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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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0.11.01•【文号】国函〔2000〕113号•【施行日期】2000.11.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1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的请示》(闽政〔1997〕文27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厦门市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厦门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城市发展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原则,规划布局要以厦门本岛为中心,在本岛以西的大陆沿海建设不同功能的组团。

严格限制城市建设用地向本岛东部发展,切实保护生态和水源保护区(含农业保护区)。

合理分布市域人口和生产力,积极向岛外拓展,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到2005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56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54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要加快建设厦门枢纽港,完善九龙江口港口体系、厦门国际机场以及铁路、公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的高效客运交通系统。

合理调配九龙江水资源,提高厦门、漳州地区的水源保障能力。

厦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报批稿)厦门市人民政府二零一零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适用 (1)第二条规划目的 (1)第三条规划任务 (1)第四条规划依据 (1)第五条规划范围 (2)第六条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3)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规模和结构 (3)第八条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3)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 (5)第十条新形势下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8)第一节城市发展定位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8)第十一条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及方向 (8)第十二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9)第十四条土地利用战略及战略措施 (9)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0)第十五条农用地保护目标 (10)第十六条建设用地利用目标 (11)第十七条生态用地规划目标 (12)第十八条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3)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3)第二十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3)第二十一条建设用地调整 (13)第二十二条未利用地调整 (14)第二十三条主要调控指标的分解 (14)第二节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15)第二十四条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 (15)第二十五条优化生态功能的用地结构 (15)第二十六条构建良好的国土生态屏障架构 (15)第二十七条水源保护区用地布局 (16)第二十八条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 (17)第二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 (18)第三十条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 (18)第三节农用地布局 (19)第三十一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9)第三十二条林地、园地用地布局 (20)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 (20)第三十三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20)第三十四条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21)第三十五条交通物流用地布局 (21)第三十六条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22)第三十七条工业产业区用地布局 (23)第三十八条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 (25)第三十九条民生设施用地布局 (25)第四十条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用地布局 (26)第五节农用地调控 (26)第四十一条耕地占用(减少)控制 (26)第四十二条耕地补充途径 (26)第四十三条提高耕地质量 (27)第四十四条基本农田调整优化 (27)第六节建设用地调控 (28)第四十五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8)第四十六条城镇工矿用地调控 (28)第四十七条农村建设用地调控 (30)第四十八条存量土地的利用 (31)第四十九条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31)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 (33)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区及管制 (33)第五十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33)第五十一条一般农地区 (34)第五十二条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5)第五十三条独立工矿区 (35)第五十四条风景旅游用地(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5)第五十五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6)第五十六条林业用地区 (37)第五十七条其它用途区 (37)第二节中心城区外围土地利用引导 (37)第五十八条同安区土地利用引导 (37)第五十九条同安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8)第六十条翔安区土地利用引导 (38)第六十一条翔安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8)第六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0)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0)第六十二条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0)第六十三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40)第六十四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40)第六十五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 (42)第六十六条〖〖〗〗内部用地结构优化策略 (42)第六十七条中心城区城市用地结构调整 (42)第六十八条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 (44)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 (44)第六十九条允许建设区 (44)第七十条有条件建设区 (45)第七十一条限制建设区 (46)第七十二条禁止建设区 (46)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48)第一节土地整理工程 (48)第七十三条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48)第七十四条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工作 (48)第二节村庄整治工程 (49)第七十五条厦门村庄总体情况 (49)第七十六条农村改造方式 (49)第七十七条全市村庄整治情况 (50)第三节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51)第七十八条厦门海域存在的现状问题 (51)第七十九条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 (52)第八十条造地指标的管理 (52)第八十一条重大项目用地 (53)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4)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 (54)第八十二条加强建设用地预审的实地踏勘和论证 (54)第八十三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4)第八十四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和经济奖励制度 (54)第八十五条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55)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 (55)第八十六条建立耕地保护市场机制 (55)第八十七条安排耕地保护开发专项资金 (56)第三节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56)第八十八条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 (56)第八十九条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57)第四节规划实施的配套保障 (57)第九十条完善储备土地管理制度 (57)第九十一条积极摸索保护耕地的模式 (58)第九十二条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58)第九十三条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59)第九十四条科学编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59)第九十五条加大土地批后监管 (59)第五节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60)第九十六条建立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 (60)第九十七条积极开展公众宣传 (60)第九章附表 (63)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表(2005年) (63)表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64)表3: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表 (65)表4: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一览表(2020年) (66)表5:可在使用增划基本农田进行用地的项目类型及清单 (66)表6:各区规划目标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67)表7:连片基本农田 (67)表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项目表 (67)表9:厦门市土地利用功能区(2020年) (69)表10:厦门市管制分区表(2020年) (70)表1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表(2010~2020) (71)表12:厦门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表 (71)表13:中心城区建设镇用地情况 (71)表14:重点新城片区用地安排 (72)表15:重点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安排 (73)表16: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安排 (7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适用《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厦门市辖区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文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以及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人大议事【发文字号】厦府[2011]97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18【实施日期】2011.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厦府〔2011〕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各国有企业,各有关院校:《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确保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章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第一节“十一五”发展成就第二节“十二五”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三章战略任务第一节着力岛内外一体化第二节着力二三产共推进第三节着力内外需齐拓展第四节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第五节构建海峡西岸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第六节完善中心城市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第七节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第八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第九节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第十节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第四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第一节提升岛内城市功能第二节拓展岛外发展空间第三节依法保护生态空间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加强政策引导第二节强化项目带动第三节明确实施责任第四节健全管理机制附件:名词解释《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制订实施各级各类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25
•【字号】厦府〔2020〕257号
•【施行日期】2020.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批复
厦府〔2020〕257号
同安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厦同政〔2020〕169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闽国土资文〔2014〕1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将同安区莲花镇原规划确定为耕地
0.125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0.0011公顷(总计0.1265公
顷)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在管制分区上,由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所调整用地作为西营清洁楼工程用地。

