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服服务标准(yzt0129-2016)

合集下载

《“十四五”邮政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待制修订标准目录

《“十四五”邮政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待制修订标准目录
1.
邮政业设施设备基础数据元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5.200
信息安全标准
2.
YZ/T 0142-2015
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已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拟修订为规范
3.
YZ/T 0163-2018
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已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拟修订为规范
4.
YZ/T 0147-2015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已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建议修订
2.
村邮站服务规范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拟对村邮站提供邮件快件寄递服务及其他服务提出要求
3.
重货包裹寄递服务规范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4.
即时寄递服务规范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5.
逆向寄递服务规范
拟制定
国家标准
推荐性
6.
特殊物品寄递服务规范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7.
YZ/T 0145-2015
3.
邮政业5G技术应用指南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4.
邮政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指南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5.
邮政业数字地图与路径规划技术应用指南
拟制定
行业标准
推荐性
4.服务提供标准
标准体系表编号
二级子体系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标准状态
标准级别
标准性质
备注
4.100
服务质量标准
1.

邮政普服服务实用标准(yzt0129-2016)

邮政普服服务实用标准(yzt0129-2016)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编号为 YZ/T0129-201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邮政普遍服务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2.2邮政企业 postal enterprise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

[GB/T 10757-2011,定义3.1]2.3邮件 mail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2.4平常邮件 ordinary mail邮政企业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5.1.5]2.5给据邮件 registered mail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5.1.6]2.6保价邮件 insured mail寄件人按规定交付保价费,由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邮件。

[修改GB/T 10757-2011,定义5.1.7]2.7全程时限 time limit from acceptance to delivery邮政企业从收寄邮件到投递邮件的时间间隔,以邮件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需要投递通知单的邮件,以通知单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注:全程时限=投递日戳日期-收寄日戳日期。

[GB/T 10757-2011,定义8.6]3 总则3.1 时效性邮件寄递时限应达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等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等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等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邮政【发文字号】国邮发[2016]106号【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发布日期】2016.11.23【实施日期】2016.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邮政局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等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国邮发〔2016〕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2016年第三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省局)认真贯彻2016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局《关于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邮发〔2016〕28号)要求,认真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票发行等监督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行政审批与备案管理(一)撤销营业场所审批。

第三季度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共收到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申请69个,受理55个,上期未办完结转6个,批复同意52个,不同意6个,未办完转至下期3个。

(二)停限办业务审批。

第三季度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共收到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申请51个,受理50个,上期未办完结转4个,批复同意52个,不同意2个。

(三)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第三季度全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共批复同意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11个。

(四)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第三季度办理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1个,为重庆市邮政分公司申请的仿印《大龙》(五分银)邮票图案制作贵金属制品,经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初审,国家邮政局批复同意。

(五)备案管理。

第三季度全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共收到邮政企业各类备案1497个,其中新增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备案108个,新增非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备案42件,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变更备案658件,撤销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备案5件,暂时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备案474件,恢复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备案210件。

邮政普遍服务地方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地方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地方标准第一篇:邮政普遍服务地方标准《邮政普遍服务》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地方标准《邮政普遍服务》于2015年4月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是本市规范邮政普遍服务急需制定的标准之一。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设施设置、人员要求、服务时限、服务环节及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以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二、编制背景和意义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上海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了一定的差距。

而现行邮政行业标准——《邮政普遍服务》考虑了我国普遍服务现有的整体水平,又考虑了各区域在发展水平上存在的差异性,对不同类型的区域在尽可能缩小差距的基础上,分别设置了不同的服务标准,形成面向全国城乡所有地区、所有人群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体系,其规定较为宽泛,特别是对同城邮件寄递服务的规定缺失,不能很好的适应上海市的要求。

为了提高上海市市内邮政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规范邮政服务行为,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需就本市邮政设施设置、邮政服务时限和服务环节等事项,制定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发展相适应的标准来指导本市邮政普遍服务。

三、编制原则本标准起草过程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一)一致性原则。

邮政普遍服务有现行的行业标准《邮政普遍服务》(YZ/T 0129-2009),且有相关的术语标准《邮政业术语》(GB/T 10757-2011)。

本标准对邮政设施设置、邮政普遍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等方面的要求与《邮政业术语》行业标准以及邮政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术语的使用也与《邮政业术语》国家标准相一致。

