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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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情况需林区用火的审批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林区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6
0100147000
猎捕证
(一般三有动物)
猎捕证
(一般三有动物)
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陆生
野生动物的审批
因特殊需要而
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陆生
野生动物的审批
行政许可
《重庆市实施<口径步枪、汽枪、毒药、炸药、地弓、地枪、铁夹、猎套、鸟网、陷阱、火攻、电力等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因特殊需要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的,必须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2.渝林护〔2011〕15号明确了国家公布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除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外,其各项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否
4
森林植物
检疫登记
森林植物
检疫登记
行政许可
1.《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
第6条: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涉及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划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
否
林区生产用火
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2.《森林防火条例》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10
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
产品许可
重庆市内运输、
邮寄、携带陆生
野生动物或其
产品许可
行政许可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权力
事项编号
行政权力事项
权力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行政权利实施机关
行政审批
对象
法定
承诺
收费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时限
时限
情况
1
010014500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
行政许可
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2.(渝府发〔2013〕50号)已下放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3.渝林护〔2008〕3号。
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制发猎捕证的通知》(渝林护〔2007〕17号).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否
5
林区用火许可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活动的审批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条例》
第15条第(三)节: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奉节县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2.渝林护〔2007〕17号规定猎捕野猪、野鸡和野兔的,则由区县(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填发《猎捕证》,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7
0100147000
狩猎证
(一般三有动物)
狩猎证
(一般三有动物)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否
3
0100144000
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
行政许可
1.《植物检疫条例》
第8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第十四条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以及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经过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按规定格式统一印制。《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即同一运输工具)一证核发。
第十七条调运检疫时,森检机构应当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受理报检和实施检疫,根据当地疫情普查资料、产地检疫合格证和现场检疫检验、室内检疫检验结果,确认是否带有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检疫要求中提出的危险性森林病、虫。对检疫合格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对发现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托运人在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对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的,应当停止调运,责令改变用途、控制使用或者就地销毁。
森林旅游开发单位应当对林地经营单位进行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3]50号),将国有林区旅游开发审核权下放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20个
工作日
20个
工作日
否
14
从相邻省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进林木良种审批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试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办
2
产地检疫合格证
产地检疫合格证
行政许可
1.《植物检疫条例》
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行政许可
1.《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十七条:猎捕国家和市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必须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猎捕证。猎捕证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印制。
猎捕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不得超过。猎捕证每年验证一次。
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负责。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实施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需林区用火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从相邻省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进林木良种审批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疫区、保护区的改变和撤销的程序,与划定时同。
2.《重庆市森林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凡选育、生产和经营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范围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森检机构提出书面登记申请,森检机构对其申请及相关资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七日内发给《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
10个
工作日
否
8
0100153000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行政许可
1.《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9
0100152000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经营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经营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行政许可
1.《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2.(渝林护[2011]15号明确了国家公布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除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外,其各项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11
因特殊需要而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13
0100149000
国有林区旅游
开发审批事项
信息表
国有林区旅游
开发审批事项
信息表
行政许可
1.《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林区旅游,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保护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以及林区的各种设施,防止森林火灾和环境污染。
集体林区的旅游开发,由区、县(自治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国有林区的旅游开发,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林区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6
0100147000
猎捕证
(一般三有动物)
猎捕证
(一般三有动物)
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陆生
野生动物的审批
因特殊需要而
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陆生
野生动物的审批
行政许可
《重庆市实施<口径步枪、汽枪、毒药、炸药、地弓、地枪、铁夹、猎套、鸟网、陷阱、火攻、电力等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因特殊需要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的,必须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2.渝林护〔2011〕15号明确了国家公布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除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外,其各项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否
4
森林植物
检疫登记
森林植物
检疫登记
行政许可
1.《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
第6条: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涉及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划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
否
林区生产用火
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2.《森林防火条例》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10
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
产品许可
重庆市内运输、
邮寄、携带陆生
野生动物或其
产品许可
行政许可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权力
事项编号
行政权力事项
权力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行政权利实施机关
行政审批
对象
法定
承诺
收费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时限
时限
情况
1
010014500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
行政许可
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2.(渝府发〔2013〕50号)已下放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3.渝林护〔2008〕3号。
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制发猎捕证的通知》(渝林护〔2007〕17号).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否
5
林区用火许可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活动的审批
行政许可
《森林防火条例》
第15条第(三)节: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奉节县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2.渝林护〔2007〕17号规定猎捕野猪、野鸡和野兔的,则由区县(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填发《猎捕证》,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7
0100147000
狩猎证
(一般三有动物)
狩猎证
(一般三有动物)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7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否
3
0100144000
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
行政许可
1.《植物检疫条例》
第8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第十四条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以及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经过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按规定格式统一印制。《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即同一运输工具)一证核发。
第十七条调运检疫时,森检机构应当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受理报检和实施检疫,根据当地疫情普查资料、产地检疫合格证和现场检疫检验、室内检疫检验结果,确认是否带有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检疫要求中提出的危险性森林病、虫。对检疫合格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对发现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托运人在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对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的,应当停止调运,责令改变用途、控制使用或者就地销毁。
森林旅游开发单位应当对林地经营单位进行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3]50号),将国有林区旅游开发审核权下放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20个
工作日
20个
工作日
否
14
从相邻省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进林木良种审批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由森检机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试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办
2
产地检疫合格证
产地检疫合格证
行政许可
1.《植物检疫条例》
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行政许可
1.《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十七条:猎捕国家和市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必须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猎捕证。猎捕证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印制。
猎捕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由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不得超过。猎捕证每年验证一次。
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负责。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实施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需林区用火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从相邻省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进林木良种审批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在审定通过的品种依法公布的相关信息中应当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接受监督。
疫区、保护区的改变和撤销的程序,与划定时同。
2.《重庆市森林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凡选育、生产和经营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范围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森检机构提出书面登记申请,森检机构对其申请及相关资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七日内发给《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
10个
工作日
否
8
0100153000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行政许可
1.《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9
0100152000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经营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经营许可证
(一般三有动物)
行政许可
1.《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2.(渝林护[2011]15号明确了国家公布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除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外,其各项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11
因特殊需要而
奉节县
林业局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10个
工作日
10个
工作日
否
13
0100149000
国有林区旅游
开发审批事项
信息表
国有林区旅游
开发审批事项
信息表
行政许可
1.《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林区旅游,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保护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以及林区的各种设施,防止森林火灾和环境污染。
集体林区的旅游开发,由区、县(自治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国有林区的旅游开发,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