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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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向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委会主任或村财务负责人、村会计、村出纳或报账员、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和乡(镇)分管领导以及农业服务中心农经工作负责人、“村账乡代理”记账员在村级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财务混乱或集体资产流失的,由乡(镇)政府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责任追究形式和责任确定第三条村级财务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形式。

(一)责令改正;(二)警告;(三)通报批评;(四)记过、离岗、免职处理;(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被责任追究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受到记过、离岗、免职的扣除考核奖金外,当年度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因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责任追究的,其所在村不得评为当年度先进单位。

第五条被责任追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责任追究的;(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当事人财物的;(三)干扰、阻碍违反财务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的责任追究调查的;(四)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

第六条被责任追究人员主动、及时纠正过错,未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和重大不良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责任追究。

第七条被责任追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责任追究。

(一)管理和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财务管理人员无法正确行使职权的;(二)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

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1、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建安、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2)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和收款收据。 (3)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2、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具体要求: A、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B、购买实物的凭证,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C、凭证项目发生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错误者不能更正,只能重开)。 D凭证的“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 E、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F、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凡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如确无银行帐户、金额低于一万以下的杂项工程、零星购置,须经各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二、公务借款要求

村级财务制度村财务管理细则

光山村财务管理细则 根据《平阳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财务管理细则。 一、货币资金管理 1、严格实行账、款、印鉴分开管理。货币资金、空白支票、《统一收据》由村报账员专人负责管理,印鉴分别由代理会计、村财务主管、村报账员保管。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 4、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 5、村集体一切经济收入要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统一收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填制,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等行为。 二、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财务主管“一支笔”限额审批。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要注明经手人、证明人、用途说明。 2、审批权限。未通过预算方案的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至20000元,须经村两委研究同意,并做好会议记录,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2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并有书面决议,由村财务主管审批。 3、村干部报酬、误工、出差补贴等标准有发生变化,须经村两委研究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上报代理中心备案。 干部报酬:书记:500元/年;村长:500元/年;报帐员:500元/年;村计生员:460元/年。 三、报账 村账委托乡(镇)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票据由村报账员按季向代理机构结报,一年至少结报4次。做好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登记。 四、民主监督 1、理财监督小组,应在报账期限前审核原始凭证,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始凭证要签章,不得无故拒签章;对有疑问的原始凭证,可以要求村两委作出解释;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要提出书面意见,有权向乡(镇)或县农业、纪检、组织部门反映;对不履行职责的监督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村集体财产租赁和处置、集体举债、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3、理财监督小组、村财会人员不定期对实物资产、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五、财务公开 一年公开3次。公开时间分别为下个月10日。年底古历12月29日公布全年的收支、债权债务、资产清查、账账与账实核对情况。设定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内容上,做到撤并村方案、村级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逐项逐笔明细公开,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逐项公开。财务收支以电算化自动生成财务公开表为准。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本细则经2008年6月10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至2008年6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 * * 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村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 第四条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第五条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条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 第三章财务审批 第九条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第十条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一)* * *元以下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干部共同讨论通过; (二)* * *元至* * *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 * *元以上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一)* * *元以下的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 * *元至* * *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共同审批; (三)* * *元至* * *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批。(四)* * *元以上的,由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征地款的分配使用一律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第十三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实行互签审批制度。 第四章干部报酬 第十五条村干部报酬由集体支付工资补贴每人每月***元,交通补贴每人每月***元,通讯补贴每人每月***元。(以上补贴可按职务分级,发展经济提成奖可由各村自定) 第五章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第十七条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务情况公布一次。 第十八条财务公开前首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经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 第十九条土地开发、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将结果及时公布。报账时,必须附上有关预决算资料及合同。 第二十条涉及征地款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