(二)可操作性原则。

本市的邮政公司在营业及服务的过程都有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积累了一定的服务经验。

快递服务标准

快递服务标准

ICS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征求意见稿)国家邮政局发布目录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3总则 (2)3.1时效性 (2)3.2准确性 (2)3.3安全性 (2)3.4方便性 (2)3.5强制性 (2)4业务范围 (3)5服务设施 (3)5.1邮政局、所设置要求 (3)5.2 邮政局、所服务设施要求 (3)5.3 邮政信筒(箱)设置要求 (3)5.4其他设施 (4)6服务时限 (4)6.1 营业时间 (4)6.2 开取信筒(箱)次数 (4)6.3全程时限 (5)7服务环节 (6)7.1收寄 (6)7.2 邮件投递 (8)7.3 邮件的改寄和撤回 (10)7.4 邮件查询 (10)8服务改进 (11)8.1 基本原则 (11)8.2 用户满意 (11)8.3 用户投诉 (11)8.4 服务改进 (11)附录 A (12)A.1赔偿条件 (12)A.2免责条件 (12)A.3赔偿标准 (12)A.4受理索赔期限 (12)A.5索赔处理时限 (13)A.6支付赔偿时限 (13)A.7索赔争议的解决 (13)邮政普遍服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组织和人员,以及受邮政普遍服务组织委托代办邮递服务的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组织提供的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邮政普遍服务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政府规定的资费和服务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提供的可持续的基本邮政服务。

2.2服务组织 Service organization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企业。

2.3邮件 Mail指用户交服务组织邮递的信件、印刷品、包裹、汇款通知、报刊等,包括国内邮件、港澳台邮件和国际邮件。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的机构应遵循的一系列服务标准,目的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满意度。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保证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是确保服务安全性,要求实行安全措施,确保服务安全可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要求服务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四是建立服务信誉,要求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服务信誉,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其他渠道,向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是提高服务效率,要求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对新技术的投入,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服务机构应该加强遵守,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全文)

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全文)

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全文)快递服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快递服务组织、服务环节、服务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快递服务的组织和人员。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快递服务2.1.1快递服务 express service;courier service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2.2.1)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2.1.2同城快递服务 urban express service寄件人和收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一城市内的快递服务2.1.3国内异地快递服务 inland express service寄件人和收件人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不同城市的快递服务2.1.4港澳快递服务 Hong Kong and Macao express service寄件人和收件人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和香港、澳门地区的快递服务2.1.5台湾快递服务 Taiwan express service寄件人和收件人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和台湾地区的快递服务2.1.6国际快递服务 international express service寄件人和收件人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快递服务2.2 快件2.2.1快件 express items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并封装完好的信件和包裹等寄递物品的统称2.2.2内件 contents顾客寄递的信息载体和物品2.3 服务环节2.3.1收寄 pick up收件取件快递服务组织接收快件、并收存寄件人填写的快递运单(2.4.1)的过程2.3.2投递 delivery派送派件快递服务组织将快件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2.3.3)的过程2.3.3签收 sign in顾客(收件人)验收快件并在快递运单等有效单据上签字的行为2.4 服务单据2.4.1快递运单 express waybill快递详情单用于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单据3 总则3.1 时效性快件投递时间不应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意见的通告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意见的通告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意见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邮政局
•【公布日期】2008.07.08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意见的通告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更好地发展邮政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的讲话精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近日,国家邮政局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完成了《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

邮政普遍服务事关公民的通信权利,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制定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在全国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完成征求意见工作的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和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全文刊登《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7月31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邮政编码:100868
传真电话:(010)88323071
E-mail:***********.cn
附件
1、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2、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一、服务范围扩大。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服务范围的扩大。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邮政服务范围不再局限于城市,而是向农村地区延伸。

邮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建设更多的邮政网点,提供更加便捷的邮政服务,让农村地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邮政服务。

二、服务质量提升。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还要求提升邮政服务质量。

在寄递速度、安全性、准确性等方面都要有明显的提升。

例如,快递服务的时效性要求更加明确,快递时效得到保障,保证快递能够及时送达。

同时,邮政部门还要加强对邮件包裹的安全管理,确保邮件包裹的安全无损。

此外,邮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也需要得到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服务设施完善。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还要求服务设施的完善。

