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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系数与信息化发展阶段研究报告

杨京英等[1]

本研究借鉴统计学中运用“恩格尔系数”衡量生活水平高低的方法,利用信息消费系数指标,从信息消费角度来研究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为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行量化分析。主要研究内容是:

(1)科学界定信息消费系数的概念、内涵和计算方法;

(2)建立起一套以信息消费系数为核心的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指标体系及划分方法;

(3)通过实证研究,对世界主要国家、中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所处阶段进行划分、比较和评价;

(4)针对我国信息消费水平和信息化发展阶段的现状,提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进程、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信息消费水平、消除数字鸿沟的政策建议。

【信息消费系数及其相关概念】

(一)信息消费

信息消费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的信息消费就是对信息资源的利用。从消费经济学来看,信息消费是人们通过对信息的利用来满足工作、生活等需要的行为。狭义的信息消费就是消费者在信息市场上购买信息的活动和对信息使用价值的享用。由此可见,信息消费是指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

(二)信息消费的特征

1. 重复性

由于信息具有非磨损性和不可逆性,信息产品可以被多次消费,其使用价值不会因此而减少。

2. 再生性

一般的物质消费资源在消费过程中不断减少,而信息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可以再生知识资源,供人们持续消费。

3. 共享性

信息本身具有共享性,建立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信息消费,较少受时空的限制,同一信息产品在同一时间可以供两个及以上的消费者同时消费,而不减少消费效用或增加消费成本。

(三)信息消费系数的概念及理论依据

1. 信息消费系数的概念

本课题信息消费系数定义为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用于信息类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信息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与信息密切相关的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支出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所讲的信息消费系数所涉及的信息消费是指狭义的信息消费。

2. 构建信息消费系数的理论依据

在人们的消费支出中,用于衣、食、住的支出满足人的生理需要,而属于信息消费的通信、教育和文化娱乐等支出则用于满足更高级层次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

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认为:随着家庭和个人收入增加,收入中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将逐渐减小,这一定律被称为恩格尔定律,反映这一定律的系数被称为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主要表述的是食品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随收入变化而变化的状况,揭示了居民收入和食品支出之间的相关关系。随着收入的增加,在食物需求基本满足的情况下,消费的重心才会开始向穿、用等其他方面转移。因此,一个国家或家庭生活越贫困,恩格尔系数就越大;反之,生活越富裕,恩格尔系数就越小。国际上常用恩格尔系数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状况。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

我们在研究信息消费系数时,参考了这一研究成果,即在家庭消费支出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重心向食品以外,乃至物质消费以外的方向发展。随着恩格尔系数的下降,与信息类有关的消费比重上升。所以,只有工业文明相当发达和人的自然需要得到初步满足之后,信息等高层次需求才会产生,并不断扩大,从而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并使得信息类消费得到逐步快速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息消费系数的增长可以反映信息消费水平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进而反映整体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从理论上来说,信息消费系数相对是越高越好。但信息消费系数的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当前由于价格、市场竞争、福利政策等因素的可比性和长期数据获取困难等问题,我们很难对每个国家信息消费系数进行因素分析和对造成不同国家信息消费系数高低的每个因素进行解释判断,有些问题将在今后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步解决。不过可以肯定地说,在价格、市场竞争、福利政策等因素相同的条件下,每个国家和地区信息消费系数的高低,从信息消费的角度反映了其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高低。

【信息消费系数的计算及调整办法】

(一)信息消费系数的计算公式

信息消费系数定义为居民消费支出中用于信息类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其计算公式是:

ICC= *100%

其中ICC(Information Consumption Coefficient)表示信息消费系数,分母E表示居民消费性支出总额,分子表示居民消费性支出中与信息消费有关的部分。

(二)信息消费系数相关指标的确定

信息消费系数是根据居民家庭消费的统计构成项目计算的,目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统计共包括八大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居住以及杂项商品和服务等(见表6.17)。

表6.17 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统计的大类构成项目

除此之外,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统计项目中在大类下还可分出中类和小类(中类构成项目见表

6.18)。

表6.18 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大类和中类构成项目

在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属于信息消费的内容包括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等,即在消费支出构成项目中有第五大类中的第二中类,以及第六大类,即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具体内容见表6.19。

表6.19 城镇居民信息消费支出构成细项

在信息消费中应当尽可能剔除那些与现代信息化消费关系不是很大的内容,比如文化娱乐支出中的体育费用,但基于国际可比(国外无法区分)和数据可得性的考虑(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构成分类不够详细,无法剔除),我们的信息消费的统计内容为信息消费的几个中类居民家庭消费支出。

(三)信息消费系数的调整办法

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福利政策和电信价格等不同,信息消费系数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并进而影响到对各国信息消费水平及信息化水平的比较。为了使各国数据可比,我们主要是对中国教育支出方面不可比的数据计算口径和范围进行了技术调整。

1. 中国的教育支出偏高使中国信息消费系数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

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的信息消费系数偏高,且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存在不可比的现象。对此,我们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分析表明,影响中国信息消费系数偏高的主要因素是教育指标。

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较低,导致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偏高。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资金结构,都以公共资金为主,私人资金为辅。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应主要由政府出资兴办,高等教育也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要求政府资助相应的份额。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1年,政府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4%,高收入国家为5.5%,中等收入国家为4.3%,而我国仅为2.1%(1999年数据)。由于我国政府对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少,教育支出的负担势必落到居民和每个家庭中,造成居民教育经费支出过多,拉动我国信息消费系数偏高。

表6.20 世界部分国家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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