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专业合作社培训(课堂PPT)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一)登记申请书; •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 (六)住所使用证明;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 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 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 得收取费用。
26
三、
怎么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27
凉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立足产业实际,尊重农民合作意愿,因势 利导,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农 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截止目前,全区已注 册登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027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 社528个,养殖业专业合作社2199个,林果专业合作社106个, 农机专业合作社47个,农资专业合作社142个,其他5个。专 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日光温室蔬菜、设施畜牧养殖、特色林 果、玉米制种等竞争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对全区农村经济 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
2018年11月
一、
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概念
•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共九章56条。
3
4
一、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
20
• 合作社章程一定要认真起草,因为它是合作社自已的“宪法”。法律规定合作社章程必
须载明下列事项:
• (1)名称和住所; • (2)业务范围; •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要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比如房屋、拖拉机
等等,都可以作为出资。但是我们要强调一点: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由全体成员来 评估作价。还有一个限制性的规定,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 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来作价出资。
6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 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以及与 农业生产经营 有关的技术、 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

个体有何区别
7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的规定,农 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五项: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农民应占到80%)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对成员服务 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是 本社的权利机构;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直接控制本社的生产经 营活动)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 还(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 余的60%)
括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简称为“三会制度”。

1.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成员大会。

2.理事会:一般由5人组成,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任期由章程规定,可
以连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监事会: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监督理事会工作,
任期由章程规定,可以连任。

4.经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根据《章程》
设置,由理事会决议聘任或罢免。经理不得从事与合作社有利益冲突的经营
活动。
• 根据合作社的规模,成员情况决定理事会、监事会和聘任经理,具体看章程
规定
23
24
白银市平川区玉峰种植专业合作社机构示意图
25
三、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
第十三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 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8
一、整合资源 扩大生产 二、科技服务 信息共享 三、引进良种 统一管理 四、形成品牌 促进销售 五、统一采购 降低成本 六、销路稳定 农民增收 七、分工合作 互利共赢 八、拓展规模 打造产业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二、
如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19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
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 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 互助性经济组织。
5
可简单概括为六个字
两在 生产在家 服务在社 两先 先有专业生产,后有专业合作;先有群众意愿,后有组织建设。 两自 自主管理 自由进退
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引导不强迫、 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
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组织机构及
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22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和管理组织,主要包
第一,有五名以上符合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 能力的公民,与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并能够遵守和履行章程规定的) 关于成员人数和结构的规定。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至少应 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同时规定,“成员总数二十人 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 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 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单位不得 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有符合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第三、有符合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第四,要有章程确定的住所。即意味着某个成员的家庭住址也 可以登记为其住所地。 第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 定成员是否出资以及出资方式、出资额均由章程规定。(体现 了立法的灵活性)
•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 (7)章程修改程序; • (8)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 (9)公告事项及发布形式; • (10)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21
• 合作社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全体设立人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