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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对外培训工作计划

职业学校对外培训工作计划

职业学校对外培训工作计划一、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职业学校进行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

因此,职业学校对外培训工作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计划旨在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培训目标,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1. 提升培训课程的质量和实效性,满足社会需求。

2. 扩大培训市场,拓展培训合作渠道。

3. 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4. 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三、具体工作计划1. 优化培训课程(1) 调查市场需求,根据需求情况,对现有培训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增设新的培训课程,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培训项目。

(3) 优化培训教材和教学设计,提高学员学习的效率和实效性。

2. 拓展培训市场(1) 加强与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合作,扩大培训合作渠道。

(2) 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升学校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 积极参与相关行业的展会和峰会,拓展优质培训资源。

3. 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1)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 鼓励教师参与行业实践和研究,提高教学的前沿性和实践性。

(3) 建立师资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4. 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1) 设立培训课程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课程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建立学员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效果和师资教学的评价。

(3) 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课程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培训课程优化、市场拓展、师资队伍建设、评估体系建立等方面的内容和时间表。

2. 组织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分工合作,明确各自责任和工作目标。

3. 加强外部资源整合和协调,形成全员共识,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4.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举措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举措

4、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列支经费。凡由市直有关部 门(单位)委托我院举办的具有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短期培训班,其短期培训 收费须报经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六、收费与费用管理 (一)、收费 1、培训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学校财务规定,向委托单位或个人收取。系 (部)利用现有教育设施举办的培训,收费标准由系(部)在成本核算的基础 上,参考同类培训社会收费标准,通过审核批准后并在招生前公布,中途不得 加收任何费用。 2、执行学院关于经费包干的相关规定;各系(部)承办的培训班,按规定 收取相关费用,按比例交学院财务处。学院将培训费总额的 5%用作教务处联系、 协调、管理及对外接待等。 3、各系部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额度和标准支出,节余经费划转下一 年度使用。 (二)、收入分配 1、在校内只占用教室资源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按其总收入的 20%上缴学校, 80%划拨给承担教学及管理任务的系部。 2、在校内占用实验室、实训基地、计算机房等教学资源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按其总收入的 30%上缴学院,70%划拨给承担招生、教学及管理任务的系部。 3、在校外举办各类培训班,按其总收入的 10%上缴学校,90%划拨给承担 招生、教学及管理任务的系部。 4、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考试、职业技能鉴定收入,按规定的费用标准上缴上 级主管部门,其余部分按 20%上缴学院,80%划拨给承担考试、鉴定及管理任务 的系部。 5、自学考试助学班,按其总收入的 20%上缴学校,80%划拨给承担教学任 务的学院。
五、对外培训承办部门职能 (一)教务处职能
1、负责全院对外培训 工作的协调、统筹、管理,负责对上、对外的沟通 衔接工作;
2、负责审核系(部)各类培训的报批、招生广告等工作; 3、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 作;

院校对外培训管理制度

院校对外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校对外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参训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院校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院校开展的各类对外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培训、社会团体培训、个人进修等。

第三条对外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员需求,注重培训效果;(三)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四)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项目审批与管理第四条培训项目审批(一)院校各部门及个人拟开展对外培训项目,应向院校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培训管理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批准;(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对外培训项目。

第五条培训项目管理(一)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师资等;(二)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培训项目的实施,确保培训质量;(三)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培训项目反馈意见,对培训项目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六条师资选拔(一)院校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的教师担任培训讲师;(二)培训讲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师资培训(一)院校应定期对培训讲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二)培训讲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素质。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报名(一)学员报名应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培训管理部门对学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第九条学员管理(一)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学员的考勤、成绩管理和证书发放等工作;(二)学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课程,积极参与互动交流。

第五章培训费用与结算第十条培训费用(一)培训费用包括学费、教材费、场地费、讲师费等;(二)培训费用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院校财务部门审批。

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对外培训管理办法1.目的随着工程的不断推进和仿真中心的竣工,要求到公司培训的人员日益增加.为了规范对外来培训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外来培训的人员指:由外单位推荐,经公司批准,签订正式培训协议来公司培训的人员。

3。

组织机构3。

1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外来人员培训领导工作.常设机构设在培训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外来人员培训的全面工作。

3.2 同时成立培训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在培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能:3.2。

