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的三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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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的三项基本原则

2011-02-14信息来源:中国泰安政府门户网站

18岁原则:《儿童权利公约》中明确指出: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我国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亦是18岁以下,所以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指的儿童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我国未成年人就是儿童,儿童就是未成年人。

无歧视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规定的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或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民族、语言、宗教、出身、财产、伤残等原因受到任何歧视,他们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应因其父母、监护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活动、信仰和观点而受到任何影响。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以儿童最大利益为目标是公约中的首要考虑。凡涉及儿童的一切事物和行为,都应首先考虑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公约中并没有指明儿童的最大利益是什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随时注意到儿童的利益,并将他们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

《儿童权利公约》提倡的四项原则是什么?

分类:知识点

2006-04-30 13:46阅读(1623)评论(0)

1.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 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参见公约第3条)

2. 尊重儿童基本权利的原则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参见公约第6条)

3. 无歧视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参见公约第2条)

4. 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参见公约第12条)

《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点击次数:3856次【返回上一页】《儿童权利公约》建立在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之上:一、不歧视(无差别原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第2条)——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二、儿童的最大利益(第3条)——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三、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第6条)——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两者完整兼具),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四、尊重儿童的意见(第12条)——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所有儿童,无论他们出生在哪里,属于哪

个种族或民族,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富有还是贫穷,都必须得到充分的机会,成为社会有用的成员,并且必须享有发言权,他们的声音也必须获得倾听。

儿童最基本需求的四项权利

2011-02-14信息来源:中国泰安政府门户网站

生存权:所有儿童有存活的权利,以及有权接受可行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保护权:包括防止儿童受到歧视、虐待和照顾不周;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保护;

发展权:包括接受一切形式的(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向儿童提供良好的道德和社会环境,以满足儿童发展过程中的身体、心理和精神的需要;

参与权:包括儿童有权对影响他(她)的任何事情发表意见。

实施《指南》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2.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速度和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3.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4.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

简答题:幼儿科学学习的核心是什么?

幼儿科学学习的核心是激发(探究兴趣),体验(探究过程),发展初步的(探究)能力。

幼儿科学学习的核心是激发探究欲望,培养探究能力。成人要善于发现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充分利用自然和实际生活机会,引导幼儿通过观察、比较、操作、实验等方法,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

题,帮助幼儿不断积累经验,并运用于新的学习活动,形成受益终身的

学习方法和能力。

实施《指南》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2.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速度和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3.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4.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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