二、请你区按照有关规定和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在同安区莲花镇范围内相应调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接文后,请你区按程序办理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5•【文号】国函〔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02.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厦门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厦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

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厦府[2012]280号•【施行日期】201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厦府〔2012〕280号)同安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上报同安区莲花镇、汀溪镇和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厦同政〔2010〕131号)及规划送审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同安区五显镇、莲花镇、汀溪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安区人多地少,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在土地利用上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到2020年各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等指标不得低于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等不得突破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

三、你区和各镇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管理。

《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四、同安区各镇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同安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3日。

厦门城市规划

厦门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海港、风景(1) 厦门“海港”优势突出。

厦门港位于太平洋、台湾海峡西岸,居我国东南沿海、九龙江入海口,为闽南金三角海域的核心区位。

北起晋江围头,南至龙海镇海角,蜿蜓140 多公里海岸线,环抱1000 余km2 的海域,前有金门岛为屏障,后有漳州为“堂奥”,左右以晋江、南安、石狮、龙海、漳浦为依托,港区水深、海阔、不冻、不淤,是天然良港。

厦门港开发历史悠久,自明朝开始逐渐取代了泉州后渚港、漳州月港,为闽东南第一大海港,是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源头之一。

1937 年最高吞吐量曾达400 万吨左右。

1999 年港口货运吞吐增至1773 万吨、86 万标箱,居全国十大港口之一。

海港规划为“一湾八区”,规划以深水泊位,大型集装箱码头为主,2000 年深水泊位达25 个以上,港口年吞吐量将达2000万吨,集装箱100 万标箱,客运吞吐量70 万人次P年,2010 年规划深水泊位达50 个以上,吞吐量达5000 万吨,200 万标箱以上,客运吞吐量180 万人次P年,远景规划港口年吞吐量达1 亿吨。

集装箱货运年超过85 %。

21 世纪是厦门海洋的世纪。

(2) 大力挖掘厦门“空港”潜力。

厦门航空港1999 年年客流量达350 万人次,居全国第六位,出入境国际航线旅客为全国第四位,规划建设高崎机场最终容量为年800~1000万人次,当该机场客流量饱和时,规划在马巷建设第二机场。

厦门航空城还包含货运、维修、航空工业,同时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规划形成一个临空综合片区的“航空城”,为对台直航创造条件,使厦门成为全国航空业重要基地。