1 负责外来人员培训的总体规划;3。

2.2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培训合同及其洽谈;3.2。

3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培训教师、培训教材等有关事项;3。

2。

4负责制定收费标准;3。

2。

5负责培训费用的收取及管理;3.2.6负责培训成果的登录及记录保存与维护。

3。

3 根据不同的培训的需要由领导小组协调从有关部门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培训中心组。

履行以下职能:3。

3。

1配合培训办公室起草和洽谈培训合同;3。

3。

2 负责制订有关培训计划,并落实实施;3.3。

3 负责外来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3.3。

4负责外来培训人员的考核.4.工作程序4.1 外单位来本公司培训(实习)必须提前半个月与本公司培训办公室联系,提前一周做好如下工作:4。

1。

1 提供培训(实习)人员花名册和人员简历。

4。

1。

2提交培训(实习)计划。

4.1。

3指定带队负责人.4.2 培训办公室将培训需求报培训领导小组,培训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是否接待;4。

3 培训办公室根据培训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培训中心组并起草培训合同;4.4 双方洽谈签订培训合同;4。

5 由培训办公室负责联系大鸿公司安排外来培训人员的食宿.4。

6培训中心组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培训;4.7 培训中心组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4。

8 管理流程间附录A。

5。

考核办法5.1 培训结束后,培训中心组根据培训需求确定的考核人员范围,制定考核大纲并组织考核。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院非学历教育发展活力,激活我院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我院非学历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路子,充分调动各部门利用院内外资源对外开展培训的积极性,增强学院“两翼”的发展活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同时促进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企业及社会技术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对外培训业务品牌,规范对外培训行为,使我院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外培训的管理体制学院对培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1、学院授权教务处作为对外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院内外培训履行管理职责。

2、各系(部)是学院对外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学院培训工作。

二、对外培训的适用范围1、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2、服务性短期培训:(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三、对外培训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对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处室、系部负责人任委员。

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

教务处负责各类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培训管理为了综合利用学院的资源和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中的终身教育环节,发挥我院在行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新信息新知识传播中的优势,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学校所有非学历的对外培训业务,促进我院对外培训服务工作走上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1、实施培训项目涉及各专业师资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教务处可从全院范围内选拔师资,各系部处室应给予支持。

2、各系(部)原则上不能组织与本单位专业无关的培训业务,涉及多专业相互配合实施的培训项目,可由学院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学习活动。

第三条外派培训学习包括国内外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

第四条本制度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倡导“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提高外派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对外派培训学习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第六条公司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分配外派培训学习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岗位和重点员工。

第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学习开发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

第十条公司要加强外派培训学习工作宣传,提高员工对外派培训学习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章培训需求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员工现有技能和知识水平、未来职业发展需求等。

第十三条评估结果由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收集员工培训需求信息,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要根据不同岗位和级别的员工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要经公司领导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方式选择第十七条外派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组织内部培训、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网络学习等。

第十八条公司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

第十九条组织内部培训通常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或领导组织,针对性强。

第二十条委托培训机构培训,公司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平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一条网络学习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但要注意认真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第四章学习记录和评价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学习档案,记录培训学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习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学习证书、学习成绩、总结报告等。

职业教育外出培训制度范本

职业教育外出培训制度范本

职业教育外出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教育外出培训的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教师外出培训活动,包括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

第三条学校应当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外出培训的重要性,将外出培训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大投入,完善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外出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费用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教师应当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外出培训,充分利用培训机会,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六条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确定,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技术应用、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参加国内外的研讨会、培训班、学术交流活动等形式,也可以利用网络教育资源进行在线学习。

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确保教师在培训期间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

三、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培训组织机构,负责培训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费用等方面的安排,并提前通知教师。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和资源,确保教师能够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培训活动进行评估,了解培训效果,对培训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培训费用与待遇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职业教育外出培训提供必要的费用支持,包括交通、住宿、培训费用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待遇,如计算工作量、晋升职称等方面的优惠。

五、违规处理第十五条教师未经批准,擅自缺席培训活动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教师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职教培训管理制度办法

职教培训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内部培训机构以及开展职业培训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职业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 坚持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核心,促进就业和职业发展;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培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和课程设置;2. 有合格的培训师资和教学设施;3. 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4.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六条企业内部培训机构应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针对性培训。

