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及其现代思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30卷第1期2008年1月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malofXiangt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

V01.30No.1

Jan.2()08

千年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及其现代思考

毛丽萍

屯明沣

(濑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摘要:科举制度的公平性体现在许多方面,如考试机会的公平开放,考试程序的公平公正,阅卷方式的公平以及对“高危人群”能不违公平等,这些都是科举制得以长久绵延的重要原因。同时科举对现代高考、公务员考试等制度的完善仍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举制;公平;现代思考

中图分类号:C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482(2008)01—0183—02

在1300年的时问里面,科举制度以超平寻常的稳定感、公平性给普通的民众咀一种信赖感。与世卿世禄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强调应试者的文化素养和对现实问题的洞察力,抵制了血缘、门第、身份、名望、特权、钱财等对选拔人才的干扰因素,所以能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存在长久。科举制废除至今一百来年了,百年来人们一直对它褒贬不一。其实,当我们冷静、科学、理性地对它重新思考,不难发现,它蕴含着珍贵的公平选考理念,对当今的高考制度、公务员考试制度、选调人才制度、公司招聘人员制度等仍具有借鉴意义。

一科举制度公平性的具体体现

(一)参考机会的公平开放

据档案资料显示,在科举制度下,考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放,考生的来源上包括了在校生和校外自学者两种,体现出公平开放的特点,具体表现在:第一,没有身份、阶层的限制。历代虽对报考者有一定的资格限制,如唐宪宗元和二年规定:“举人曾为官司科罚,曾任州县小吏,虽有辞艺长吏不得举送,违者举送官停任,考试关贬黜。”HJ但这些限制都不是身份、宗族方面的。第二,没有严格的职业限制。当时除娟、优、隶、卒等“贱民”外,其他人均可参加考试T2J。而这部分人在总人13中所占比例非常小+且他们的身份是可以改变的,其后代也是可以应举的。可见,科举制度使得绝大多数下层的知识分子都有人仕的机会,反映了科举的开放公平性特征。与两汉时期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度比较,科举制的开放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察举重在道德评判,且以行为表现、典型事例为据,极易作伪造假;且道德标准很难以客观、公正、划一的尺度去衡量、验证,这就容易造成举主任人唯亲、鱼目混珠,被举者矫情造作、欺世盗名;即便属实,品德良好,也不等于治事施政能力有保障。而九品中正制度兼顾德才和门第家世,品第人物,列为九等,按品级授官。即具备一定的门第身世才能为官,平民百姓是不可能有机会成为官员的【引。

(二)考试程序的公平公正

为防止在考试的过程中发生舞弊行为,各朝在科举考试时均采取了甚为严密的防范措施。首先,安排了专门的考试场所——贡院。贡院四周用高墙围住,围墙上还布满荆棘。以此来保证考试的严肃性,防止考场内外的通风报信。其次,贡院建筑三道门之一的龙门.是考生进考场的搜检通道。清朝时搜检十分苛刻严厉,至考试口,考官不仅要搜检所有物品,而且还要搜检考生的衣服,如若发现考生挟带片纸只字,则依科场条例,先戴枷示众一月,问罪发落。搜检宫役“知情容隐者”坐狱。第三,贡院内部建筑有一部分被称为明远楼,它是考试监临、外提调、巡察等官员登临的建筑,他们登楼眺望,居高临下,全考场的情况一览无余,可以观察考生、吏役等有无作弊行为。第四,贡院内考生考试和住宿的地方称为号舍。它们犹如蜂巢,每问号舍三面用墙围住,南面没有门。每场考试一般都是前一晚人场、次日考一整天,第二天才能出考场,因而考生坐卧、写作、饮食等都在号舍及号巷中。在清朝的114名状元的录取中,尚未发现一个是靠打通关节或其他舞弊方式得来的。严密的科考制度对防范作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贡院的考试只是科举考试中的一个环节,从整体上看,科举制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唐代分为州县预备试和吏部省试两级。宋代发展为州试、省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明清时则进一步完善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制度。各个层次的考试都有一定的防弊措施【4』。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当然,就整个封建社会而言,是不可能完全摆脱“任人唯亲”的,但科举制度的层层考试,对那些没有真才实学,只凭门第、裙带进身者来讲,毕竟是一道道严峻的关卡。

(三)阅卷方式求公平

在科举制度中,为保证评阅斌卷的公平,历代均采取严密措施以防范作弊行为,有效的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从档案材料里得知以下几种阅卷方式。

其一是糊名法。即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密封阅卷。实行这一方法有相关的背景因素。唐代科举考试成绩不是录取的唯一标准,如进士科允许“基荐”和“通榜”,即允许人们向主考官推荐优秀人才,应进士科者可以将自己的文学创作

收稿日期;2007—09—9_5

作者简介:毛丽萍(1968一).女,湖南邵阳人,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教务秘书,馆员,主要从事档案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研究。

183

择优编成文卷,投献给达官贵人或文坛名人以求得他们赏

识推荐,以提高知名度并获得及第的机会悼j。考试与推荐、自荐相结合,这对克服一试定去留的局限存在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时间一长问题便随之而来,一是走后门现象、依靠权势求取科第的做法也大行其道,“公荐”实际上变为“私荐”;二是考生呈送的平时诗文作品有许多是假他人而无法判明。针对这许多的弊端,后周时在常科贡举中又实行糊名考试。糊名又叫弥封、封弥,就是将考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家世等密封起来,实行糊名编号评卷,是为防止考官看到应试者的姓名而假公济私。同时也使考官不得根据自己之爱憎而影响评卷与录取的公平性。