(3)“信息港”是厦门现代化标志。

厦门自从1995 年提出加快开发信息港以来,信息港规划与建设一直居全国前矛,硬、软件建设均为全国领先地位,电话普及率居全国第二位“, 三金”工程为全国试点城市,有线电视网、英特网等也日趋普及千家万户。

规划近期建成三网一平台、十二个系统九个库,远期形成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的国际互联网体系。

厦门三规合一

厦门三规合一

‚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首次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统筹全局引领厦门城市发展。

目前,通过整合,厦门市初步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了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联动管理和业务协同平台,以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土地使用指标、空间坐标‚三标‛的衔接。

一、避免各自为政,实现规划统筹编制.按传统方式,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大规划的编制部门分别是发改委、规划局和国土房产局。

由于规划主体不同,技术标准、编制方法、规划期限不一,导致规划间存在差异,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相互矛盾,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得规划频繁修改,无法在城市形成明确的建设和保护空间,不利于形成生态优良、功能合理、紧凑发展的城市格局。

三个规划各自为政,使得空间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脱节,规划无法紧扣城市发展脉搏,往往造成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不足,造成投资浪费,不利于民生发展。

‚三规合一‛的‚一张图‛是一个统筹编制的规划,是打破藩篱、协同一致的规划,对摸清城市家底,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的引导,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规合一‛后,不看项目需要,只看功能要求,依据功能布局来调整土地利用。

这样,可以保证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三规合一‛工作在提高规划科学性的同时,更创新政府审批流程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

空间信息联动管理和业务协同平台建立后,在初步实现了建设项目信息、规划信息、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共用基础上,将全市涉及用地空间行政审批的事项接入该平台。

行政审批系统内实现网络互通,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跑部门‛变成了平台上的部门内部协调,将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避免了项目审批在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盖数不清的公章,审批效率低下的现象。

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

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

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厦门市是福建省的一个重要的旅游城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文化景观。

为了保护这些旅游资源、促进旅游开发和提高旅游质量,厦门政府制定了一份关于“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的文档。

一、规划背景和目的厦门市面积较小,但是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自然生态和文化历史景观丰富多彩。

为了进一步发掘和保护这些资源,厦门政府决定制定生态旅游总体规划,旨在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增强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和创新性,促进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内容和原则1.规划范围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厦门市的所有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及其周边区域,重点保护和发展的区域包括鼓浪屿、南普陀寺、胡里山炮台、海沧大嶝、集美鼓岭等。

2.规划目标通过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厦门市决定在未来五年内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以下目标:(1)建立完善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打造高品质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消费者体验,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来厦门旅游。

(3)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确保旅游业的持续和稳定发展。

3.保护原则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的保护原则是,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完整性,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1)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平衡好。

(2)将旅游业的发展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3)统筹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实现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双向融合,提升旅游体验和城市品质。

4.规划策略在制定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时,政府根据旅游资源、市场需求和环境情况等因素,制定了以下规划策略:(1)推动旅游和环境保护有机融合,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探索旅游的品牌化、多元化和国际化发展道路。

(3)提高旅游产业的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打造高品质旅游产品。

(4)加强旅游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

三、规划实施和效果评估厦门生态旅游总体规划涉及到诸多复杂的问题,如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去落实。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录前言 (1)一、发展现状 (3)(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3)(二)存在的问题 (6)(三)机遇与挑战 (7)二、总体思路 (9)(一)指导思想 (9)(二)基本原则 (9)(三)战略定位 (10)(四)发展目标 (11)三、空间布局 (13)(一)“三园”:优化现有产业集聚 (13)(二)“两带两港”:拓展海洋产业发展新格局 (14)(三)“一区”:打造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 (15)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7)(一)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17)(二)加快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 (23)(三)打造高端滨海旅游业 (25)(四)推动现代渔业快速发展 (27)五、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29)(一)加强海洋教育机构和科研平台建设 (29)(二)进一步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30)(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30)六、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31)(一)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预警监测 (31)(二)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32)(三)强化陆海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33)七、形成跨区域海洋合作新格局 (35)(一)推动大厦门湾区融合发展 (35)(二)深化对台海洋交流合作 (35)(三)拓展海洋对外开放合作 (36)八、保障措施 (37)(一)加强组织协调与监督考核 (37)(二)创新财政支持与涉海金融支撑 (38)(三)完善海洋政策与法律保障体系 (38)(四)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公益服务 (40)(五)加强海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40)规划编制文件依据目录 (42)前言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专章提出“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事业发展寄予厚望,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厦门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二0一七年九月目录一、指导思想 (1)二、调整原则 (1)三、主要内容 (3)四、指标分解方案 (5)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8)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13)七、保障措施 (13)八、附表 (15)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同时基于规划中期评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7]248号)的要求,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本区“十三五”规划部署,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指导下,合理调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本区的耕地保有量。

