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突发事件 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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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在省级人民政 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分级判定标准
2006年2月26日, 《国家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2006年3月21日,区长办公会议 讨论通过《萧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 》(萧政办发〔2006〕66号)
•
(广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
霍乱、SARS、人禽流感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影响公共安全的毒物泄
露事件,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由于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引
发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特别重大(Ⅰ级)6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 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区出现输入病例,严重 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7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区发生。
分级判定标准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5
5)辖区范围内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
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哪些菌、毒株?]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 一类病原微生物(详见卫生部卫科教发[2006]15号文 件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后果?]已经对人群造成严重健康危害
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性 多元化 群体性或公共性 综合性和系统性 意外性 频发性 危害性 国际性
主要内容-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条 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 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 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我区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2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3
3)相邻地区和我区均出现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两周内/临床表现相同的/并出现死亡病例 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 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有下列十三种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区发生5例以 上(含5例)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 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镇、街道。
一个平均潜伏期?/ 6天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2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 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3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指:同种同源的医源性感染(包括医院感染),发 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3人以上死亡。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9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
人员死亡。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0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含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4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
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 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区重新流行。
?全球首次发现,短期内不断出现病例或出现死亡;
?我国首次发生具有较强传染性和较高死亡率的传染 病,病例数不断增加或范围不断扩大;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天花、脊灰野毒株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规定,根据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区将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分级判定标准 -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1
突发公共卫wk.baidu.com事件分级及 报告管理要求
主要内容
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要求
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概念/突发公共事件
• 又称突发事件、紧急事件、紧急情况、非常状
态、特别状态、公共紧急状态
• 国家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6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区发
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哪些传染病?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 异性克雅氏病等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7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
到原发地以外的镇、街道。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8
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 上(含10例)死亡病例。
[一次食物中毒是指具有相同暴露史的,食用了被生 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 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和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1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 人);或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者发生职 业性炭疽5人以上(含5人)的。
–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 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 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
• 根据事件发生过程、性 质及机理,可分为自然 灾害、事故灾难、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 会安全事故四种。
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狭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 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平均潜伏
期内全区发病20例以上(含20例)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4
(4)霍乱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流行,1
周内发病30例以上(含30例);或疫情 波及2个以上镇、街道且有继续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5
(5)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
上镇、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 年同期发病水平2倍以上。
分级判定标准
2006年2月26日, 《国家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2006年3月21日,区长办公会议 讨论通过《萧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 》(萧政办发〔2006〕66号)
•
(广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
霍乱、SARS、人禽流感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影响公共安全的毒物泄
露事件,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由于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引
发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特别重大(Ⅰ级)6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 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区出现输入病例,严重 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7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区发生。
分级判定标准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5
5)辖区范围内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
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哪些菌、毒株?]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 一类病原微生物(详见卫生部卫科教发[2006]15号文 件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后果?]已经对人群造成严重健康危害
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性 多元化 群体性或公共性 综合性和系统性 意外性 频发性 危害性 国际性
主要内容-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条 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 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 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我区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2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3
3)相邻地区和我区均出现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两周内/临床表现相同的/并出现死亡病例 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 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有下列十三种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区发生5例以 上(含5例)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 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镇、街道。
一个平均潜伏期?/ 6天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2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 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3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指:同种同源的医源性感染(包括医院感染),发 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3人以上死亡。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9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
人员死亡。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0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含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4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
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 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区重新流行。
?全球首次发现,短期内不断出现病例或出现死亡;
?我国首次发生具有较强传染性和较高死亡率的传染 病,病例数不断增加或范围不断扩大;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天花、脊灰野毒株病例]
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规定,根据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区将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分级判定标准 -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
分级判定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1
突发公共卫wk.baidu.com事件分级及 报告管理要求
主要内容
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要求
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概念/突发公共事件
• 又称突发事件、紧急事件、紧急情况、非常状
态、特别状态、公共紧急状态
• 国家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6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区发
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哪些传染病?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 异性克雅氏病等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7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
到原发地以外的镇、街道。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原因不明]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8
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 上(含10例)死亡病例。
[一次食物中毒是指具有相同暴露史的,食用了被生 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 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和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11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含50 人);或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者发生职 业性炭疽5人以上(含5人)的。
–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 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 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
• 根据事件发生过程、性 质及机理,可分为自然 灾害、事故灾难、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 会安全事故四种。
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狭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 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平均潜伏
期内全区发病20例以上(含20例)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4
(4)霍乱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流行,1
周内发病30例以上(含30例);或疫情 波及2个以上镇、街道且有继续扩散趋势。
分级判定标准:
重大( Ⅱ级)5
(5)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
上镇、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 年同期发病水平2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