第七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包括:1. 制定职业培训规划;2. 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3. 审批职业培训机构;4. 监督检查培训质量;5. 指导职业培训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八条培训内容应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主要包括:1. 职业技能培训;2. 职业资格证书培训;3. 职业素养培训;4. 创新创业培训。

第九条培训方式应多样化,包括:1. 理论授课;2. 实践操作;3. 案例分析;4. 在线学习;5. 企业实践。

第十条鼓励采用模块化、项目制、师傅带徒弟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师资选拔、培养、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定期对师资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质量监控与评价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五条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包括师资、课程、设施、管理等各方面。

职业技术培训部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培训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术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培训部全体工作人员及参训学员。

第三条培训部管理制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培训部设主任一名,负责培训部的全面工作,下设教务处、培训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教务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组织课程设置,安排师资力量,协调教学资源。

2. 培训处:负责学员的报名、登记、培训安排、考核评估等工作。

3. 财务处:负责培训经费的预算、核算、管理和使用。

4. 办公室:负责培训部的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六条培训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市场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七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项目名称、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标等。

2. 培训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师资力量等。

3. 培训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八条培训部应建立一支专业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师资队伍选拔标准: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学历。

2.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行业动态。

3.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条师资队伍管理:1. 定期对师资队伍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2. 对优秀师资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对不合格师资进行淘汰或培训。

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报名:1. 学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培训部对学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学员培训:1. 培训部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学员参加培训。

2.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

3. 培训部对学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学员考核:1. 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考核。

2. 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对外培训过程管理制度

学校对外培训过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对外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学校对外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 满足社会各类人员的学习需求,提升培训质量;3. 增强学校对外影响力,树立良好形象。

三、培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实用、实效、高效原则;3. 严谨、规范、创新原则。

四、培训内容1. 教育教学理论;2. 教育教学方法;3. 教育技术;4. 教师专业发展;5.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6. 其他社会需求培训。

五、培训对象1. 教师及教育工作者;2. 学生及家长;3. 社会各界人士。

六、培训组织1. 成立对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2. 设立对外培训办公室,负责具体培训事务;3. 设立培训师资库,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素养的教师担任培训讲师。

七、培训流程1. 确定培训主题: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调研,确定培训主题;2. 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讲师、报名方式等;3.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吸引学员报名;4. 组织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活动;5. 考核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学员满意度、讲师授课质量、培训内容实用性等;6. 反馈改进: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八、培训管理1.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流程、责任分工、考核标准等;2.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讲师培训,提高讲师素质;3. 严格学员管理,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4. 保障培训设施设备,确保培训质量;5. 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培训资金合理使用。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对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对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通过实施本制度,学校对外培训工作将更加规范、有序,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提升学校对外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职业学院培训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学院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促进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内部各类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培训、学生技能培训、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

第三条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学员实际需求。

2. 效果优先原则: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3. 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4. 开放合作原则:积极拓展合作渠道,引进优质培训资源。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组织第四条学院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等。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项目名称、类别、目的;2. 培训对象及人数;3. 培训时间、地点、方式;4. 培训师资及课程安排;5. 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学院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组织制定培训计划,报学院领导审批;2. 招募培训师资,确保师资质量;3. 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4. 做好培训资料和档案管理;5.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反馈改进。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八条培训活动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确保培训质量。

第九条培训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3. 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十条培训方式可采用以下形式:1. 集中授课;2. 在线学习;3. 案例分析;4. 实践操作;5. 专家讲座。

第十一条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培训任务,遵守培训纪律。

第四章培训评估与反馈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培训管理部门应组织评估小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1. 培训目标达成情况;2. 培训内容实用性;3. 培训师资水平;4. 学员满意度;5. 培训组织管理。

对外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对外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对外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对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培训质量,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对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服务的机构,包括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语言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等。

第三条培训机构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和学员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章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第五条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实行民主管理。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当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公开透明。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学员人身安全。

第三章学员与管理第十一条学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入学条件,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二条学员应当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培训。

第十三条学员享有合法权益,包括获得教学质量保障、个人信息保密等。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学员的培训权益。

第四章教师与管理第十五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学员成长。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根据培训机构的安排,认真备课、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尊重学员的人格尊严,关心学员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培训机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解除相关合同。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培训机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XX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XX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XX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是促进教师整体素质提高的有效途径。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提升教师的教学、实践、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能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为学院发展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1.优先培养原则。

以青年教师为主要培训对象,优先培训学科专业带头人、重点专业或新上专业负贲人、课程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2.按需分配原则。