厦门港总体规划

厦门港总体规划

厦门港总体规划厦门港的性质定位是: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是全面提升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扩大海峡两岸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口岸。

厦门港作为集装箱运输干线港,将依托区域内发达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成为海峡西岸的物流中心,主要为腹地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并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高效、效益显著、文明环保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港口。

厦门港的功能是:逐步具备现代化的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现代物流、临海工业、通信信息、综合服务以及保税、加工、商贸、旅游等多种功能。

规划厦门港将形成“环两湾辖十区”的总体发展格局,即厦门港将环厦门湾、东山湾两湾发展,由东渡、海沧、翔安、招银、后石、石码、古雷、东山、云霄和诏安等十个港区组成。

各港区的功能定位和总体规划如下:东渡港区:规划期内主要调整、完善既有设施的布局和功能,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散粮、杂货、成品油和客滚运输,积极拓展邮轮经济,为大型豪华邮轮停靠提供服务,并相应发展保税和现代物流业务。

规划形成码头岸线长9500m,整合后生产性泊位49个,其中深水泊位24,综合通过能力近3040万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230万TEU,形成港区陆域面积621万㎡。

海沧港区:以集装箱干线运输为主,发展保税、现代物流服务,并兼顾液体散货和煤炭等干散货运输。

规划形成码头岸线长13500m,可建设生产性泊位44个,其中深水泊位38个,综合通过能力可达1亿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为800万TEU,形成港区陆域面积1419万㎡。

翔安港区:以承接东渡港区货运功能外迁起步开发,逐步发展成为以集装箱干线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大力拓展保税和物流功能。

规划形成码头岸线长6345m,可建设生产性泊位18个,其中深水泊位18个,综合通过能力达5600万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660万TEU,形成港区陆域面积626万㎡。

招银港区:以集装箱和杂货运输为主,兼顾散粮、建材和客滚运输,积极拓展临港工业,发展水运工业。

全域全要素覆盖_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福建省厦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建设

全域全要素覆盖_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福建省厦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建设

他山之石详细规划在刻画城市的尺度上,既要承上启下又要精雕细琢,需要“致广大而尽精微”。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详细规划的范围全新拓展,规划目标更加综合,空间要素更为复杂,有必要进行适应性改革,使详细规划能承担起建设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城乡“一张图”精细化规划管理、提高空间品质、服务政府现代化规划治理等职能。

2021年以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探索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构建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具有厦门市特色的“全域全要素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时空传导”规划体系;聚焦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监督全流程,让详细规划实用好用管用,成为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加速提升民生福祉的一颗颗种子,种入城市转型的土壤,静待开花结果。

优化编制单元划分推进详规全域全要素覆盖构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划分详规编制单元是第一步。

将总体规划要求分解到详规编制单元,再逐步深化落实到实施层面,才能保障总体规划意图落到实处。

其间,详规编制单元发挥的是“二传手”作用,实现总体规划和实施环节的有效衔接。

厦门市2009年起使用的详规编制单元划分方式,出现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配与实际属地服务错位的问题。

2022年起,厦门市启动详规编制单元重新划分工作,积极探索更有效传导单元,土地资源的管控规则不仅包括开发,还涉及保护、整治、修复等,那么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内容就需要在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外延拓展,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农林水土地整治、陆海统筹生态修复等内容;乡村单元以乡村地区和特定功能区(陆域主要为自然保护地)为主,相应地编制类型就要细分为多村联编的村庄规划和特殊管控区详细规划。

截至2023年年底,厦门市陆域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0%以上;开发边界外92个村庄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

