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非营利组织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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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领域集中于社会服务领域。据香港自由之路统计,截止1998年,香港 的非政府组织数量为3106家,其中一半左右集中在社会服务领域,街坊会等传 统慈善组织占10%,而致力于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的非营利组织则 相对较少。多年来。他们在开发社会资源、开展公益性服务和提出合理的社会 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 会稳定方面功不可没,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民众的好评。
(三) 根据这些机构的服务范围,可以划分为全港性机构、地区性机构和社区型机 构。其中:全港性的慈善机构为全港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务,它们往往历史较长、规 模较大、实力雄厚,如东华三院、保良局等;地区性的慈善机构则为某一区域有需要 的人士提供服务,其服务范围有一定的界限,如圣雅各福群会就是香港湾仔区的有影 响的慈善机构与社会服务机构;社区型的慈善机构则是立足于社区的小型慈善团体, 如社区服务中心等。上述三个层次共同构成了香港地区的慈善服务体系。
(二) 根据这些机构的社会化程度,可以划分为完全独立型的慈善机构和企业附设的 慈善机构,它们虽然都是经过注册且具有法人地位的团体,但前者完全独立,其财政 依靠政府资助和社会捐献,而后者则往往与有关企业密不可分,其财政往往依靠所依 附的企业。完全独立型的慈善机构无论在数量、服务及影响方面,均在香港慈善系统 中占主体地位;企业附设的慈善机构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慈善基 金会具有相当的实力。上述两类慈善机构各凭自己的优势发挥作用,收到的亦是相得 益彰的效果。
可以说,香港慈善界之所以能够在全港形成今天这样重大的社会影响,不仅源于 100多年来一直未中断的慈善历史,还有与政府结成的历经30年的合作伙伴关系, 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香港社会福利制度——政府与慈善界联盟的制度。
这也导致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特征不同于西方福利国家,重在福利服务而非现金 救助的提供。福利服务的提供方式是以官民合作,官管民营为主。所谓官管民营, 是指由政府负责政策和服务规划的制定,提供所需经费,以及进行服务监察,而具 体服务项目的实施,包括计划、组织、人事、财务、指挥和评价,统统由承办的非 营利机构承担。香港目前的社会福利服务有三分之二的项目和经费都是由非营利组 织和机构推行的,这不包括社会保障的经费在内。而非营利机构推行的项目中,除 了非常少数的以外,经费都来源于政府。
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主要来自慈善捐献尤其是海外包括来 自联合国、西方国家、外国宗教团体、海外华侨以及台湾当局的捐助,它们构成了 香港慈善事业财政的重要来源甚至是主要来源。当时,华人传统的慈善观念和宗教 团体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了香港社会服务观念和制度规范建立的主要力量。 由于政府的介入和影响,香港的慈善事业开始脱离传统形象而逐渐成为社会整体福 利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5)海外捐赠
香港是一个国际性大城市,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慈善事业主要依赖海外的资助,
之后转为香港本阜提供。1973—1974年度接受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调查的32间非营利机
构中,海外捐款占其收入的14%,政府资助所占的比例增至43%。在此之后,海外捐
款更是日趋衰落,越来越成为对于往昔辉煌的一种象征。
服务多元化、机构集团化是香港非营利机构的又一组织结构特征。这个特征是 历经几十年历史发展后形成的。自六十年代中期开始,一些非营利机构由于资金充 裕,具有创办新项目开拓新机构的优势,服务需求的种类和数量也大量增加,加上 港英政府自1973年发表白皮书后,推行与非营利机构联手推出多项社会服务的政策, 导致新老慈善团体纷纷设增设服务中心和服务项目,提供包括家庭服务、幼儿中心、 职业训练、社区及小组、复康服务、老人中心等各项服务,走向服务多元化和机构 集团化。
香港的非营利组织的概述
