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的转型及其当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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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的转型及其当代启示
(在合肥一中高考讲座稿)
明末清初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以后,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开始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中国的政治体制自身和人们对政治体制的认知也经历了痛苦的五大转变:从君主专制制到君主立宪制、从君主制到共和制、从内阁制到总统制、从多党制到一党制、从地方自治制到中央集权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中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政体之争与政党斗争,国体之争与政体之争,国内阶级斗争与国际列强干预叠加、搅和在一起,使得这一转型特别艰难与曲折,使中国丧失了许多原本可能的历史发展机遇。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中已经提出但尚未完全解决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去思考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经验和教训给我们今日的政治体制改革留下了非常宝贵的十大历史启示:如何处理好现代民族建设与现代国家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现代国家建设与现代政党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现代国家建设与现代社会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国家建设与经济建设(求强与求富)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执政党、国家与军队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执政党、国家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决策系统与咨询参谋系统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改革形式与改革内容、改革时机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政治体制之间的批判与借鉴、改革与创新的关系。
所谓政治体制,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政治体制相当于政体(Form of Government)或总体的政治制度(Political System),它是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得以实现其统治利益和意志的统治方式,也是一个政治体系内各种政治关系的总体格局的制度化形式。如,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美国是总统制,英国是议会内阁制,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瑞士是委员会制等;狭义的政治体制(Political Regime)小于政体或总体的政治制度这个概念,它是大的或曰整体的政治制度得以进入运行状态的各种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总称,包括领导制度、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等。这里我们讲的我国近现代政治体制中的政治体制既指广义的政治体制,也包含狭义的政治体制概念。
一、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的过程与特点
(一)从君主专制制到君主立宪制
面对内外压力的中国社会有四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不同态度和做法。
第一种,以农民起义或曰以暴力反抗的方式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但提不出新的政治制度形式:君主专制体制的四大支柱(地主制经济、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构、军队、意识形态)中的两大支柱开始出现松动,为君主专制体制的最后崩溃埋下了伏笔。
第二种,以改良的方式促成旧体制的点滴改进,但并不想有根本变化:但随着甲午战争,清廷面对来自朝野内外的责问不得不找出一个替罪羊来,于是,洋务派和洋务运动便成为甲午战败的罪魁祸首,打开的国门再次被重重地关上,从此,原本和中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日本一跃成为世界一流强国,而中国则自甲午战败以来一蹶不振至1949年。
第三种,以改良的方式促成旧体制的整体改进,实现体制自身的自我转型:戊戌变法。戊戌变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由传统走向现代的系统方案。戊戌变法运动失败后,清王朝政治衰败的进程加快。为了延续其统治,迫于内外压力,清政府不得不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推行“预备立宪”即改变沿袭数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着手实行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决定学习日本,建立君主立宪,但又规定9年的预备立宪期限。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在回国后的奏折中说立宪有三大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为了巩固皇权,清政府迟迟不答应资产阶级立宪派提出的关于立即召开国会的要求,还镇压了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同时,却不断借改革之名强化中央集权、加固皇权。1911年5月,在不得不成立的责任内阁里,13名大臣中满族9人,其中皇族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这使立宪派大失所望,也使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因满汉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尖锐化而分崩离析。“预备立宪”不仅没有挽救清王朝,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重了政治危机。
第四种,只有通过革命手段推翻君主专制制度,才能实现政治制度的转型:辛亥革命。
(二)从君主制到共和制
立宪派和革命派在否定专制政治,赞成宪政问题上基本没有区别,分歧在于实现宪政之手段和政体形式的选择。立宪派主张以和平方式在中国推进君主立宪,革命派则主张以暴力
革命手段走民主共和的道路。决定立宪派与革命派分歧的根本点是民族主义:对满族统治及满族占据的国家元首的态度。因此,是否主张民族主义——排除满族统治及满清皇帝,在当时是区别立宪派和革命派的最重要标准。辛亥革命的胜利标志封建君主制已经丧失人心。辛亥革命是20世纪中国第一次历史性巨变,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使民主共和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此后的中国“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这再次说明,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搅和在一起是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一个重要特点。
(三)从内阁制到总统制
民国初年的“内阁制与总统制之争”,表面上看是共和制内部的国家权力重心的不同选择问题,实际上仍然是君主制与共和制之争。1911年《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用的政体形式是总统制,国务院不设总理,各部部长直接对临时大总统负责,由临时大总统任免,临时大总统享有统率海陆军、任免国务员及外交专使、缔结国际条约等权限,这与美国宪法关于总统权限的规定几乎相同。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1912年3月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用内阁制政体形式。1912年3月袁世凯任命唐绍仪为国务总理,但实际上他自己控制行政权力,6月唐绍仪无奈辞去国务总理一职。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发布解散国会、两院议员职务令。1914年5月1日,他又公布施行约法会议起草的《中华民国约法》,废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代之以总统个人独裁。
袁世凯下台后,黎元洪、冯国璋与段祺瑞总统与总理之间的“府院之争”(1916~1917年)是党派假借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之争的权力之争和利益之争。1927年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蒋介石与胡汉民的总统制与议会内阁制之争,蒋介石、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内阁制与总统制之争,实质上是集权与分权、专制与民主的斗争,是党派、阶级之间围绕国家权力的斗争。
可见,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第二个特点是政体之争与政党斗争搅和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