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保证车辆行车安全,明确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2.0 职责

2.1 当班秩序部队长/领班负责巡逻车的使用、日常检查保养;

2.2 秩序部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使用情况的监管;

2.3 服务处负责人负责对巡逻车相关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核查。

3.0 工作程序

3.1 检查

3.1.1 上岗前的检查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零组件是否完好,刹车制动是否灵活有效;

b)查看上一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

障应严禁出车;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3.1.2 车辆日常检查

a)擦试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保持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

b)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

c)检查电量是否充足。

3.2 巡逻车的使用

3.2.1 巡逻车由秩序部负责人指定人员(秩序部队长、领班)驾驶,其他人员未

经同意严禁使用。

3.2.2 巡逻车辆只限于在小区作巡逻使用,未经批准不得驶出小区作其它用途。

3.2.3 车辆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由各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报公司备案

(特殊情况

除外:如送电池、送水、处理突发事件等)。

3.2.4 巡逻车在小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3.2.5 车辆行驶时要注意安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

则,不违章行驶,礼让行人及其它的车辆。夜间驾车时必须穿着反光衣,

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3.2.6 夜间巡逻时巡逻车可开启警灯,其余时间,除非有警情,否则禁止使用警

灯和警报装置。小区内禁鸣喇叭。

3.2.7 所有的巡逻车辆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的,需有秩序

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搭载。

3.2.8 车辆停放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并上好防盗锁做好防盗措施。

3.2.9 巡逻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

处理或隐瞒不报。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丢失的,使

用人负全部责任,并视情况对驾驶人作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

关处理。

3.2.10 电动巡逻车实行换班交接,交接班时做好详细的交接记录。

4.0 维修保养

4.1 车辆每天在使用前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以确保骑行安全。

4.2 巡逻车使用人每天对车辆进行表层的清洁,每周到洗车点作一次全面清洁。

4.3 骑行结束或电量不足时立即充电,充电注意事项:

4.3.1 一般充电2-8小时,充电器绿色指示灯亮起,表示电已基本充满,可再浮

充1-2小时,但最长充电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3.2 禁止电池在倒置的情况下充电,充电时,应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使

用,不要加盖任何物品,切勿遮挡通风口。且须放置在儿童无法触摸到的

安全场所。

4.3.3 严禁在没有充满的情况下就开始使用。

4.3.4 严禁在充电时或电瓶从车上取下时打开电瓶电源。

4.3.5 充电器内含有高压电器,切勿擅自拆卸。

4.3.6 使用和存放时应防止液体和金属屑粒渗入充电器内部,谨防跌落及撞击,

以免造成损伤。

4.3.7 若在充电过程中,闻到异味或温度过高时,立即停止充电并上报秩序部负

责人送厂家检修。

4.4 巡逻车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不得私自进行拆卸分解零

组件或调校。

4.5 具体使用保养参数参照《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