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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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服务质量,优化铁路货运组织,巩固扩大铁路货源,发展铁路与运输大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做好对铁路货运大客户(以下简称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工作,依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和《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大客户的运输服务管理工作,合资和地方铁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大客户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在铁路运输中具有大宗稳定货源和运量,按规定程序与铁路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大客户服务实行全路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发展条件、统一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第四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重点,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五条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大客户年运量、月计划、日装车、运费结算、信息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为大客户提供手续简便、计划优先、运量保证的优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铁道部运输局和铁路局运输处为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大客户运输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研究完善大客户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全路大客户发展规划;
2.
负责受理和核实跨铁路局特大型企业提出的大客户服务意向,核准铁路局与大客户运输服务关系的建立和解除;
3.审定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指导铁路局合理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运输组织方案、旬(日)装卸车计划运力安排等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4.
负责对铁路局及大客户有关运输统计、分析和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运费结算和信息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
5.
与跨铁路局的特大型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指导铁路局建立与其管内大客户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第八条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加强市场营销,掌握企业运输需求,培育发展铁路货运大客户,制定铁路局管内大客户发展规划;
2.受理并核实铁路局管内企业提出大客户运输服务意向书;
2.
按铁道部的委托要求,与客户协商、确定《铁路货运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格式见附件3)相关内容,并组织协调铁路局与企业进行签署;
4.受理并核实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申请,与大客户协商确定主要去向运量、月度运量和直达列车开行方案,并与大客户每年签订一次《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互保协议》(格式见附件4);
5.
负责合理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运输组织方案、旬(日)装卸车计划运力安排等运输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旬计划和日(班)计划组织实施;
6.协调铁路局相关部门做好运费结算和信息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
7.做好大客户的运输统计、分析和测评工作;
6.
建立与大客户的沟通协调机制,掌握大客户产运销动态、市场变化及其他需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章大客户服务关系的建立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作为铁路大客户服务对象:
1.
经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是向铁路支付运费的独立法人主体;
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铁路有关规章制度,能按照铁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配合铁路搞好货运组织工作,愿与铁路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
具有均衡、稳定的铁路货源,每年铁路货物发送量100万吨以上或运输付费5000万元以上;
4. 所涉及的装车点应具备铁路信息网络接入条件和整列装车作业条件。
第十条铁路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下列程序建立大客户运输服务关系:
1.
铁路局大客户管理部门应对符合大客户条件的企业开展营销宣传,主动与发展对象进行沟通,受理企业提出的《铁路货运大客户服务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
2.
铁路局就《铁路货运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关事项与企业进行协商,对达成合作共识的,形成铁路局大客户发展建议,报铁道部。
3.
铁道部大客户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复铁路局上报的大客户发展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委托铁路局与大客户办理战略合作协议签字和发放大客户证书。
4.
铁路局接到铁道部的批复后,组织铁路局局长(或其委托代理人)和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铁路货运大客户战略合作协议》,并向企业颁发“ 铁路货运大客户证书”。
5.
大客户企业接到铁道部核发的大客户证书后,分别与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签订《铁路大客户运输费用结算协议》(格式见附件5)、与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签订《铁路货运大客户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协议》(格式见附件6)。
第四章年度运量计划确定
第十一条
大客户的年度运量每年核定一次。大客户每年12月上旬提出次年运输需求,填写“ 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表”
(见附件2)报铁路局运输处。铁路局运输处受理并核实大客户运输需求,与大客户共同协商后,提出次年度运量建议,于12月中旬报铁道部运输局。铁道部运输局统筹协调后核准大客户次年的年度运量计划,于12月底批复下达到铁路局。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表经大客户企业、铁路局和铁道部运输局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铁路局根据铁道部核定的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本着直达运输、均衡运输的原则与大客户签署《铁路货运大客户年度运量互保协议》。
第十二条
铁路局核实大客户年度运输需求时,应与大客户充分协商,要考虑大客户产运需购销合同和上年实际,考虑市场需求和铁路运力增长及国家调控等因素,在大客户有需求时,运量增幅应高于所在地区铁路运量平均增长水平。对于货源保证、重点优先、付款信用好和装卸效率高的优质客户,其运量需求要优先满足。
第十三条
铁道部对大客户年度运量计划中具备跨局直达列车开行条件的,组织有关铁路局铺画跨局直达列车运行图,为大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运力保证。
第五章月度运输计划安排
第十四条铁路部门通过中国铁路商务网受理大客户提报的月度运输计划原提订单,每月19日前受理次月月编计划原提订单,当月的日常计划原提订单随时受理。
第十五条大客户所涉及的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和到港货物运输计划由铁道部协商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审定,其余运输计划由各铁路局审定。
按大客户的运量进度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和编制旬运输方案。
第十按大客户的运量进度安排大客户月度运输计划和编制旬运输方案。
第十七条铁道部、铁路局对大客户月编运输计划、运输方案在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中下达。
第六章日常运输组织
第十八条铁路局调度部门通过中国铁路商务网接收大客户提报的日请求车和通知大客户日承认车信息,通过铁路内部运货五系统将大客户的日请求车和承认车信息下达装车站并同时上报铁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