依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个人发展需要制定计划,按需培训。

3.统筹推进原则。

围绕学院发展目标,兼顾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统筹兼顾,分布推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学院与教学单位两级管理原则。

各教学单位负责师资培养年度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教务处负责师资培养年度计划的论证与审核。

三、教师学习培训类别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类别包括学历(攻读学位)学习和非学历(学位)学习培训。

(一)学历(攻读学位)学习:包括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非学历(学位)学习培训I:包括岗前培训、专业或课程进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国培项目)培训1(以下简称“国培项目培训”)、行业企业顶岗实践俄炼、访问学者和其他短期学习培训等。

1.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是新入职教师或由其他非教师岗位转入教育教学岗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备的职业培训,包括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或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

以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为主,辅以实践教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培训I,学习培训时间期限为见习期。

职业学校培训部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培训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培训部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职业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学校培训部的所有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

第三条培训部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培训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培训部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培训部下设教务科、招生科、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各科室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培训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培训部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考核,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培训部应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第四章招生管理第十条培训部应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培训部应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培训部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防止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培训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培训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培训部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六章培训学员管理第十六条培训部应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遵守纪律、认真学习。

第十七条培训部应建立健全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成绩、培训成果等信息。

第十八条培训部应定期组织学员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培训部应设立奖励基金,对在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培训部应建立健全惩罚制度,对违反培训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职业学校培训部负责解释。

2023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学院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技术学院每年都要组织师资培训活动,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培训、教学方法培训、新技术应用培训等。

第三条:师资培训活动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培训内容应与教师的专业领域和教学需求相结合,同时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操作的培训。

第五条:师资培训活动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来校授课,又可以利用学校内部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培训计划的具体安排,提前通知教师参加培训,并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七条:教师参加培训期间,学校应安排替代教师,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学校应对教师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反馈教师的学习成果。

第九条:教师参加培训后,应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教学中,并将培训经验与其他教师分享,促进共同进步。

第十条:学校可根据教师的培训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教师培训工作应加强与其他学校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形成合力。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制定。

职校对外培训工作计划

职校对外培训工作计划

职校对外培训工作计划一、培训目标本次对外培训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学员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通过专业的课程培训和实践操作,让学员掌握所学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提高职业素质,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就业率。

二、培训内容1. 课程设置针对不同的职业类别,我们将设置专业化的培训课程,包括技术理论、实践操作、岗位技能培训等内容。

具体课程包括但不限于:- 电子商务运营- 网络编辑与出版- 机电设备维修- 塑料模具设计与制造- 护理服务技能- 厨师烹饪技能- 家政服务技能- 机动车维修技能- 电气安装与维修- 美容美发技能- 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 电子技术与应用- 动漫设计与制作- 印刷排版与出版- 环境艺术设计与制作- 园林花卉设计与施工2. 培训方式本次对外培训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上培训将提供在线视频课程、远程授课等形式,方便学员在家进行学习。

线下培训将利用学校的实训基地和实验室进行实际操作和技能培训,确保学员掌握实际技能。

三、培训师资1. 教师团队我们将组建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教师组成的师资团队,保证培训质量。

2. 外聘专家针对某些特殊技能或领域,我们将外聘行业内的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指导,提供更专业的培训服务。

四、培训服务1. 培训资源我们将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包括教材、实验器材、实训场地等,确保学员学习和练习的条件。

2. 就业指导在培训结束后,我们将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帮助他们更快地找到工作并顺利就业。

3. 培训证书学员在完成培训课程后,将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他们在某个特定领域获得了专业的培训。

五、培训目标群体1. 在校学生本次对外培训将首先面向在校学生,帮助他们提前接触职业领域的实际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2. 社会人士我们还将面向社会人士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职业素质,增加就业机会。

六、培训推广1. 宣传推广我们将通过校园宣传、社交媒体、网络广告等途径,积极推广本次对外培训课程,扩大培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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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院非学历教育发展活力,激活我院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我院非学
历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路子,充分调动各部门
利用院内外资源对外开展培训的积极性,增强学院“两翼”的发展活力,更
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同时促进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企业及社会技术发展需要
的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对外培
训业务品牌,规范对外培训行为,使我院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外培训的管理体制
学院对培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1、学院授权教务处作为对外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院内外培训履
行管理职责。