此外,在特殊管控区详细规划层面,厦门市在海域单元以及国有林场单元也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厦门市详细规划编制内容范畴从以往主要聚焦建设用地转向强调山水林田湖海全自然资源要素统筹。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国函〔2000〕113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0.11.01
【实施日期】2000.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0〕11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的请示》(闽政〔1997〕文27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厦门市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厦门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
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城市发展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原则,规划布局要以厦门本岛为中心,在本岛以西的大陆沿海建设不同功能的组团。

严格限制城市建设用地向本。

厦门城市规划条例

厦门城市规划条例

厦门城市规划条例厦门经济发达,给人们带来了高质量的生活水平,这都是有赖于其城市的规划作用,那么你知道厦门城市规划条例有什么吗?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厦门城市规划条例(2003年5月29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05年4月15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2005年6月2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城市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实施规划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授权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规划部门)负责管辖区内部分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必须依法制定。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城市规划制定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和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

下列事项须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一)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草案;(二)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三)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建制镇总体规划、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厦门沧江新城规划方案-最新版

厦门沧江新城规划方案-最新版

厦门沧江新城规划方案简介厦门沧江新城是厦门市政府在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为了疏解市区压力、做好城市供给侧结构调整、发挥厦门区位优势,于2019年启动的一个大型城市发展项目。

新城位于厦门市东北部,毗邻思明、海沧和湖里三区,计划总面积约9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约57平方公里,海域约36平方公里,是厦门市政府实施“一核、二带、三区”的新城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未来,新城将成为集功能完备、生态宜居、绿色可持续的现代化新城,为厦门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规划概述总体规划厦门沧江新城规划范围总面积为9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占57平方公里,海域占36平方公里,规划控制人口约60万人。

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核心内容:1.全域绿色生态网络:致力于建设“一干多支”的连续都市森林和幸福生态带,形成优质生态环境,创造舒适的居住体验。

2.城市空间结构:打造“一城四区”的城市新格局,高标准布局市中心、象屿、西洲、洪文、神州、杏西六大生态区,实现交通、产业、生态等要素的错位梳理。

3.产业格局: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文创、服务业、旅游等高端产业,形成多样化、高质量的产业布局。

4.交通体系:构建“五横七纵”的交通网络,建设高效便捷的轨道交通和公交体系,创造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5.国际化理念:吸引国际、国内顶尖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企业,引入最先进的技术、理念和服务,推进建设世界级开放型现代化城市。

6.社会生活设施:建设智慧城市、艺术之城、美丽社区等多种类型的社会生活设施,创造人文关怀和城市文化融合。

详细规划市中心市中心是新城的中心区域,占地约3.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30万/平方公里。

市中心规划以交通为导向,以人为本,形成“住、商、行、游、娱”等多种功能整合,垂直于新城主轴的“一核两轴两翼”的开放型城市空间结构。

象屿将规划西沧、象屿港、盛世象屿、象屿东四个街道打造成新城的象屿区,成为连接厦门市区和沧浪街道、水头镇的重要通道和枢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26•【字号】厦府办〔2023〕63号•【施行日期】2023.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厦府办〔2023〕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国有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0月26日“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前言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战略抓手。

202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三横三纵”技术路线和具体任务举措,为区域道路交通降碳发展和产业协同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的引领下,国家部委相继开展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等一系列试点项目,鼓励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带动产业协同,逐步推动区域道路交通体系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良性发展生态。

厦门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不断巩固提升“双循环”优势,始终坚持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着力推动下,发布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一揽子”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

在“政策+市场”的双擎驱动下,截至2022年底,本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1.4万辆,占比约5.74%,核心区充电桩密度约为24.5台/平方公里,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构建了“车桩相伴、协同发展、市场与产业协同”的发展生态。

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二)

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二)