香港早期社会福利主要依靠当地慈善机构运作和海外的资金资助,政府一直采取 不干预政策。这为慈善的发展留下了巨大的空间,致使慈善机构一直承担着主要的 社会保障责任。1959年,社会福利署成立,政府自此介入福利事业。70年代以后, 政府才明确了要承担对于社会福利的承担责任。香港的社会福利是以服务为主,而 推行服务的方式并非由政府包揽,而是官款民营,政府负责规划、政策,提供经费、 进行服务监督,并负责提供社会保障和紧急救援服务,由非政府的非营利组织承担 大部分社会服务。
这其中的原因固然和中国的文化特征是融合性而非排斥性相关,不过,香港的政 治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因素其实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港英政府起初并不把当地的慈善 事业和社会福利放在眼里,这导致了西化的小共同体性质的慈善组织有足够的时间去融 合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的道德思想,利用经济关系发展慈善组织,利用慈善组织巩固 经济关系,从而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甚至居然能够在西方福利国家隆重推行国家提供社 会福利的基本模式的同一时期,即20世纪70年代之前,依赖民间慈善组织提供了全港 居民所需要的社会福利。
(4)服务收费 许多慈善机构随着服务项目的扩展和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大亦开始实行收费制。收
费的对象一般是有支付能力的人,不具有支付能力的人士仍享受免费服务;同时, 各种收费项目均以不赢利为目标,所筹款项均用于维持该项目的服务。由于市民支 付能力的增强,慈善机构的收费服务亦成为其增设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的一条 重要的经费来源渠道。
[1] 奖券基金是从博彩税中分收入成立的。其他收益例如拍卖幸运车牌的资金也被拨入。该基金主 要用于支持政府资助的福利机构的开办费,也有少部分用作资助创新性的服务。
(3)机构自行筹款 多数慈善服务类机构不直接筹款而是接受捐款开展各项慈善服务工作,只Fra Baidu bibliotek少数
慈善机构身兼筹款与救助的双重职责,这些机构通常不参加香港公益金,也不能向 香港公益金等申请拨款,但它可以接受政府的资助,并自主开展相应的慈善募捐活 动。
(2)专门性筹款机构资助 在香港,从事专业募捐工作的机构除香港公益金外,实际上香港赛马会、六合 彩等也是主要的善款募集机构,因为它们通过其业务赚取来的钱相当一部分被拨 付给特定的慈善基金组织或向其申请拨款的慈善机构。这些机构所筹集到的资金 约占香港整个社会服务业经费总额的15%左右,他们的资助是许多慈善或非政府 社会服务机构善款的重要来源渠道。
(一) 根据这些机构所肩负的职责,可以划分为协调机构、募捐机构和服务机构。其 中:协调机构承担着协调募捐机构、服务机构和政府机构的职责,其本身既不直接募 集善款,亦很少直接面向市民提供服务,而是作为慈善机构的群体代言人发挥作用, 如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募捐机构则专门肩负着为慈善事业募集善款的职责,其本身亦 不直接提供慈善服务项目,而是为各服务机构解决筹款的困难,如香港公益金;服务 机构一般不直接募捐,而是以提供各种慈善性的服务为己任,它们是慈善事业体系中 的主体力量,绝大多数慈善机构均属于此类机构。此外,还有少数慈善团体如东华三 院等则身兼募捐机构与服务机构的双重角色,但仍然是以服务为主。因此,从职责角 度分类,香港地区慈善机构是以慈善服务机构为主体的。
(四)根据这些机构的服务内容,可以划分为综合服务机构和专门服务机构。前者 通常提供多种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年龄段的有需要的人士的服务需求,如香港保良局 由过去专门提供妇孺食宿和遣送服务发展到提供安老、托婴、康乐、培训等多种服务, 等等;后者则专门提供某一类甚至某一项服务,如香港公益金专事筹款、香港爱滋病 基金会专门援助爱滋病人。
香港的制度模式
香港的慈善公益制度是含有中国文化特点的西化制度。它的登记制度基本上来自 英国,即非营利的公司、信托机构和社团组织三者并举。但是迄今为止,香港仍然保持 了19世纪末期诞生的以整体为本位而非以个人为本位的小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传统,如 东华三院和保良局的人事制度。只是组织的登记、项目的管理等等已经被现代方式所更 替。这与西方社会在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传统小共同体的慈善组织遭到废弃从而使得慈 善事业一度中断大不相同。不仅如此,香港的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几乎是与市场经济同 步繁荣起来的。