包括邮政网点、自助服务设施、投递车辆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改善和提升。

要建设更多的邮政网点,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设立更多的服务点,方便居民寄递邮件和包裹。

同时,加大对自助服务设施的投入,提供更加便捷的自助服务,方便市民寄递快件和办理邮政业务。

四、服务价格合理。

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还要求服务价格的合理性。

邮政服务价格应当合理,保证人民群众能够承受。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价格监管机制,防止邮政企业垄断市场,滥用市场优势,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邮政新普遍服务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邮政行业迈向了更加规范化、便民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

邮政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新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设施,合理定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邮政服务。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邮政行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邮政【发文字号】国邮发[2016]28号【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发布日期】2016.04.29【实施日期】2016.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邮发〔2016〕28号2016年4月2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为了更好地落实2016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现将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予以印发。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2016年邮政普遍服务监督工作要点一、落实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将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贯工作,印发《办法》条款释义,修订普遍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带有自由裁量内容的处罚条款进行细化,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范围、幅度,促进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

各省局要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做好普遍服务审批和备案管理工作。

各省局要指导市(地)局做好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和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邮政营业场所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改变用途”、“邮政企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限办普特服业务”、“邮政企业设置邮政营业场所”、“撤销非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名称、营业时间等信息变更”等备案管理工作,做好对备案材料的形式审查、存档管理、事后监督等工作。

二是开展邮政专用标志车辆监督管理。

各省局要建立完善本省邮政专用车辆档案,督促邮政企业按照《办法》规定对新增、更新和报废邮政专用标志车辆的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邮政普服服务标准(yzt0129-2016)

邮政普服服务标准(yzt0129-2016)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编号为YZ/T0129-201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2.2邮政企业postal enterprise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

[GB/T 10757-2011,定义3.1]2.3邮件mail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2.4平常邮件ordinary mail邮政企业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5.1.5]2.5给据邮件registered mail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5.1.6]2.6保价邮件insured mail寄件人按规定交付保价费,由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邮件。

[修改GB/T 10757-2011,定义5.1.7]2.7全程时限time limit from acceptance to delivery邮政企业从收寄邮件到投递邮件的时间间隔,以邮件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需要投递通知单的邮件,以通知单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注:全程时限=投递日戳日期-收寄日戳日期。

[GB/T 10757-2011,定义8.6]3总则3.1时效性邮件寄递时限应达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3.2准确性邮政企业应将邮件按照规定的投递方式投交给收件人。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国邮[2005]355号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国邮[2005]355号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正文:----------------------------------------------------------------------------------------------------------------------------------------------------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国邮〔2005〕355号)(一)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1、信件(信函、明信片)业务;2、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业务;3、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业务;4、邮政汇兑业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业务。

(二)邮政局所设置类别主要人口聚居区服务半径(km)服务人口(人)大城市市区 1~1.530000~50000中等城市市区 1.515000~30000小城市市区 2以上20000左右农村 5-1010000-20000在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根据当地用邮需求设置。

在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宾馆、写字楼,设置配套邮政局所。

乡(镇)、规模较大的厂矿、农(牧)场等人群聚居集中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配套局所。

邮政局所的经营方式,可采取邮政部门自办或者委托办理方式。

(三)邮政信筒(箱)设置类别主要人口聚居区服务半径(m)大城市市区、近郊区500~1000中等城市市区1000~2000小城市市区2000~2500农村5000以上在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按实际用邮需求设置。

(四)营业服务1、县(含县城)以上城市邮政局所,一周营业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营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车站、码头、机场等客流量大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营业时间,保证用户基本业务需求。

国家法定节假日,县以上城市营业局所根据当地政府工作安排,确定营业时间。

近郊区和镇的邮政局所,可根据实际用邮需求,适当缩短营业时间,但每个工作日原则上不能少于6小时。

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实施,部分关键指标大幅提升

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实施,部分关键指标大幅提升

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实施,部分关键指标大幅提升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于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标准对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和申诉赔偿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部分关键指标较现行标准有大幅度提升。

一、提升了邮件全程时限要求一是新增了信件、印刷品和包裹的同城和省内全程时限标准。

要求同一城市城区内次日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0%;直辖市城区寄往远郊区县城区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80%,且3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内3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

二是缩短了省际间的邮件全程时限。

规定信件直辖市、省会城市间4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6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间6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8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