(公顷) 703.56 151.95 60.48 96.01 12.17 222.24
44
1246.41
带状公园
个数
面积
(个) 3 5 15 10 19 23
(公顷) 95.71 148.54 357.74 504.29 578.82 1146.61
75 2831.71
社区公园
个数
面积
(公顷
(个)
)
海沧区觃划布局形成“一心、两廊 、多带”的网状结构。“一心”为海沧 湾市民公园,“两廊”指蔡尖尾山生态 廊道和市政交通走廊,“多带”是沿海 翔大道、孚莲路、翁角路、马青路、角 嵩路、海新路、海景路等城市干道和过 芸溪水系形成的带状绿轴。远景海沧区 绿地总面积3837.92公顷,其中全市性 公园2046.07公顷,区域性公园226.91 公 顷 , 与 类 公 园 60.48 公 顷 , 带 状 公 园 357.74公顷,社区公园156.55公顷;街 旁绿地39.58公顷,防护绿地950.59公 顷。
(3)远景绿地觃划指标
参照其他类似的国内先进园林化城市标准,幵考虑厦门市地域环境条件及城市绿地现状分布特点及指标情况, 建议远景厦门市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0%以上,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90%以上。
七、市域绿地系统总体规划
1、规划结构
“一区一环两带多廊道” 一区:觃划城市建设区外围山体 一环:本岛滨海休闲绿环 两带: 环湾滨海休闲绿化带 岛外市政走廊绿化带 多廊道: 五缘湾生态廊道 万石山生态廊道 蔡尖尾山生态廊道 马銮湾生态廊道 杏林湾生态廊道 美人山生态廊道 同安湾生态廊道 下潭尾生态廊道 东坑湾生态廊道 西山岩生态廊道 九溪生态廊道
3、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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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系统布局规划 (1)规划原则 ① 沿轨道线不设置自行车专用道; ② 尽量沿城市次干道平行轨道设置,间距约1km; ③ 轨道站点设置便于自行车出入的专用道连接居住区及绿道; ④ 建设安全、便利的自行车系统。 (2)自行车布局规划 自行车系统分为三级: ① 一级自行车道为与绿道合并设置的自行车道; ② 二级自行车道为区域连通的自行车道; ③ 三级自行车道为区域内部自行车道。
城市性质——海港、风景 海港优势突出。蜿蜓140多公里海岸线,环 抱1000余km2的海域,港区水深、海阔、 不冻、不淤,是天然良港。全国十大港口 之一。 厦门素有“海上花园”,“海上明珠”的 誉称。海岛环抱、礁岩独特、沙滩广阔、 山林滴翠等构成厦门独特的自然景观。
厦纳为“众星拱月” 。即以厦门岛为中 心, 围绕着厦门海 域和大陆,星罗棋 布着许多岛屿和小 镇, 城市总体规划 结构为“多核单中 心组团式”模式, 由片区和组团两个 层次构成。
厦门市城市规划介绍
目录
厦门概况 城市规划 规划现状 现状分析
厦门概况
地理区位 地处北回归线边缘,位于九龙江海口,北 临泉州,南毗漳州。厦门市的行政区划为 思明、鼓浪屿、开元、湖里、集美、杏林 、同安等七个区。全市土地总面积达 1565.0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560平方公 里。 气候植被 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温和多雨,年均气 温21°c左右,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降 雨量1200mm左右。夏季多台风。 主要表现为常绿阔叶林相,其植被以台湾 相思群落为主。优势种有榕树、台湾相思 、马尾松、朴树、土蜜树。 地理条件 海岸线蜿蜒曲折,港区内群山环抱,城 区被海湾分割,城市腹地与自然山水相 互穿插、相互渗透。
现状分析
大气环境分析:为了使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厦门市基本确立了以焚烧发电 为主要处理方式。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应控制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规模,可 将本岛垃圾向岛外固废处理中心转移。
生态环境分析:由于城市扩张和发展,导致林地等自然和半自然用地覆盖区的比例急剧下 降和城市化地区不透水面积的迅速增。厦门市土地资源有限,城市发展空间不足使填海造 地成拓展城市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之一,将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损失。城镇用地变化 过程还会引起包括空气污染、城市热岛、水土流失、地面沉降在内的生态环境质量的动态 变化。 海洋生态分析:厦门港口建设时的围填对海域湿地生态和城市废(污)水排放对海洋生物的 影响;潜在的船舶风险溢油事故对海域生态的影响。围填海工程对滨海湿地的侵占是不可 逆的,造成滩涂生态系统变化、破坏滩涂地貌,并将使围填区的底栖生物受到彻底的破坏 ,使得湿地环境净化功能丧失,改变潮流流向流速,导致泥沙淤积;港区的油类废水排放 对海洋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带来不利影响;潜在的船舶风险溢油事故会对海域浮游生物、 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渔业资源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城市绿地分析:城区与城郊绿地尚未形成有机整体,城区各绿地斑块之间缺乏有机联系, 一些重要的景观过程与景观格局联系通道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和利用。厦门原生地带性植 被分布缺乏,滨海湿地系统功能退化,湿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从生态系统完整性角度 来看,厦门市目前的绿地系统关注的更多的是主城区域的楔形绿地与开敞空间,对于城市 重要生态源区之间的生态网络与连通性考虑不足,有待完善。
