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职业健康体检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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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整改,并早期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和一般性健康体检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规范化管理。
3 职责
3.1 体检科负责体检工作的受理,体检科主任负责组织成立体检工作组,指定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下,由中心主任或中心分管副主任指定相关负责人组织成立体检工作组和/或项目负责人。
3.2 项目负责人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资料收集整理、发送体检报告等工作,并对组织的体检工作质量负责。
3.3 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与本科室有关的体检项目的检查或检测及结果的报告,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3.4 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的总检医师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出具体检结论和提出处理意见、编写体检总结报告。
3.5 组织体检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体检资料的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备份保存。3.6 档案室负责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借阅。
3.7 质管科负责抱怨的受理、调查和处置。
4 工作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体检项目的选择:原则上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选择必须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有关规定,根据受检者接触有害因素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检测项目及周期;其他非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选择,可根据受检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联系科室与受检单位共同商定。
4.1.2 职业健康体检协议书的签订:体检工作确定后,应与受检单位签订《体检协议书》和/或体检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受检对象、检查项目、收费标准、体检时间、体检场地等。
4.1.3 体检表格的选用: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按卫生部统一制定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认真填写。
4.1.4 体检工作组人员组成:体检工作应依法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或上岗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查工作,体检工作组的组成应根据检查项目和专业技术要求提出,体检科负责统一协调。
4.1.5 体检所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和灵敏度应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状态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计量仪器设备在使
程序、操作细则、仪器说明书等进行。
4.1.6 职业史、问诊、检查/检验结果的填写应规范、准确、完整,并由检查者在相应的位置签全名。检查记过的更改应采用“杠改法”进行更改,即被更改的原始记录仍必须清楚可见,不允许消失或涂改,并在更改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具体按《记录(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4.2 体检工作的受理
中心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由本中心体检部负责受理登记、统一登记录编号,填写《健康检查受理情况登记表》,并给予受理登记号和确认体检所用或所需表格,受理登记号的编号与体检报告号相同,即为藤职体检[口口△△△] (注:[口口为年号,△△△为本年度受理体检的顺序号),具体执行《样品受理和报告编号规定》。
4.3 体检工作流程
4.3.1 受检人员名单获取:体检工作受理后(在安排体检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受检单位索取受检人员名单,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等有关事宜,体检名单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录入建档,并编制体检唯一性编号。
4.3.2 体检表的发放和体检号的编制:体检组人员向受检者发放体检表和样品收集器皿前应进行唯一性编号和登记。体检号的编号办法:受理登记号-本次体检序号(4位数),如某受检者体检号为15001-0005,表示本中心2015年第一批受理的体检中的第5名受检者。
4.3.3 受检者持体检表进行规定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核对受检者的性别、年龄等情况后方可开展检查工作,按规范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并签全名。体检结果、结论等改错需采用杠改法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改错的右上角签全名以表示负责。
4.3.4 样品采集与编号:采样人员按《生物检测质量保证规范》(GBZ173-2007)要求采集所需的检验样品,所采集的样品量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4.3.5 样品送检:由送样人员填写送样单,并进行核对后送检验科检验,收样人员在收样时应认真核对样品标签是否完整、样品数量、标签是否与送检申请单内容相符、样品量及样品性状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核对无误后,填写“收样登记表”,同时由送样人和收样人一起在送检单上签名确认。
4.3.6 样品检验:按《检测工作程序》和《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程序》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执行。
4.3.7 体检结果汇总和体检结论:体检组负责检查结果的汇总,并由负责人指定一名总检医师对本次体检结论进行质量把关(对本次体检结论总负责),其他参检医师在总检医师的指导下综合体检结果根据相关的评价标准及规范出具体检结论,体检结果必须加盖公章后才能交付受检单位。
4.3.8 体检总结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发送:体检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所有检查/检验结果及体检表等进行汇总后,按本中心《职业健康体检报
告格式》要求和内容编制体检总结报告,报告经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签发。报
一份存档。体检总结报告由体检组织科室进行登记后发送,受检单位领取报告时,必在“体检报告发送登记本”上签名,受检单位要求以邮寄方式发送时,应由经办人以挂号方式发出,并在“体检报告发送登记本”上签名和注明挂号单号码。
4.4 体检资料的管理和归档、保存:使用计算机或体检资料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资料汇总的,计算机或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定期将重要的资料进行备份或打印,以防硬件或逻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每次将数据刻录成光盘。健康体检档案应包括:体检协议(有时)、检查/检验报告(有时)或汇总表(含光碟)、体检总结报告、受检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体检档案交由档案室存档,体检档案资料属保密性资料,任何接触资料的人员不得将体检结果外传,需借阅资料的由借阅者提出申请(填写体检档案资料借阅申请表),经体检部或组织体检的科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借阅。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按本单位制定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程序》执行。
4.5 抱怨的申诉处理:体检工作中各岗位人员均应耐心听取受检单位或受检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接待工作、热情服务。质管科负责抱怨的受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受检单位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主动征求抱怨意见、了解服务质量及承诺的执行情况,并将征集到的抱怨意见和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后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组织体检部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究,确认事实,在此基础上判断抱怨是否成立,如果抱怨不成立(无效抱怨),应向客户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说明原因,并答复客户。如果抱怨成立,项目负责人应将解决方案及抱怨的具体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不符合项处理,主管领导应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分析研究产生抱怨的根本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处理意见(涉及赔偿时报中心主任批准),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及改进程序》,同时,由质管科负责科室填写“抱怨处理报告”向客户做出书面答复。其他抱怨的处理和按本院编制的《投诉处理程序》执行。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TXCDC/QP38: 2012)
5.2 《检测结果质量的保证控制程序》(TXCDC/QP25: 2012)
5.3 《纠正措施程序》(TXCDC/QP12: 2012)
5.4《预防措施程序》(TXCDC/QP14: 2012)
5.5 《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TXCDC/QP10:2012)
5.6 《计算机系统管理程序》(GXZF/QSP 04-2012)
6 相关记录
6.1职业健康体检协议书(QRD 34-01)
6.2 健康检查受理情况登记表(QRD 34-02)
6.3 健康检查报告发放登记表(QRD 34-03)
6.4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格式(QRD 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