印刷品和包裹直辖市、省会城市间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6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8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间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9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

二、提高了邮件的投递深度一是提高了普通包裹的投递深度。

新标准规定普通包裹由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改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

其中,城市范围单件重量不超过10公斤的普通包裹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单件重量不超过5公斤的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按址投递,乡镇其他地区至少投递到村邮站或其他接收邮件的固定场所;超过5公斤的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或电话及短信通知用户到邮政支局所领取。

二是强化对实现邮件投递深度的保障规定。

规定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还规定了乡、镇其他地区应逐步设置村邮站或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未设置固定邮件接收场所的,由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代为接收邮件。

快递服务标准

快递服务标准

快递服务标准ICS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征求意见稿)国家邮政局发布目录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3总则 (2)3.1时效性 (2)3.2准确性 (2)3.3安全性 (2)3.4方便性 (2)3.5强制性 (2)4业务范围 (3)5服务设施 (3)5.1邮政局、所设置要求 (3)5.2 邮政局、所服务设施要求 (3)5.3 邮政信筒(箱)设置要求 (4)5.4其他设施 (4)6服务时限 (4)6.1 营业时间 (4)6.2 开取信筒(箱)次数 (5)6.3全程时限 (5)7服务环节 (6)7.1收寄 (6)7.2 邮件投递 (8)7.3 邮件的改寄和撤回 (10)7.4 邮件查询 (10)8服务改进 (11)8.1 基本原则 (11)8.2 用户满意 (11)8.3 用户投诉 (11)8.4 服务改进 (12)附录 A (12)A.1赔偿条件 (12)A.2免责条件 (12)A.3赔偿标准 (13)A.4受理索赔期限 (13)A.5索赔处理时限 (13)A.6支付赔偿时限 (13)A.7索赔争议的解决 (14)邮政普遍服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组织和人员,以及受邮政普遍服务组织委托代办邮递服务的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组织提供的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邮政普遍服务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政府规定的资费和服务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提供的可持续的基本邮政服务。

2.2服务组织 Service organization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企业。

2.3邮件 Mail指用户交服务组织邮递的信件、印刷品、包裹、汇款通知、报刊等,包括国内邮件、港澳台邮件和国际邮件。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2017年修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邮政普遍服务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欧阳治创编2021.03.10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1.2邮政企业postal enterprise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

[GB/T 10757-2011,定义3.1]1.3邮件 mail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1.4平常邮件 ordinary mail邮政企业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欧阳治创编2021.03.10[GB/T 10757-2011,定义5.1.5]1.5给据邮件 registered mail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5.1.6]1.6保价邮件 insured mail寄件人按规定交付保价费,由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邮件。

[修改GB/T 10757-2011,定义5.1.7]1.7全程时限 time limit from acceptance to delivery邮政企业从收寄邮件到投递邮件的时间间隔,以邮件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需要投递通知单的邮件,以通知单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欧阳治创编2021.03.10注:全程时限=投递日戳日期-收寄日戳日期。

[GB/T 10757-2011,定义8.6]2 总则2.1 时效性邮件寄递时限应达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编号为YZ/T0129-201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邮政企业 postal enterprise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

[GB/T 10757-2011,定义]邮件 mail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平常邮件 ordinary mail邮政企业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给据邮件 registered mail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GB/T 10757-2011,定义保价邮件 insured mail寄件人按规定交付保价费,由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邮件。

[修改GB/T 10757-2011,定义全程时限 time limit from acceptance to delivery邮政企业从收寄邮件到投递邮件的时间间隔,以邮件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需要投递通知单的邮件,以通知单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注:全程时限=投递日戳日期-收寄日戳日期。

[GB/T 10757-2011,定义]3 总则时效性邮件寄递时限应达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准确性邮政企业应将邮件按照规定的投递方式投交给收件人。

安全性安全性应主要包括:──交寄邮件不应对国家、组织、公民的安全构成危害;──邮政企业应通过各种安全措施保护邮件和服务人员的安全,同时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不应给对方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应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应检查、扣留邮件、汇款;——邮政企业应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用户身份进行查验,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的消防、监控、隔离、安检、报警及其他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应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相关规定。

方便性邮政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条件,以方便用户办理业务。

强制性邮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普遍性邮政企业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4 业务范围邮政企业应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kg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kg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开办所有上述业务。