慢行系统 规划将慢行系统分为综合慢行道、 自行车专用道和步行专用道三大类。 综合慢行道:包括自行车道和步行 道。规划综合慢行道主要依托郊野型绿 道进行建设,满足居民休闲需求。 自行车专用道:主要为与城市道路 相结合的以自行车交通为主的道路。 步行专用道:主要是结合绿道建设 ,不单独设置自行车道的绿道,满足居 民使用的健康步道。
规划现状
主要污染源分布图
优点:上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实施以来,有力地加强了城市 规划管理。同时更有效地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城市环境日 益改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的特性和格局基本形成,空间形态日益完善。 现存的主要问题: 1. 人口已突破了规划预测指标,人口分布不均,过于聚集在本岛。 2. 岛内用地扩张过快,岛外空间布局零散,发展滞后。 3. 城市规划用地扩张较快,对农业用地,生态保护用地形成侵占,影响了整体生 态环境质量。 4. 出现了一些闲置土地。 5. 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快,尤其是岛外地区、本岛东 北部地区的污水处理厂未及时跟上。上轮总体规划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到2010年基本都已实现,只有城市污水处理率未能达到目标
规划目标
厦门将从“海岛城 市”逐渐发展成为 “海湾城市”,远 期城市面积将扩大 到154平方公里以 上,人口156万人 左右,最 终将建筑 成为现代化国际性 城市
厦门城市总体规划 分近期:1995— 2000年; 规划期(远期): 2000—2010年; 远景:2010年—将 来。
规划期限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2010) )
总结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对厦门市的总体定位(厦门 市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 市)体现了厦门市的地理、经济、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区位优势,具 有合理性。 城市空间布局、组团功能结构规划城市发展的空间格局和建设容量 ,总体上来看具有环境合理性。
综合交通规划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但 不可忽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市政工程规划是缓解城市发展产 生环境压力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但应注意整体 布局及利用率体现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实施对厦门资源环境的可 持续发展构成了一定压力,应从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角 度出发,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优化。
•城市空间发展原则:严格保护鼓浪屿优化建设本岛,积极发展海沧,完善提高集美 创造条件拓展同安、刘五店、大嶝岛。规划远景:生态型现代化山水城市。 •交通规划:构筑海陆空立体交通体系。道路交通为“一线两环、三辐射”。 •市政规划:水、电、气、信息等超前配套设施完善。 •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 批准时间:2000年11月报日 批准单位:国务院
用地现状与郊区规划
大气环境功能分区图
声学环境功能分区
园林绿化系统规划
远景规划
厦门市绿道与慢行系统 总体规划简要介绍
绿道系统
1.规划结构:根据厦门城市规划区自然本 底特点、城镇发展结构特征和未来发展态势、 景观资源的分布情况,以绿道线性联系为基础 ,服务尽量多的人口。规划结构为“一环、两 带、四放射”。 一环:为厦门市本岛环岛路滨海绿道; 两带:沿厦门湾的滨海绿道和沿城市外围 的山体绿道; 四放射:主要是利用岛外各区溪流过芸溪 、后溪、东西溪和东坑湾-九溪作为城市放射绿 道。 2.总体布局:厦门市绿道网络由1条省级绿 道(总长79.7km)、6条市域绿道(总长 194km)、若干条区级绿道,总长848公里( 综合绿道网密度达到0.50km/km2)。 规划综合布设19个一级驿站、34个二级驿 站,若干个出入口,共同构成厦门城市规划区 绿道网系统。 3.绿道分级:绿道网分为三级:省级绿道 、市级绿道和区级绿道。 4.绿道分类:都市型绿道、郊野型绿道、 生态型绿道。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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