其二是誊录法,其目的在于避免阕卷者通过考生自己徇私舞弊。因为糊名后考官还能看到应试者的字迹或事先商定的碚记。为了使考官无法通过辨认字迹以定取舍,当时考完后“别录本,去其姓名”,即将试卷另外誊录副本,这就是誊录法。也就是说考生试卷收齐后,先交给编排官,将写有考生姓名、籍贯的卷首裁掉或封起来,在试卷上表明号码,然后交给弥封的官员,昔录对读以后才送给考官阅卷。

其三是双重定等第法。双重定等第法减少了阅卷的主观随意性。考生试卷在第一次考官阅卷以后,再将试卷上给的等第弥封起来,再由副考官评阅,最后送给详定官拆开等第的封条。看前两位阅卷者所给的等第的差别,平衡以后,确定等级名次,最后再根据字号、姓名登录最后等第。由于采用双重定等第的方法,初考官和复考官互相不知他人所定等第,减少了阅卷的主观随意性。起初详定官对比两位阀卷者所打的等第时,如果等第大致相同时则已,不同则再详细评阐其程文,或按起初或按复考所定等第,以较近者为最后成绩,不能另外再定等第。到后来,才发展为详定官可以别立等第。这种双重定等第法,一份试卷要经过三位考官的评阅,相当周密严谨。它能够有效地防止主观试题出现大的误差+还被现代一些考试所采用。

【四)对“高危^群”能不违公平

“高危人群”指与考官关系非常密切的一群人。由于参考机会的公平性而不能限制这些人参加考试,因而采用特殊的机制防范作弊行为是十分必要的。档案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方式是别头试、锁厅试防范特殊考生

别头试是特为知举官及与科举考试有关人员的子弟、亲属专门举办的考试,以防“假托宗枝,迁就服属”。剐头试的普遍实行,有助于裁抑子弟,奖进寒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朝廷对寒门学子制度上的公平。

宋王朝对参加科举考试的现任官员他们的应举实行专门的“锁厅试”。规定凡参加省试的现任官员,必须由所在长吏,“先考试艺业,合格者始听取解。如至礼部不及格,当停现任。其前后考试官、举送长吏,皆重置罪。”。锁厅制既允许现任官员参加了考试,又杜绝因他们所任的官职而产生的腐败现象。这一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科举考试制度的公平。

第二种方法是锁院回避防考官受请托

在科举考试中,对考官采取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措施。唐代首创考官回避制度,规定考官有亲戚参加科举考试国{另外设立试场,委任其他官员主试,这就是上文说到的“别头试”。宋代正式建立了锁院制度,知贡举官一经任命须立即进贡院隔离,和家人也不得见面,防走漏消息和通关节,这称之为人闱。清代又严格规定,凡参加乡试会试所有人员的亲属应回避。“或另试,或题由钦命”还要求同考官“同省相回避”,“令不同省房官二人同阅”卷,“互相察觉”。科举实行的锁院制,锁院之后临时集体商定草拟试题,边刻边印,并指定专人管理试卷。

184

二科举制度公平性的现代思考

在现当代的用人选拔制度上,很大程度上都吸取了科举制公平性的原则。

{_一)日趋完善的高考制度

科举制度与古代的其它选拔制度乃至现当代的考试制度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我国文革时期的高考制度,我们姑且不论文革期间高考的4年中断,就是到了1972年,尽管大部分高校恢复了招生工作,但还是取消了文化考试,家庭出身、政治表现、路线觉悟等作为选拔学生的主要标准,对文化程度的规定则只要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即可,文化标准从某种意义上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标准。如在招生办法方面,尽管以“自愿报名、”为招生的行为准则,但实际上“自愿报名”其是一个幌子,“地富反坏右”等“黑五类”子女是无报名资格的,即使是有报名资格的“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也是“基层不敢送,领导不敢批,学校不敢收”;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等环节几乎成了“走后门”的代名词。【4J这一时期的高考制度在公开报名、择优录取方面实际上还不如古代科举制度,科举且废至今百年,但其所体现的“至公”思想对当代甚至将来的考试制度仍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国高考制度是继承了科举制度“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各种优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选拔制度,其公平性也体现在很多方面,所有能力相同或相近的青年,无论其出身、收入、地域、种族或性别,都享有同等的高等学校入学的机会。同时也力求讲究科学性,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公平性与科学性往往发生冲突。

(=)炙手可热的公务员选拔制度

当代公务员选拔制度正是在科举取士的继承与扬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报考条件上与科举制极为相似。科举制实行逐级考试制度,公务员选拔制度对学历、文凭也有一定的要求。这就表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要有水平资格。有了一定的文凭只是具备了报考的资格,还不一定能成为领导。正如科举制中考生在成为进士之前,其经历的所有考试都只是一种资格考试,只有会试和殿试的考中者才能被任命为官。现在的公开选拔在这点类似于会试和殿试.台格者经严格考核后,才可根据其所报职位,被授予相应的钡导职位。可见,科举制度它所蕴含珍贵的选考理念是值得借鉴的。

当代公务员选拔制度在公开选拔过程中,笔试监考严格、面试有监督员,以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性,监考、监督虽不像科举时代“恐怖”,但不同时代的作法其作用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除了高考制度及公务员选拔制度之外,科举制度还在很多方面多多少少地影响着我们,同时,我们还在思考,科举制度的公平性毕竟是建立在其有效防舞弊的基础上的,这对我们现今防止拉裙带关系、确保做到任人唯才具有一定的思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63.

[2]杨齐福.科举考试之现代观照[J],湖北扫生考试,2005,(4):2.

[3]田澍.科举的利弊及清朝废除科举的教训[J].西北师大学报,2005,(1):74.

[4]王炳照,郭齐家等,简明中国教育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23—205.

[5]王守法.古代考试制度及给我们的启示[J].中国成人教育,2005,(11):99,

(责任编校王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