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应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上述业务。

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5 邮政设施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设置要求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设置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北京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km服务半径或1~2万服务人口;──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服务半径或3~5万服务人口;──其他地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2km服务半径或~3万服务人口;──县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2~5km服务半径或2万服务人口;──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5~10km服务半径或1~2万服务人口;──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应至少设置1个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相关单位应在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支持。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服务设施要求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营业场所应公示名称、所在区域邮政编码、每周的营业日和每天的营业时间,并按公示的时间营业;——营业场所应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资费标准、邮件和汇款的时限标准、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营业场所内应在明显位置公示用户对其服务质量的投诉、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营业场所内应免费为用户提供邮政编码查询服务;——营业场所内应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及用品用具;——营业场所内应布局合理,指示清晰,环境整洁。

邮筒(箱)设置要求邮筒(箱)的设置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直辖市、省会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km服务半径;——其他地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2km服务半径;——县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2~服务半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5km服务半径;——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门前应设置邮筒(箱)。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宜根据需要增加邮筒(箱)的设置数量。

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

城镇居民楼应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具备条件的地区应逐步设置邮政包裹柜。

乡、镇其他地区应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未设置固定邮件接收场所的,由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代为接收邮件。

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邮政设施的产权主体应对其设置的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6 服务时限营业时间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城市主城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城乡结合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小时;──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5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小时;──乡、镇其他地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3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4小时;──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繁华地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可根据实际用邮需求,适当调整营业时间,调整后的营业时间应提前3日对外公布,并按公布的时间对外营业。

开取邮筒(箱)次数邮政企业应在邮筒(箱)上标明开取次数和时间,并按时打开邮筒(箱),收取信件。

开取邮筒(箱)次数应满足下列要求:——城市每天不应少于1次;——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应少于5天,每天不应少于1次;——乡、镇其他地区每周不应少于3天,每天不应少于1次;——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按当地的投递频次开取邮筒(箱)。

邮件全程时限信件全程时限信件全程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城市城区内次日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0%;直辖市城区寄往远郊区县城区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80%,且3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内3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直辖市、省会城市间4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6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间6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8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

印刷品、包裹全程时限印刷品、包裹全程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城市城区内次日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0%;直辖市城区寄往远郊区县城区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80%,且3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内3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直辖市、省会城市间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6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8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间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70%,且9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95%。

邮政汇兑时限按址汇兑的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邮政汇兑全国联网网点,应在收汇3天内将取款通知单投递用户;——邮政汇兑非全国联网网点,应在收汇10天内将取款通知单投递用户;——邮政企业应在收款人收到汇款通知之日起60天内,为用户兑付汇款。

其他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邮件全程时限,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国际及港澳台邮件在国内部分的寄递时限,应按照国内邮件时限标准7 服务环节收寄收寄方式邮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收寄方式:──窗口收寄;──邮筒(箱)收寄;──流动服务收寄。

收寄要求业务资费邮政企业应严格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邮政业务资费标准。

邮政企业不应限定用户支付信件、印刷品和包裹等邮件资费的方式,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指定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者搭售其他商邮件封面和单据邮件封面和单据应满足下列要求:──邮件封面和单据采用的格式条款中涉及用户权利和义务的,应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邮政企业在收寄邮件时应清晰、规范地加盖或者打印收寄日戳等各种业务戳记;──邮政企业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收据或者发票等凭证,业务单据的填写应规范、明晰、完整。

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收寄验视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

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应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

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应不予收寄。

营业人员营业人员应统一穿着具有邮政企业标识的服装,佩戴工号牌或者胸卡,使用文明用语。

邮件投递投递方式基本要求邮件的投递方式主要包括按址投递、用户领取以及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

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时,应清晰、规范地加盖或者打印投递日戳。

按址投递下列邮件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实行按址投递:──信件;──印刷品;——包裹;──汇款通知等各类通知单。

用户领取对于下列情况,邮政企业可通知用户到指定地点领取:──重量超过5kg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乡、镇其他地区的包裹;──邮政汇款;──保价信件;──存局候领邮件;——无法投入信报箱的印刷品;──单包不符、封皮或者内件破损,重量短少或者有拆动嫌疑,需要收件人会同拆验的邮件;──有补收资费等其他原因需要收件人办理手续的邮件;──其他不具备按址投递条件的邮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