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物业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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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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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物业管理的类型 • (一)委托服务型物业管理 指现代物业业主将自己物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 理,是典型的物业管理方式。 按照内容又可分为:(1)管理为主的委托管理; (2)出租与管理服务并重的委托管理。 • (二)自主经营型物业管理 指物业业主不委托专业机构而由自己直接实施管 理,是传统的物业管理方式。 根据使用和经营方式分为:(1)自有自用型; (2)自有出租型。
第三节
• •
物业管理业务
一、物业接管验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 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查验。 • (二)物业资料的移交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 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 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 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 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 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 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二)物业服务企业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 (三)行政管理部门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三 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 管理工作;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 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 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 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新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 业主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节
(四)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六)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 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七)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 理经费。 2.义务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 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 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 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相关案例]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 1.权利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八条 物 业服务公司的权利: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 实施管理; (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 用;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 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 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章 物业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 一、物业与物业管理 (一)物业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 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工业厂房、 商业用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 地。 物业由四部分组成:(1)供居住或非居住的建 筑物本体,包括建筑物自用部分和共用部位。(2) 配套附属设备。(3)配套公共设施。(4)建筑地 块。 物业管理一般以物业区域为单位进行。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物业 服务公司的义务: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二)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 经管委会认可;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物业 管理公司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相关案例]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 “物业”与“房地产”的区别: 1.所指对象不同。 2.适用环节不同。 3.称谓领域不同。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 (二)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 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 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 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 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 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 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 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 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 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 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 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 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关案例]
第一节 • • • •
物业管理概述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 (一)常规管理 (二)特约服务 (三)多种经营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主要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 (一)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开发商
1.业主 房地产开发商为第一业主;物业的购买人,即物业的所有 权人为各小业主。 2.非业主使用人——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 的人 3.开发商 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作为住宅等物业出售合 同的附件。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2、义务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 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 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 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客体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关 系
• 四、内容 • (一)业主权利义务 1.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 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 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 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原为“业主公 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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