》、《大气污染控制法》、《限制噪音法》等法规。
日本实施的《节能修正法》规定,到2010年,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不同质量和用途的汽车,必须达到相应的节能标准,以减少汽车的废气排放。
对于燃油汽车的废气排放标准更加严格。
此外,日本还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汽车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列为JIS对象的产品必须要有JIS 标志。
日本成熟的汽车行业保护措施严重阻碍了中国汽车的进入。
由以上三大市场可以看出发达国家的TBT如此之高,我国汽车出口将遇到重重困难。
商务
部科技司司长常晓村指出,每年各国向WTO通报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数以万计,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国外对许多产品尤其是汽车产品的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往往并不是体现在一个专门的技术文件中,而是分散在不同的标准和技术法规中,并且更新周期越来越短。
中国汽车出口要想克服TBT限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汽车生产企业就必须找到合适的路子,制定出详尽而切实可行的策略。
[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2011-10-8 11:30:59 【大中小】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各国对服务贸易普遍采取了壁垒保护。
作
为一种新兴而独特的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渗透到服务贸易的各个领域。
而对
于我国基础差、技术含量低、结构不合理的服务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尤为青睐。
一、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在多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可能用于服务领域的主要有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
定程序和信息技术方面的壁垒。
例如,在金融服务中,一些发达国家采取一系列法规、标
准限制外商进入:在商务服务中,发达国家对外国专业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教育学历证
书等设置不合理要求;在运输服务中,一些国家对运输工具及相关设备设置技术标准;在
通信服务中,由于通信领域存在规模、效率、安全等技术门槛.一些国家对增值电信服务提
供者设置较高的技术标准以有效地消除负外部效应。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列出了l2项服务,即商务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和相
关丁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与健康有关的服务和社会服
务、旅游和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及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未包括的服务。
针对上述服务工程,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具体的表现形式如表所示。
表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根据国际卫生组织和世界粮食组织建议,美国等国家设立了使用激素饲料的标准。
但
欧盟仍然对此标准是否对人类安全有怀疑,自1988年起禁止在饲料中使用增长激素。
1996年,美国和加拿大在WTO内起诉欧盟,称其违反SPS协定原则。
1998年,上诉机
构认为欧盟的规定违反了SPS规则。
1999年,WTO争端解决机制授权美国、加拿大对欧盟进行报复。
2003年,欧盟对其规定作了部分修改,美国、加拿大对修改不满意。
欧盟至今仍坚持其立场。
2.泰国香烟进口案(健康安全例外,GATT案例)
1966年,泰国禁止进口烟草,并在国内对香烟征收高税。
1989年,美国在《关贸总协定》内投诉泰国规定。
泰国的理由是进口烟草包括多种化学添加剂、对人体不安全。
专家组认为,虽然进口烟草包括多种添加剂,但没有证据显示这些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因而认为泰国进口限制违反《关贸总协定》。
同时,专家组支持泰国在国内流通环节对香烟征收高税的做法,因为该规定适用于所有产品。
3.美国汽油案
美国《清洁空气法》授权美国环保机构制定汽油标准。
自1995年起,美国大部分地区实施精炼汽油标准,以确保空气质量。
在部分地区仍然是靠取传统汽油,但燃烧后排放污染程度不能低于1990年的标准。
1990年下半年已经开始运营的炼油厂可以申请特定标准,当时尚未运营的炼油厂则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平均标准。
委内瑞拉和巴西认为,这些规定构成他们对美国出口汽油的歧视,并使美国国内企业获得竞争优势。
专家组认为,美国规定构成了对进口汽油的歧视,违反了WTO原则。
专家组认为,制定汽油清洁标准符合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需要,但具体采取的两个汽油标准则无必要。
上诉机构认为,美国的做法没有违反《关贸总协定》第20条的具体规则,但违反了该条款的适用前提,即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限制手段或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4.欧盟进口石棉产品案
1998年,加拿大质疑法国对含有石棉纤维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的限制,认为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且进行限制是不必要的。
欧盟代表法国抗辩。
专家组认为,法国的限制不适用于部分国内同类产品,因而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但认为该限制符合《关贸总协定》第20条健康安全例外。
上诉机构基于同样理由支持了法国政府的进口限制。
1.纺织品和童装(质量和安全)
我国每年向欧盟、美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的价值都在100亿美元以上。
2009年,欧盟通过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除玩具外的其他轻纺产品共通报373起,通报数量比2008年的201起增长了85.57%。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涉及中国纺织品服装类产品通报24起,占CPSC对华召回通报的11.27%,同比增长4.35%。
2010年上半年,欧盟累计召回中国产纺织品服装类产品133项,同比增长102%。
同期,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累计召回41项纺织品服装类产品,同比增长86%,其中,中国产纺织品服装类产品召回数量为29项,占总数的71%,同比增长123%。
欧盟和美国召回通报的纺织品服装类产品均以儿童服装和鞋为主,但也包括一些运动服装和特殊用途服装。
通报的主要原因有:存在勒颈窒息危险(儿童上衣和帽子的抽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