(4)与内地交流密切。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都加强 了与内地几的交流,隶属于社会领域的非营利组织也不甘示弱,开始提升与内 地的合作与交流。“苗圃行动”是香港支持内地教育和希望工程的公益组织, 自1993年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几次大型的公益募捐活动,在内地援建苗圃希 望小学400所,资助贫困中小学生9万多人。其他一些组织如乐施会、救世军等 也纷纷致力于内地的扶贫开发,加大对中国贫困地区的支援活动。
香港的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香港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地区,政府机构少而精,社会中间层却很庞大。 慈善机构与志愿团体有300多家,构成了一个遍布全港的社会服务体系,在很大 的程度上支撑着香港社会的正常运转。在各类慈善机构中,以社会福利机构为主。 这些机构所从事的社会福利工作被分为九个大类322个项目,这九大类是:社区 发展、家庭及儿童服务、康复服务、安老服务、过犯及释囚服务、学龄儿童及青 年服务、长期病患者服务、其他服务对象服务、辅导服务。另外香港还有为数众 多的休闲和联谊俱乐部、中心组织、工会、商会、专业团体、宗教组织、私立学 校等服务机构。
为了说明以上各种筹款渠道的组合作用,现以香港的一个慈善组织为例,将其1996
~1997年度的资金来源结构列出:
1996~1997年度全年总收入93 093 099港元,其中:
香港赛马会资助1.28%
香港公益金拨款3.94%
其他捐助1.28%
组织结构
善款筹集与服务项目的实施相分离,是香港慈善与非营利部门组织结构的 基本特征。即由专门的筹款机构向社会募集慈善性资金,然后再分配给专事服务的 慈善团体。而专事服务的慈善机构一般不直接向社会募捐,专心致志承担自己的职 责。筹款机构与服务机构实行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了运行过程中筹募——救 助——筹募的闭环回路,极大地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效率,提升了 香港慈善与非营利事业的整体水平。作为一个地域的社会组织结构,它的重要意义 还在于促进和推动社会资源的三个主要方面——政府、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合作。 在香港,受命于政府社会福利政策而建立的香港公益金奠定了这个新的社会组织结 构的基础。
善款筹集与项目的实施相分离,是慈善与非营利部门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 区的一般做法,美国的联合劝募协会(UNITED WAY)就是一个范例。这个协会在 全美有1400多个地方会员机构,每年在同样的时期、以统一的方式进行筹款运动, 以筹得的资金持续地支持当地社区服务机构。其具体的好处,一是集中募捐减少重 复劳动,节省募捐成本和运行费用,从而使募捐来的资金更多地用于项目;二是因 专业化分工提高了筹款和服务两类慈善组织的工作效率;三是方便了社会各界的捐 献,避免了令多数捐献者不甚满意的重复捐献;四是更有利于社会监督,因为募捐 得来的款物由筹款机构进行分配,该机构即可采取更加民主的、透明的方式进行分 配和监督。
香港慈善机构的资金来源
(1)政府财政资助 香港政府每年均透过社会福利部门作出对慈善和非营利机构机构资助的预算, 并根据各机构的申请和政府的计划分配给各机构。这些资助分为经常性与非经常 开支两类,后者从奖券基金[1]里拨出。据有关资料,来自政府财政资助的款项约 占香港慈善或志愿机构经费的80%左右。换言之,香港地区慈善事业的资金主要 来源于税收,即全体香港市民的贡献。
例如东华三院、保良局、仁济医院、明爱医院等慈善团体的人员之多,资金运作量 之大,行政组织之复杂,实不下于一间集团化运作的大公司。
支持这种社会福利制度模式的三大支柱是:政府有能力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慈 善和非营利组织有能力承担;社会力量有能力监督。 其中,社会有能力监督是香港的特征之一。香港慈善组织之所以能够与政府结成合 作伙伴关系,与社会力量发育成熟分不开。香港的实践证明,社会力量介入慈善, 不仅保证了慈善事业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保障了政府与慈善的联盟始终 沿着设定的轨道运行,而且放大了慈善机构的工作能量,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 事业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形成了有利于慈善事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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