2、各系(部)是学院对外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学院培训工作。

二、对外培训的适用范围
1、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
2、服务性短期培训:(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
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三、对外培训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对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处室、系部负责人任委员。

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
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

教务处负责各类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培训管理
为了综合利用学院的资源和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中的终身教育环节,发挥我院在行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新信息新知识传播中的优势,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学校所有非学历的对外培训业务,促进我院对外培训服务工作走上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1、实施培训项目涉及各专业师资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
教务处可从全院范围内选拔师资,各系部处室应给予支持。

2、各系(部)原则上不能组织与本单位专业无关的培训业务,涉及多专
业相互配合实施的培训项目,可由学院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为其它单位初始联系项目的系(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各系(部)培训工作计划应及时上报教务处。

涉及培训项目前期准备
的文档资料和价格体系应等同于商业机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学院拥有的面向社会的培训资质和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资质(证书)
统一由教务处管理。

5、为防止校内各系部在对外培训项目申报上的恶性竞争,对外的社会培训项目方案和企业的培训项目价格体系均要报教务处审批,以便维护学院的利益和社会声誉。

五、对外培训承办部门职能
(一)教务处职能
1、负责全院对外培训工作的协调、统筹、管理,负责对上、对外的沟通
衔接工作;
2、负责审核系(部)各类培训的报批、招生广告等工作;
3、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作;
4、负责统一办理核发学院盖印各类培训证书;
5、负责全院对外社会培训工作的考核、总结;
6、直接承办部分行业、部门委托的社会培训工作。

(二)系部职能
1、履行培训申报审批手续(见附表);
2、负责根据本部门专业、师资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组织培训生源;
4、负责教学组织及运行工作;
5、负责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向教务处报送培训花名册;
6、负责支付教师课酬等培训费用;
7、协助教务处做好培训证书发放工作。

五、保障措施
1、系部开展的社会培训,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系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培训申请,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招生范围、上课地点、学习期限、师资投入、收费标准等,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开学后及时将培训名册报送教务处。

2、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

对外培训要明确方向,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院声誉。

培训既要以社会需求为原则,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严禁部门及教职工个人私自在院内外开展对外培训,违者,由纪检部门查处,并对部门采取扣发部门预算内经费,对个人扣发工资等经济处罚。

4、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列支经费。

凡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我院举办的具有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短期培训班,其短期培训
收费须报经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六、收费与费用管理
(一)、收费
1、培训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学校财务规定,向委托单位或个人收取。

系(部)利用现有教育设施举办的培训,收费标准由系(部)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参考同类培训社会收费标准,通过审核批准后并在招生前公布,中途不得
加收任何费用。

2、执行学院关于经费包干的相关规定;各系(部)承办的培训班,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按比例交学院财务处。

学院将培训费总额的5%用作教务处联系、协调、管理及对外接待等。

3、各系部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额度和标准支出,节余经费划转下一年度使用。

(二)、收入分配
1、在校内只占用教室资源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按其总收入的20%上缴学校,80%划拨给承担教学及管理任务的系部。

2、在校内占用实验室、实训基地、计算机房等教学资源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按其总收入的30%上缴学院,70%划拨给承担招生、教学及管理任务的系部。

3、在校外举办各类培训班,按其总收入的10%上缴学校,90%划拨给承担
招生、教学及管理任务的系部。

4、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考试、职业技能鉴定收入,按规定的费用标准上缴上级主管部门,其余部分按20%上缴学院,80%划拨给承担考试、鉴定及管理任务
的系部。

5、自学考试助学班,按其总收入的20%上缴学校,80%划拨给承担教学任
务的学院。

6、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或有学院负责招生,有经费来源,在校内外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及接受合作单位委托,且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的培训,经费分配使用按学院规定另行执行。

7、凡未如实申报收费金额的部门或个人,经发现查处后,没收隐瞒所有收入,并对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审批表
培训班名称委托培训部门
培训项目(1)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2)服务性短期培训()开班时间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共天培训地点
参训总人数每班参训人数
培训部门申报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手机)
收费标准
收费总额
申报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公章)
年月日学院领导意见
年月日注:培训项目划“√”
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技能鉴定审批表
名称考试()技能鉴定()
委托部门
时间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共天总人数所需考场数
承担部门申报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手机)
收费标准
收费总额
申报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学院主管领导
意见
年月日
注:项目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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