财务日常报销管理制度

财务日常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差旅费报销办法 1.乘车规定 1.1 除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和年龄50岁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并聘任在岗的人员外,项目部其他人员因公出差乘坐飞机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签字同意,报公司经理办公室,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 1.2 乘坐飞机一般只准乘坐经济舱,特殊情况变更舱位的,必须事先在申请表中注明,否则不予报销。 1.3 项目部所有人员乘坐火车标准为硬席车,轮船为三等舱。 2.住宿费标准 2.1 一级项目部班子成员住宿一般地区每日120元,特区每日150元;二三级项目部班子成员住宿一般地区每日100元,特区每日120元;其他人员住宿一般地区每日80元,特区每日100元。 2.2 到现场办事,应到现场招待所或甲方招待所住宿,禁止到现场所在市、县招待所住宿。 3.伙食补助规定 3.1 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外地地区每天补助20元,海南及四特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每天30元。 3.2 出差天数按日历天数计算,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出差当日往

返,增发一天伙食补助,不增发交通补助费。 3.3 无论本市、外地出差,单程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无伙食、交通补助,住宿期间只报销住宿费;单程距离在50公里至100公里,途中、住宿期间享受6元伙食补助;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按规定执行。 3.4 出差人员在公司内部各现场住宿期间不享受补助费,在包头市内出差办事不享受补助费。 3.5 由于设备催交、材料采购等,出差在30天以内的,每天20元伙食补助;超过30天,每天伙食补助10元;超过6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4.学习培训期间的规定 4.1 外出学习、培训,在公司下达的培训计划范围内的,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项目班子成员签字批准,公司下达的培训计划范围以外的还需要公司主管领导批示,财务部审核后,才能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4.2 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原则上不发放伙食补助。如果学习培训期间餐费自理且主办单位出具的无伙食补助的证明的,可给予伙食补助。 4.3 赴外地参加培训、学习的,在一个月以内,其往返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标准执行,超过一个月的,伙食补助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补助。 4.4 学习、培训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3篇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会计核算。每月1-3日为村级民主理财日,4-6日为村报账日。 二、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及时上交“三资”服务中心代理核算。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各项债务做到日清月结,往来清楚,证、帐、表、实相符,严禁设立账外账。 三、村集体的各项支出,一律实行报账制,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下的,由村民理财小组签字盖章、村主任审批,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报账业务、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在村“两委”商议后,可直接开支:村委会提出支出事项,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村级开支事项发生后,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盖章);由财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批,审核同意后,由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加盖监督组章;村书记审查:“同意”;村主任审批:“同意报支”字样后要署名,日期(开支5000以上,需驻村点长签字)。村报账员填写财务报账单,经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员审核票据签“审核”字样,并签名以示负责(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退回不报支),再经三资代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查,并签“已审核,准入账”字样方可入账。 四、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办公、报刊费用,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篇2 1、年初,全面做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编制工作。 2、根据经济合同(书面、口头)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土地承包(包括“四荒”、鱼塘、果园、树穴等)、资产租赁、出售资产、企业上交利润等收入,3日内上缴镇代理中心管理。 3、履行民主议定、审批程序向农民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直接争取的扶持资金,3日内上缴镇代理中心管理。 4、乡镇财政等部门通过镇代理中心直接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扶持资金等,村3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并报镇代理中心。 5、发生收入业务,必须使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制的统一收据(一事一议资金收取使用省统一印刷的专用收据)。 6、村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需举债的,必须严格按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举债程序办理。不按程序举借新债的,按照谁决定举债、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所有借款必须先交镇代理中心,然后按规定程序申报使用。 7、村各项支出的审批,必须按接山镇制定的限额审批标准和程序办理。 8、发生支出业务,能够取得正规原始凭证的不得使用白条入账;对方无法出具正规原始凭证且金额较大的,可由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投资较大的生产、公益项目的结算凭证必须附有合同、预决算文书等。

村级财务制度-X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财农字[1996〕50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达到“财务收支透明化、票据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全程化”。 第三条村级财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会人员 第四条村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但可以兼任其他工作。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得任本村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会计、出纳和保管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能胜任业务工作。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会计、出纳。如确需变动的,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乡农经站考核同意,再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注: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替代,下同)讨论通过,镇政府批准,报市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立即向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镇乡农经站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村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农经站派员监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村会计享受与村其他主要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财务预决算和重要项目报告 第九条要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出差补助标准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 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 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

2018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1

2018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XX村财务管理制度 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转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理,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XX 村账乡(镇)代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1、村集体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委托乡镇村账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理。村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负责人1名,报账员1名,如有特殊要求,报“中心”批准可增设助理会计1名。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若村已建立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由社长担任。 2、村财务负责人全面主持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村合作经济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主持制订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2)代表本村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作协议,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的兑现、结算工作。 (3)维护财经纪律,按照制度规定和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把好财务审批关。 (4)支持并督促村报账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理并按时完成各项财务收支结报等工作,对本村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总责。 (5)定期组织财务检查,清理核对账目,盘点财产物资,收回应收欠款。 3、村报账员具体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出纳工作。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结算票据和收款收据;对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符合规定,凭证要素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拒绝付款;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遵守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条例,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2)及时整理好有关收付款凭单、附件和证明,填好出纳结报表,每月(每季)按时向“中心”报账。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 * 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子公司,包括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应酬费、差旅费等;固定资产购置、在建工程、工程装修、集中采购不在本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 第二条费用的报销期限。 (一)现金日常费用报销(用于零星购物或支付零星费用):备用金借支和报销单据的审 核,财务部随时受理,但报销的领取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余工作日财务部不 办理。 (二)差旅费报销:所有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制统一的“差旅费报销单”,公司员 工出差回来后一周内交回总部核销。 (三)每次核销都必须附“差旅费报销单”以及“出差申请报告”,差旅费用报销不得 跨月;一周内未能按时将报销单据交回总部,延迟一天扣除报销金额的10%。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一)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

准予报销: ?税务部机关加批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二)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 报销。 (三)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 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四)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 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六条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七条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 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该对经营需要的物资定期编写采购计划,交由该系统负责人组织采购。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九条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十条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品入库单交财务部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品入库后,由采购人员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是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一、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

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二、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价,纳入账内核算,并将每件财产的规格、型号、原值、折旧、购进日期、编号记入分类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登记簿。 (2)财产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计提折旧,所提折旧费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赔偿。 (4)每年必须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属于盘盈的,要作价入账,属于自然损坏的,要造出清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冲销固定资产帐目,属于人为占用要及时追回,追回有困难的,要照价赔偿,闲置的固定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可合理估价予以变卖。 三、预决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不得制定赤字预算,更不得举债运行。 (2)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预算,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报刊杂志

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村级财务管理制 度

南中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能够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它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市、区、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它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它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她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元(含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 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财务报帐制度

财务报帐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财务报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一切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合理的办理依据,作为报帐凭据。对不符合要求的报账凭证,财会部门有权要求重新办理。 2. 原始凭证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规格、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支款事由、填制人员、签发单位及发票公章、附件张数。 3. 非工资性费用支出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或收据,填写规范,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增值税票须严格遵守填写规范。 4.各种定额小票须按要求分类粘贴规范,并填写费用报销单作封面,注明开支内容、小票张数、报销金额。 5. 报账签字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并注明事由或用途,至少一名证明人签字证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交出纳复核报账。 6.各种预支款,报帐时必须用报销单据抵消借支单。 7. 为了分清责任,不同人员支出的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8. 以支票支付的费用或款项,收款人必须在支票底联上签字,或者附收款方加盖公章的收款凭据。 9. 对于票据遗失的,应由经办人写明详细事由、单位负责人签名证实,方能按相关程序报帐。

10. 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业务环节收到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交出纳入账,不得随意坐支。 11. 单位财务报帐实行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所有财务收支票据须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方能报销、列帐。 12. 因特殊情况单位负责人可授权相关人员代为进行财务收支票据的审签。 13. 未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财务收支票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帐、付款。

2020年-规章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好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对涉及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细则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的原则性规范,凡村集体发生的一切收支、结算、分配等财务事项均遵循本细则。 第四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对村集体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此细则的行为,将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镇街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度),对有关原则性条款量化、细化,但不能与此细则相低触。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村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村集体年初应当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预算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建、兴办企业投资、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计划等。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备案后,向村民公开。预算外开支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追加预算,并报镇街备案。预算执行情况要半年一次听取群众意见,财务决算情况年终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七条严格村集体收入管理。村集体收入是指村集体的发包收入、租赁收入、土地征占用补偿收入、奖励补助收入、资产变卖处置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捐赠收入以及其他集体性质的资金。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会计委托代理专用收款票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入账。收款票据由村会计领用,每本票据用完后,要将存根及时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保管。 第八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集体在收到现金 后必须在2日内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建立村级备用金制度。村级备用金数额标准由镇街按村规模和经济条件确定限额比例,杜绝挪借公款、白条抵库。 第十条严格代管资金支取管理。村级支取代管资金要严格审批手续,支取代管资金时,村首先要向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资金的申请报告,申请资金限额标准和审批程序由镇街具体规定。对同一项目的资金要一次性申请,严禁拆项分次申请,村级对支取资金报账时,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对支出票据与书面申请要逐项核实,发现与申请项目不符合的不准入账。

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财务报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帐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公司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言财务报帐,指所有因发生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而取得的原始票据的报帐或转帐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说的原始票据,包括来自内部的和来自外部的所有证明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发生的原始记录。报账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报账审批 第五条所有票据的报帐或转帐均需有经办人、经办单位领导、公司主管领导或分公司经理、财务主管签字(审批)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对下列业务还需履行如下审批手续: 一、直接报账的付款业务,按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 二、特殊票据的审批 特殊票据主要包括出租车费、超标的订票费、超标的住宿费和退票费(需附说明)等。 1、超标的订票费和住宿费不予报销; 2、出差期间的出租车费每天最多报销两次,且日期必须与出差

期间相符,超过两次的不予报销;报销出租车费的当天不再补助交通补贴; 3、退票费报账必须附说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总会计师审批签字。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1、业务招待费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按照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控制。公司办应将年度业务招待费指标分解到月度,并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每月严格按照月度预算指标控制,超出月度指标的招待费本月不予报销,当月没有用完的指标可转入下月使用。全年招待费指标用完后,若确需招待的,需按规定办理预算追加手续; 2、凡在公司招待所招待的费用转账,需填写财务部统一印制的《业务招待费报(转)账审批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并由公司办公室审核签字; 3、凡公司招待所之外的所有业务招待费报销,需办理《业务招待费报(转)账审批单》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办《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 四、明确有项目负责人的,所属项目的费用报账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五、公司主要领导报账审批。 公司主要领导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1、董事长(党委书记)报账由总经理签字; 2、总经理报账由党委书记签字; 3、监事会主席报账由董事长签字。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流程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3 4 5 6 (二) 1、 2 3 4 5 1 2、 妥善保存,并建立备查登记薄,不得私自销毁收据、存根。 3、填写错的收据应加盖作废章后保存各联并及时销号,不得私自销毁。 4、各村票据使用情况必须无条件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村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要认真审核凭证,如发现手续不完备,内容不齐全应及时补办;如发现有涂改、伪造票据等不合规的票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由于审核不认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委会应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要有群众代表参加。 2、村财务公开每年2次,公开要严格按照乡纪委规定的程序进行,即:财务开支情况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之后,报乡纪委和乡农经站审核后,在村社公开栏和村、社会议上分别公开,保留公开依据并记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3、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应随时公开,对向农民的加项收费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先拿出预算方案,报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统一请款报帐制度 1、全乡各村请款报帐时间统一定为每月25日进行,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各村报帐前应将当月的收入、支出票据进行全面整理和汇兑,清点手头现金,同时对下月支出进行分项目预算,制定预算方案,报帐时首先和乡总出纳核实当月收入,填写进帐单将款项交存银行专户,同时按照支出预算方案填写请款书,报政府乡长进行审批后由乡总出纳开具现金支票,由村出纳到银行提取现金,其次将当月村主任审批后的支出票据交乡出纳进行审核报帐。 3、所有收支票据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支出票据必须经村主任签字,大额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严禁用白条或其它不规范票据收款和支款。 4 1 (1) (2) (3) (4) 2 (1) (2) 3 查备案。 (一) 1 2 3 4 (二) 额20% 处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按本办法第二条处罚。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并处以本息金额10-15%的罚款。 (五)私设小金库的,除没收小金库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总额10%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总额20%的罚款。 (六)私分多占集体财物,超越权限擅自提高工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的,除归回私分多占的财物、多领的工资、补助等,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总额10-15%的罚款。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1-3%的罚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时交入农经专户超过一个报帐周期但尚未构成挪用或贪污性质的; 2、越权审批重大开支事项不经理财小组审批或审批借款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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